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把安定县剩余的船只都从码头放出,让船只顺流而下,船的数量为十五艘。到达飞鱼滩后,所有人都发出了欢呼。
林北去安定县牵扯黄巾主力的事情卞吉等人未让庶民知晓,所以大多数庶民都不知道林北经过了一翻战斗,这些人只看到了船,有些人庶民甚至认为是龙神大人用了仙法,弄来了船,至于原因,当然龙神大人体恤子民啊,这还用说么?
安定县这个后顾之忧尽去,庶民们开始陆续登船,江上的木桥自然是弃之不用,卞吉和安忠直等人也不催那些庶民了。
“大人,难道大人把安定县的三万黄巾全都杀掉了?”卞吉好奇的问。
徐庶和安忠直等人也都一脸好奇,他们确实也想知道,这些船是军船无疑,自然也只能是安定县的,但是安定县的黄巾总不可能白白送与大人,既然如此,必有一番恶斗,现在看结果就是大人胜利了,他们好奇的是大人是怎么在三万黄巾中把这些军船弄来的?全杀掉了么?或者赶跑了?不管是杀掉还是赶跑,那大人的战斗力简直是惊世骇俗啊,以一已之力斗三万黄巾,卞吉等人以前都没想过。
“算是差不多都死了吧。”林北回头,看着安定县的方向,县里的大火到此时仍未熄灭,仍旧能看到熊熊火势,以那些黄巾的疯颠状态,林北认为死亡的机率相当大。
从林北的言中确定,周遭的这几个人顿时都吸了口凉气,个个瞪大了眼珠子。
“大人,真的全死了?”
“差不多。”
几人猛然跪倒在地。卞吉喜形于色:“大人神威,乡寨之福啊。”
对他们来说,黄巾死多少没有人会在意,他们只在乎林北强大的战斗力,有此首领。乡寨以后还有何惧?乱世中的人最向往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安全问题,平民会前往强大的诸候领地去投奔,因为诸候越强大领地内就越安全,如今他们已经和林北是一条线上的蚂蚱,林北越强大他们就越高兴。
“大人如此神威。我和孟获外出游历也便放心了。”徐庶言道。
林北看他一眼,“乡寨的未来还得靠你们,你和孟获一定要努力学习,尽快归来,我答应过夫子。以后咱们的乡寨会比以前的西山乡更大十倍百倍,你等到时候也得挑起重担来。”
徐庶和孟获心潮澎湃,“诺。”
林北给他们许出了一个美好的前景,他们也深信林北能做到,所以此刻,两人觉得浑身都充满了斗志。
.....
原本渡过汉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过林北一举破掉安定县,让最后行程变得成了坦途。因为从现在一直到长山,路过之处都无大城,长山附近倒是有几个乡村。不过以现在交趾郡的状况来看,这些乡村可能人都没有,所以危险已经算是完全解除了,于是,在林北的提议众人的附议下,乡寨的人吃了一顿好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顿好的就是来自于汉江。
汉江的水产是相当丰饶的。除了因为汉江颇大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汉江与大海交接。也就是南海。
只要跟海贴上点边儿,那就真是大发了,何况飞鱼滩离南海不过区区六十余里,水流平缓,堪称是鱼群最喜欢聚集的地方。
以林北现在的地位,本不该亲自下江抓鱼,自有人会为他抓来,不过林北却不喜坐享其成,对他来说,自己抓的鱼烤起来味道更好,这也是许多现代人的通病,别人弄好的哪怕是珍馐也不如自己烤糊的好吃。
林北跃下江中,前几次他入江都是带着别的目的,不如此次纯粹,所以许多事便匆匆略过,此刻入江,林北感觉了下,心下赞叹:“这个时代真好...”
真的,这个时代确实太好了,因为大鱼太多了,飞鱼滩多芦苇,芦苇的下面泥土松软,形成许多淤泥,这种土质是鱼类最喜欢聚集的土质之一,林北随便看了一眼,就发现了下面的好多种鱼类,另外,这里还有好些种河贝。
河贝就是蚌类,田里的叫田蚌,河里的自然叫河蚌,蚌类最喜欢的就是淤泥,如果大家去农村,随便找块水浅的田,大概都能看到蚌类,它们躲在淤泥之中,只露出两扇壳,透过壳,能看到里面白洁的鲜肉,如果运气逆天,说不定能从里面发现珍珠。
这下面的河蚌就特别多,乍眼一看,全是张开的壳,数量多的让林北无语,偶有小鱼小虾从壳间游过,蚌壳就猛然回缩,把这些食物吃掉。
“如此多的河蚌居然没有人来打捞?”林北觉得很神奇,貌似古代人好像并不喜欢吃这种东西,不过这种东西可是美味,煎炒烹炸都自有其味道,林北以前喝过一种蚌汤,汤汁嫩白如乳,闻着没有香味,喝下去却满嘴都是香的,不过很可惜,做这种汤的老人后来去世了,手艺并未传下来,林北每每想起,都会叹息,更觉唇齿留香。
想不起来的时候没什么,此刻想起,林北自然也就没有放过,让一些军士潜下去把河蚌取回,卞吉看着河蚌,紧紧皱眉头:“大人,此物甚腥,食之难以下咽。”
林北心里哦了声,看来古代人还是吃过的嘛,“你们食的那是田蚌,此为河蚌,飞鱼滩水质尚算清冽,腥味甚少,另,烤时微焦,多加少许盐,极为美味。”
田蚌确实很腥,要做的话得先用盐水泡很久,让田蚌吐出里面的杂质才能吃,不过那是现代,古代水质并无污染,腥臭的情况要好上许多,焦盐味也能掩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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