可以办理自由行的地域,所以想过去就没那么麻烦。
冉冉是个富家姑娘,东西几乎都自己买,订房间的钱也是她来的。张灯当时做主播才刚起步,每个月穷巴巴的,也东凑西凑搞了张机票钱,陪女朋友去看了一眼九龙湾。所以这次要去算是他的第二次香港之旅了,但他真的完全没准备。
他愣了三秒,思考了一下必须要带的旅行用具,才开始动作。
不知道刘白在不在家,先赶紧洗个澡,然后拿东西走人。本来想早上的时候和他再聊聊的,看来现在是不可能了。
张灯是那种当时事当面办的人,不喜欢用手机传消息和人确定重要事项,于是他在离开的时候写了张条子,说明自己有急事要去香港,回来后和刘白联系。
这种匆匆离去的感觉,就像是酒后乱性打了个炮后仓皇逃窜一样,他非常不喜欢。他不是这样的人,刘白也不会喜欢这样的他,所以回来的时候他好好找个时间和刘白说清楚了。
不管刘白到底有没有想过和自己在一起,不明不白也不是个事儿。他的外婆和他说,这性格遗传了他妈妈,而多情则来自爸爸。老太太看外孙在外也不担心,就因为她知道张灯不会搞出什么真的麻烦来。毕竟他就是个怕麻烦的人。
第三十回 火树银华(一)【微博版】
刘白从附近的四星饭店定了四个菜,三个炒菜,一个凉菜,饭也是饭店送来的泰国米。他把菜放在那张没有一点油污的黑色木桌上,并拿了两双竹筷。
竹筷绿油油的,张灯看了两眼,觉得很是喜欢。他接过刘白盛给自己的饭,夹了一筷子凉拌木耳丝。
酸酸甜甜的,味道竟然是很好。他从来没吃过这道菜,只觉得是相见恨晚。
“我还想你怎么买了一盘凉菜呢,没想到这么下饭。”张灯称赞不已,手速飞快,夹了一大筷子到自己的饭上。
刘白看了一眼他的饭碗,不由得挑了挑一边的眉毛,撇撇嘴。
其实这时候他想,怎么过了一辈子,这个人还是喜欢凉拌木耳丝。
很多时候,不管投胎转世多少世,喜欢的东西可能还是会喜欢。甚至可能会喜欢上同一种人。口味这种东西,很难改变。
吃完了饭,张灯掏出自己的游戏碟,对刘白招招手:“接着玩?”
刘白将碗筷放到水池,回头看了一眼他:“东西不收拾了?”
“哦洗洗洗。我来我来。”张灯把盘放到桌上,自己起身来抢刘白手里的围裙。刘白被他挤出了池子边,无奈对方完全不理会他的抗议,只好转身去了客厅。
“张灯?”
“啥?”
“你一会儿喝东西吗?”
“喝啊,你把喝的拆开来吧,我们今晚多打一点,这点酒我都喝了也没事。”
“那另外几罐是给我的?”
“是啊,你随便喝,应该是橙汁吧。”
张灯悉悉索索地洗着碗,只听到背后的刘白把光盘放到了主机里,又把喝的拎到了客厅地毯上,自顾自开了一罐喝了起来。
“你带着这个味道还挺好。”刘白夸了一句,随后又喝了几口。
“是吧,这可是我在网上秒到的。哎哟那个秒的速度哟,我估计打电竞的都比不过我。”张灯一顿胡吹,刷碗筷的手也欢快了起来。刘白没回答他,而是咕噜咕噜喝完了一罐。
等他回头过来,自己打开了一罐啤酒先一干二净,这才拿起了手柄开始推进游戏。
《永夜》中,主角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这里他遇到了一批和自己志同道合的人,开始前往这个世界中奇幻绮丽的神怪聚集地。
这一章里的剧情还算轻松,除了一些小怪比较难打外,整体都是愉快诙谐的。张灯记得在书中,这部分写得相当出彩,陆桃的儿童文学功底把异世界探险这个老掉牙的题材写得熠熠生辉。
张灯打完紧张的地方,忍不住就会一口气灌很多饮料进喉咙里。啤酒而已,喝起来不费心,不费力,反正要醉也只是微醺。他将自己带来的几罐都开了,直喝到了最后的一罐。
主角一行人来到了一座漂浮在天空中的都市,而这座都市里的人物大部分都是半兽人或兽人,半兽人身体一半是兽,兽人可以在兽类和人类中转换。他们受到了都城皇族的接见,并给赐了搜寻必要物品的权利。
这已经很现实了,张灯记得自己以前读过的里主角总是莫名其妙得到什么称号,然后硬被塞了一堆灵器法宝,接着就一路往上跑了。
主角团里几人有些乐不思蜀,天天躲在皇宫或是都城里玩耍,只有主角还记得自己的使命。他便请求皇族帮助,找一位向导和他一块儿外出寻找材料。
于是皇族便赐给了他龙族护卫的小队长,命他闲暇之时陪同主角外出寻找材料。
张灯打着打着,觉得剧情好像越来越多了,不知为何主角和小队长的互动也越来越多。
直到两人终于在酒会上接了吻,张灯才一拍大腿。
这两人还是主cp来着!
他想起来陆桃的这本还有个了不得的称号——“美好的同性成人童话”。鉴于后面他看到的几小章节,美好是需要加引号的。
只是主角一生最爱的人,的确是个男的。他好像这男的还有些什么后续来着?
张灯还在回忆,画面就一转进入了剧情。
完了个蛋。
是船戏!
张灯刚想回身捂住刘白的眼睛,却发现手边一堆倒地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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