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最合适也不许。”欧乐乐是她将来的老公,她孩子的父亲,她绝不允许欧乐乐做任何危险的事。
欧乐乐不想与黄欣雅争辩,口头上应允了不再提这事。
他还没有考虑好要和黄欣雅在一起。如果决定了捐肝,算是断了他的念头,也绝了和黄欣雅在一起的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 先来说个题外话,如果杀人犯的孩子得了重病,需要骨髓或者肝胀做手术。
大家说这个孩子该不该救?
(事先声明,题外话与本文无关)
入v通知
明天也就是十号,教师节当天三更合一,万字一章。
主角不是铁石心肠,更何况人都有恻隐之心。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知道了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救人,这应该没有错!然后才是权衡利弊,如果连救人的想法都没有,那就不符合主角的人设。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入v章有红包掉落。(只有评论了才能发红包,其他发红包的方式作者还不知道。-_-)
打个比喻
某人某日捡了一百万(根据某些国家的法律,这钱交给警察没有失主领回去,钱就是拾金不昧者自己的),这钱是他自己的,他捐了其中的五十万或者全捐。这是做好事呀!有人却觉得他傻。钱都是他的了,捐出去了损害的就是自家的利益。
某人某日穿越了,他也学了一回拾金不昧者,不过他想部分器官。钱捡到了都是自己的,身体得到了也应该是自己的。他拿这副身体做任何事,得到的和损害的都是他自己,如果他还没有家人,只要不做坏事损害他人的利益,做了什么都只能他自己一个人兜着。
但是这种想法是不是错了?你用了人家的身体有了人家的记忆就必须为人家着想,就必须不能违背人家的意愿,还必须为人家报仇。
可是这身体又不是人家捐献出来给他的,而且那个人也不是好人。如果按照那个人的意愿就会违背自己的心意,得到这副身体的人又该如何选择
(如果想知道男主有没有捐,作者告诉大家,是没有捐成。)
☆、第20章 20(三更合一)
早上,黄欣雅端着欧乐乐刚做好的早点上桌摆好, 邓莉娟的电话打过来了, 不过不是打给她这个女儿,而是打给欧乐乐的。
黄欣雅盯着欧乐接电话, 绷直了身体,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
“阿姨…今天去你哪?”欧乐乐重复着邓莉娟的话, 对着黄欣雅眨眼睛,征求黄欣雅的意见。
搬来黄欣雅家这段时间,他没去过邓莉娟那。几次提出要搬回去, 黄欣雅就会说他始乱终弃,还哭给他看。明知道她那样有演戏的成分,他狠不下心,还每天做饭给她吃。
黄欣雅痴痴的看着欧乐乐笑, 也没忘记点头。欧乐乐又对她放电了。
已经对黄欣雅的花痴笑免疫了,挂了电话欧乐乐没再看黄欣雅傻笑,低头吃早点。
“我中午过去吃饭,记着做我爱吃的菜。”昨天母亲打电话问她进展,她说欧乐乐还没有答应。还是母亲对她最好, 大早上就给欧乐乐打电话, 虽然好心办了坏事, 总比只会压榨她,都不留时间她谈恋爱的父亲好。
————
“乐乐, 干妈可是一直想你当我儿子, 小雅除了平时工作忙点, 人长的又不是不漂亮,还会赚钱。你心里是怎么想的,能不能告诉干妈。”
欧乐乐切菜,邓莉娟站在旁边看着,欧乐乐洗菜,邓莉娟跟过来一起洗。欧乐乐在哪她跟到哪,不像以前那样分工合作,还不停的找欧乐乐说话。
“阿姨,我不想耽误小雅。”他只是一名高铁乘务员,还有一年多就满三十岁了。到了三十岁不能再做乘务员要转职,他是合同工,没有合适的职位给他,很可能要面临失业。
黄欣雅家的情况他虽然不是很清楚,但肯定很有钱,就有钱这一点他拍马不及,何况他身上还有那么多劣迹。怎么看两人都不般配,嫁给他只会耽误黄欣雅。可是他就是拒绝不了黄欣雅。
“你再不同意那才是耽误小雅。你看我整天在家没事做,你们结婚了可以搬回来住,我们俩可以做伴,让他们父女忙工作去。”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和欧乐乐投缘,不然不可能第一次见面就敢把陌生人带回家。她觉得这是种缘分,欧乐乐注定会成为他们的家人。
欧乐乐不知道怎么接邓莉娟的话,他的手机这时候响了,备注显示是欧明权,他走到一边接起电话。
最近欧明权经常联系他,说了不少好话,也谈了捐肝的事,他还拿不定主意。如果那个小女孩不是欧明权的女儿,也许他早就答应了。
“乐乐,爸爸求你了,医生说又恶化了,再等不到肝胀就…”欧明权声泪俱下。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书,最多一个月,一个月内找不到合适的肝胀,才三岁多的女儿就要没了。
“我会去医院。”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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