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销魂,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
李素点点头,惴惴地道:“不便宜吧?”
“不便宜,几千贯少不了,明抢的话怕有麻烦,有点过分了……”程处默苦恼地挠头,深深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因为这一票太大,不敢干。
李素不怀善意地蛊惑:“要不……请你爹去抢?”
程处默白了他一眼:“我爹也不敢……你自己咋不去抢?啥人!”
李素叹了口气,他更不敢。看来这笔费用省不了了,为了吃绿菜倒也值,种出来后叫几个帮手推着木车去长安城贩卖,大冬天的绿菜,长安城的权贵们还不得全疯了?平日卖十文的,李素敢卖十贯,爱买不买,不买滚,死去!
不出两个月,应该能收回成本了,接下来便是纯盈利阶段。
大唐反季节菜篮子工程,美滴很,事业再次迎来上升期……
到时候拖着一马车的绿菜往太极宫里一送,牛气哄哄地对李世民说:“一车绿菜换你一个女儿,换不换?换不换?”
李世民脑子但凡没被门夹过的话,……应该不会换。
日头已偏西,眼看城门快关,程处默今日打算留在太平村不走了。
二人蹲在田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跟程处默聊天和跟王直聊天的话题完全不同,王直说的都是些市井坊间的传闻八卦,东家长西家短的没个重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而程处默说得最多的是朝堂的事。
没办法,投胎技术太完美了,程处默这辈子注定在朝堂里生根发芽,市井坊间的八卦与他完全无缘,只要没干谋反杀爹之类大逆的事,下一代卢国公铁定是他,
“上次冯家命案的事闹得很大,陛下处断过后,朝中仍有议论,虽说那桩案子里太子殿下是清白的,可有些朝臣还是不满,觉得里面有问题,说是刑部右司郎中当了替死鬼……”
李素眨眨眼:“你也是功勋子弟,平日跟太子来往吗?”
程处默挠挠头:“小时候有来往,陛下那时还是秦王,对我程家颇为看重,经常叫我爹带着我去秦王府玩耍,偶尔陛下也带着太子来我家玩,那时我和太子都处得不错……不仅是我,尉迟家的,段叔叔家的,房家的,秦家的,我们这些将门之后都和太子处得不错。”
程处默叹了口气:“贞观元年,他被正式册立为太子后,就和我们这些将门之后疏远了,其实也有来往,只是觉得淡漠了许多,偶尔也把我们召进东宫里聊天说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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