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第一大队开始学习弓箭,大队长王仁齐的箭法在军中是有名的,自然由他来亲自教。
他看胡忧拿弓的姿势,就知道胡忧应该是会用弓的,于是就把胡忧叫出队伍做示范。
胡忧对军纪自然知道,上级说的话,就是命令,所以也不说什么,就来到了队前战好。
王仁齐就以胡忧为例,给讲解示犯动作。他到是有真本事,一点点的讲得很细,为了让大家对弓箭硬有兴趣,他还说了胡忧黄龙道箭取铁克拉右眼的故事。
王仁齐当然不知道,在他身边的这个叫‘年轻人’的士兵,就是他口中的不死鸟胡忧,当然了,胡忧自己也是不知道的。只不过王仁齐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胡忧感觉很熟悉的样子,而且他还隐隐的感觉王仁齐有些地方说得并不对,与事实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了,王仁齐说的故事,也不过是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了,正所谓是你加一点,我加一点,与事实的情况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王大队,听说你的箭法也很了得,将来有机会,一定也能扬名天下,说不定能超过那个不死鸟呢。”
一个士兵看王仁齐说得兴起,一个巧巧的小马屁放了过过。
王仁齐嘴中连到不敢跟不死鸟比,嘴上却乐开了花。有点小本事的人,难免会有骄傲之心,这王仁齐今年不过二十七八岁,又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虽然箭法不错,却是温室里长大的,在沉稳方面,自然就差了一些。
“齐大队,你给我们表演一下神技怎么样。”队员看王仁齐挺喜欢箭方面的事,马上借机让王仁齐露两手。
“好,那我就给你们开开眼”王仁齐被小马屁拍得飘飘然,只有些忘乎所以。
“哟,齐队要露两手,不知道小弟能不能看呢?”一个阴柔的声音在王仁齐的身后响起。
王仁齐听到这个声音,眉头一皱,第一大队全体一百人声音也小了很多。
胡忧也瞟了来人一眼,在军中有些日子了,他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对军里的事物,还是知道一点的。他知道来人叫做陈卓庆,是第二大队的大队长,一直在跟王仁齐明争暗斗。
在看陈卓庆的同时,胡忧也看到了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孩子。女孩子二十岁左右,长得很漂亮,是他们这个千人队的军花叫江天瑜。她的军职是总物,具体是干什么的,胡忧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她似乎很天都很悠闲的样子,不时这边转转,那里坐坐就过一天。
说起这个江天瑜,那可真是了不得了,他们这个千人队,有十个大队长,其中有八个是男的,而这八个之中,有七个都在追江天瑜,据说千夫长对她都很有点心思,更别提有多少士兵晚上在梦中拿她当老婆了。
江天瑜在这里,简直就像一个公主,人人都巴结得不行。不过胡忧到不是很喜欢她,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反正胡忧不觉得她有什么了不起的。
王仁齐转头看到江天瑜,顿时眼睛一亮,能在爱慕的人面前出风头,那当然是求之不得了,大笑道:“那今天我就献丑了。如果有什么到不到的,还是江小姐,陈大队多多包含。”
江天瑜咯咯一笑道:“那真是太好了,不过一个人射可没有什么意思,我听说陈大队的箭法也不错的,不如你们比比?”
这就是胡忧不喜欢江天瑜的地方之一了,这个女人最喜欢搞这种事。越是看到人家为她打得头破血流,他就越是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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