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松华嘴里这个“近期”,一直到两天后的周二,案子才终于有了变化。
起初,韩志高被抓捕归案后,也是死不承认的,什么都不承认,不承认指使周子明教唆陈二狗等人翻供,也不承认给过周子明好处,更不承认韩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组织的拆迁队在近几年发展成了涉黑团伙。但他不承认不要紧,办案干警们有的是办法搜罗证据。
事实也证明,公安机关这种执法机构,不治你是不治你,并不代表人家没能力治你,等人家想要治你的时候,你哪都跑不了。办案干警们先把这些年来与韩水房产公司有关的刑事民事卷宗找出来,甭管判了的还是没判的,都当做直接证据,认定其公司拆迁队是一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长期以来在公司总经理韩志高与副经理严波的指使下,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与拆迁项目中充当了开路先锋的角色,多次打死打伤无辜群众,社会影响极其不好,群众反映极其强烈。这样一来,首当其冲,韩志高豢养控制黑社会团伙的罪过就先有了。只这一条,他就逃不脱法律的审判了。
接下来,干警们又根据纪检委那里从周子明嘴里掏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梳理,发现韩志高与周子明狼狈为奸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两人的友谊居然长达七年之久。在这七年的友谊发展过程中,周子明或用自身权力、或帮韩志高引荐其它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这些人受到韩志高的行贿后,为其项目开发大开绿灯,同时他们自己也肥了腰包。
于是,韩志高第二项罪名也有了,行贿罪。当然,一开始韩志高并不承认曾经行贿,但纪检委从周子明那里找到了不少证据,而韩志高办公室与家里也有部分证据,其中就包括他送给周子明那辆本田雅阁,购买大票与保险单什么的还在他办公室里放着呢。这下他无可抵赖,只能认罪。
前面两项罪名韩志高抵挡不住,自知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也就不想着去保铁哥们严波了,就承认了曾经指使周子明去教唆陈二狗等人翻供。只那一次,他就给了周子明五万元的好处费。周子明把五万块现金扔到家里,连存都没存,结果被他儿子偷偷拿出去泡妞了。纪检委的办案人员找这五万块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后来才知道是被他儿子偷拿了,知道后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如此一来,孙小宝的案子算是彻底水落石出了。严波指使韩水房产公司拆迁队的队长陈二狗等人,偷偷杀害孙小宝,以铲除这个钉子户,加快拆迁速度。事后,严波给陈二狗十万块的好处费,其他共案人员分到两到三万不等。后来,孙小宝家属怀疑是韩水房产公司下的手,到区公安分局与市政府喊冤上访,但分局局长周子明与政府区长吕兴业分别都受了韩志高与韩水的好处,所以对此事不理不睬。孙小宝家属到云州宾馆拦白旭光的市委一号车喊冤后,白旭光把这件事交给吕兴业处理。吕兴业没想到事情会搞得这么大,有点害怕了,于是给韩志高与严波打电话商量对策。严波心虚,就让他想办法火化孙小宝的尸体,这样一来,死无对证,就算以后查起来,也什么都查不出来。所以就有了吕兴业派公安去抢尸火化而酿出的群体性聚集对峙事件。
总结一下的话,孙小宝是严波授意、陈二狗等人一起杀害的,与韩志高没有关系。而原市南区区长吕兴业,跟韩志高与严波等人没有什么直接的利益瓜葛,他直接跟韩水来往,收受的是韩水给他的好处。
严波与陈二狗等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处理他们的司法程序也已经在进行中。韩志高数罪并罚,也好不到哪里去。原市南区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周子明,原市南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由于严重违纪、收受贿赂等,也会分别受到党纪与国法的惩罚。
这件大案完结之后,有两个新的问题被抛出来:一是吕兴业的问题,二是市南区空出来的领导干部岗位的问题。
关于吕兴业的问题,纪检委办案人员查出他家有数百万的存款,还有最少三套房产,最开始问他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说,无法说明其来源,后来却说钱是他儿子挣回来的,房子也都是他儿子给买的。说他儿子在省城开公司,很赚钱,家里的钱都是他孝敬二老的。后来,当办案人员前往省城调查他儿子所开的公司的时候,却发现根本就是一家皮包公司,干的都是一些建筑开发项目转批发包的事情,纯粹是空手套白狼,而且,更关键的是,这家公司倒手的都是一些市南区的城建项目。等于是吕兴业把相关城建项目发包给自己儿子,他儿子再转包出去,从中赚取不菲的好处费。经过调查这个皮包公司的账目,发现其实际收入与吕兴业家里找到的钱财数目不符。但吕兴业儿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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