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什么柳小娘子的情意是对原先这躯体的主人云云,现时丁一便是丁秀才,分得清么?硬要去分,是要把自己逼成精神分裂?这身躯先前种什么因,不论好恶,都是丁一来受这果,丁一就是丁一,并无彼此。
他不是个矫情的人,喜欢便是喜欢,若他是原来那个小刑警,这等白富美除了意淫之外大约是不会有什么机会能在一起了,如果来了大明朝有这机缘,自然不会假惺惺作态。
本就不是小资,自然也就没有小资情调的弄什么示爱表白,于丁一来说,对爱情是一种很原生态的态度:他喜欢的女人,他能够得着的女人,只要你情我愿,便扒到碗里来,这是绝对无疑义的事。
只不过他起身时却与柳小娘子说了一句:“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你却要想清楚,若是担心日后被我连累,便自搬出去客栈住下也是可以……至于你父兄那边,我一样会尽力,却不须存在这一层顾虑。”
谁知听着这话,柳小娘子却便褪了那层羞意,抬头道:“丁郎,妾身虽是商贾之家的女儿,却也知情义两字的,何必说出此等话来?妾身住下便是!丁郎自去忙吧。”却把那几个侍女奴婢一招呼,使她们带路自去了不提。
商人重利轻别离,这大明年间商人给人的感觉并不太好,所以丁一这话却是有些刺中柳小娘子最为敏感的地方了。看着拿起主母架子的佳人,丁一摸着鼻子颇有些阴谋得逞般笑了起来。倒是边上刘铁心中再度悲叹,他倒觉得那丑八怪主母顺坡打滚把自己名份坐实,老爷这回真是亏大了!
这年头欧洲的审美标准还没有达到可以影响华夏的地步,如柳小娘子这种长相和高挑身材,真个儿就是被当丑八怪的。丁一可不知道这忠心狗腿的心思,略一思索对他道:“把这上门的拜客请到书房,叫胡山他们几个也到书房来。”不论如何,柳小娘子的父兄是得尽快捞出来的,
“不知道李七爷今日光临寒舍,有何指教?”丁一慢条斯理地持着茶盖轻轻刮着茶沫,他现在真的在模仿当朝首辅曹公的姿态了,想来这位托塔天王也没英国公张辅的胆气,敢看着不爽来扇丁一两巴掌。
那位托塔天王李青李七爷看着丁一这做派,倒是心中冷笑着,若不是丁父旧日在江湖上的名头,丁一又有舌战国子监的风头,李七爷会耐烦来拜会一个乡下秀才?只不过这丁某人看来真把自己当号人物了。
“不敢谈指教。”李七爷冷冷地回了一句,却从后腰掏出一个布包搁在桌上,对丁一说道,“却是有两个朋友从外地来,坏了这北直隶道上的规矩,本来准备挑了脚筋穿了琵琶骨,女的扔青楼去,男的直接埋了。谁知他们说是丁秀才朋友,毕竟江湖上的兄弟对令尊向来敬重,钝刀史前辈的风采也是江湖儿郎们仰慕的,所以咱便过来打扰一番。”
丁一还没说话,却便听齐整脚步从门外而来,片刻已入得书房来,当头一个锦衣卫百户服饰的,其他四个是总旗,行到丁一面前,推金山倒玉柱拜了下去,口中却是齐声道:“学生叩见恩师!”
李七爷吓得缩了缩脖子,这百户倒也没什么,只是锦衣卫的百户却就不比卫所的百户了,这唤作缇骑啊!任你江湖上如何叱咤风云,缇骑面前能威风起来的人真不多,不说手上功夫能不能打得过或是能不能逃得掉,关键在于是人总有家小,缇骑可不会讲究什么祸不及妻儿,任敢反抗便是抄家的,任你手底功夫再硬朗,又能如何?
想起方才自己对丁一的态度,李七爷不禁有了几分悔意。
“生受了,都起来吧,坐,不要立规矩了。”丁一虚扶了一把,那胡山五人整齐划一站了起来,分坐在椅子上却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丁一却对他们说道:“五城兵马司的人,捉了一个姓柳的商贾,你们先不要出面,叫风闲去看看怎么回事,若不能把人领回来,你们再出面不迟。”
“唯!”五人起身肃立如同一人应答一般,之后转身而出绝无半点拖泥带水。
李七爷看得眼都直了,这姓丁的使唤锦衣卫的百户总旗,如使小儿辈打酒一般?心里不觉更是忐忑不安,开口不觉带了几分恳切:“丁爷,这事是江湖事,能否看在令尊和史前辈的份上,却不要把官府牵扯进来……”
“打开。”丁一指着桌上的布包,对身边侍候着的刘铁说道。
那布包打开却是两支分水刺,丁一的眼光便冷了起来,抬头看着李七爷说道:“若你们动了这女子的话,就不要妄想跟学生提什么江湖事了。趁早回去把人杀了,然后回家将自己妻儿结果,收拾细软亡命天涯吧。”这关节眼上,也顾不着模仿首辅气度了。
丁一认得这是那个容城偶遇的天然呆女侠萧月莲的兵刃,倒不是丁一对天然呆有什么情絮,而是天然呆这人好管闲事又喜欢做好事,说不好听就是不自量力,说好听一点就是正义感暴棚。但天然呆又能惹出什么祸来?按她的能力,真惹不出什么大祸,至于要把她挑了脚筋穿了琵琶骨卖到青楼里去么?
若说李七爷把天然呆杀了,丁一反应是绝对不会这么大。
杀人罢了,丁一又不是愣头青,不会追求什么狗屁的程式正义一类的东西,至少有他没有能力追求这种东西时,他不会生出这念头;但买卖人口是丁一很难接受的事情,如果说这是时代的局限丁一倒也还能忍;可妇女、逼良为娼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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