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总共只有两层,楼上有一个亮堂、宽敞的客厅,右侧一排全是高高大大的窗户,客厅里还有一个我很小就希望能拥有的壁炉。
我开了灯,发现这里有电,连灯泡都是好的。我简单收拾了一下,接着打开背包吃了点面包,顺便我在花园里找了点枯树枝,点起了壁炉,裹着我带来的毛毯沉沉入睡。
——
这一觉是我开始从事创作以来睡得最好的一次。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觉得神清气爽,等我打点好一切才发现自己一早上都没有吃东西,而我带的干粮也所剩不多,于是我开着车去了附近的咖啡馆吃点东西顺便去超市购物。
等我回到别墅已经快下午2点了,我懒洋洋地躺在空荡荡的二楼客厅的地板上晒着太阳,心里正在构思着我新的小说。
但是我却不得不面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那就是生活费的问题。我已经爱上了这幢别墅,所以我不想卖了它,可是似乎我一个居住又嫌太大,突然一个灵感闪过:不如我把楼下那间房间附有独立卫生间的卧室租出去,这样既解决了生活费的问题而且对住在二楼的我而言并没有多大影响。
之后我暂时把我的小说抛在一边开始着手寻找愿意合租的承租人。我先在别墅的门口挂了块牌子,之后又去了市里找了家中介公司。等我一切办妥之后已经是晚上了。
夜晚的别墅特别的寂静,即使在白天这里就如同世外桃源,远离热闹嘈杂的市中心,对于一心创作的我而言这里是最为理想的工作室。
我翻着我那些接连被退稿的小说,希望从中能吸取教训,可以帮助自己写出一鸣惊人的杰作。我望着窗外满天的星星如同我此时此刻的思绪无法理清。出版商说我的作品不能吸引读者,缺乏生气和新鲜感,我的这些小说是卖不出什么钱的,对于出版商而言这种赔本的买卖是绝对不可能做的。而我必须写出能吸引读者的小说。
我苦思冥想,一夜无眠,不知不觉已经天亮了,我洗了个澡,好让自己清醒一点。
「叮~」门铃响了。
「对不起,打扰了,我们是约翰逊夫妇,我们从中介公司那边得知这里有房间出租。」原来是想租房子的人。
「是的,请进!」我引着约翰逊父母看了看房子。
「这房子我很满意,不知道房租是多少?」约翰逊太太问我。
「每周350美元。」这是我每周所需要的生活费。
「太贵了!」约翰逊先生马上反驳道,「这个不祥的房子竟然开价这么高!简直是敲诈!」
「对不起,不能便宜了!不过您说这是个『不祥的房子』是什么意思?」我没有遗漏他话中的每一个字。
「你难道不知道?」约翰逊太太对我的「无知」感到万分吃惊,「三年前,格林一家四口人全被谋杀了,警察除了发现血迹之外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至今都毫无线索,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我对这幢别墅的「历史」大吃一惊,不过也难怪,既然从未谋面的堂叔公会把这幢别墅留给我,可见一定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由于我不肯降低房租所以这笔交易自然没有谈成。
匆匆送走约翰逊夫妇之后,我开始疯狂地搜索整幢别墅,我希望能找出让我相信约翰逊太太所说故事的证据。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搜到,除了灰尘之外我什么也没有找到,等等,那是什么?我发现墙角的那堆杂物后面似乎有些什么东西。我怀着好奇心推开了杂物。
「我的上帝!」墙壁上有一滩暗红色的血迹。我伸出手去触摸,那确实是血迹,由于时间久了慢慢变成了暗红色。我觉得自己犹如在冰窖一般,浑身瑟瑟发抖。我此时才终于明白我的遗产只不过是别人由于无法脱手而处于无奈的施舍。突然我有了个想法:不如把这个凶杀案写成小说。
这种大胆的想法顿时让我精神百倍,接着我开始构思小说,之后的几天里我都忙着跑图书馆查阅当地三年前的报刊,不停地收集资料,当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开始动笔写我的小说。
从我搜集的资料中得知,1999年,格林一家,从父母到才5岁的大儿子和刚5个月的小女儿全部失踪,在别墅中除了找到血迹之外什么也没有,警方推测他们很难有生还的希望。但是很多人都传说他们是被人残忍杀害的,更有甚者说因为冤魂不散,这个别墅因此成为不祥之处,而我想到了一个奇妙的假设,假设自己是那个凶手,以第一人称来写这篇小说,我相信这种手法会吸引读者同时也会吸引出版商。
我为了专心搞创作几乎废寝忘食、没日没夜,我拼命地赶稿。这期间竟然没有人来打扰,我开始还没在意,可是我的口袋中的钱在一点一点变空,我开始意识到恐怕没有人愿意租这幢别墅了。可是现在连租都没有人想租更何况是是买了!这幢别墅是租也租不出去,卖也买不出去,这样的遗产对我而言又有何用啊?不过万幸的是小说我已经写好了几章节,假如被出版商看中的话,生活费是绝对没有问题了。
天一亮我就醒了,今天是我决定与出版商见面的日子,我将带上我的新作,希望能得到他们的青睐。
当我一切就绪准备出门的时候,发现门口有一个体形高大的年轻人正准备按门铃。
「您好,我叫斯图坦特·布莱尔,我看到门上挂着『有房出租』的牌子,所以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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