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集其实是一座城市,它位于林河帝国都城的东南面,在林河帝国建立之前,这里什么都没有,在林河帝国派出一位柳姓大将来到这里建立卫星城之后,它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柳家集。…
千年来,柳家集一直忠诚的护卫着都城。
从未离开。
三百多年前,这里经历过一次惨烈的大战,叛军集结五十万强大的机甲部队意图从这里突入都城,而柳家集却成为了他们的终点,血战十五天,只有五万机甲驻兵的柳家集硬生生的如磐石一样卡在前进的路上,死战不退。
那一战,柳家集闻名天下。
时间已经过去三百年,当年被视为英雄的人物早已经化为尘土,柳家集依然是柳家集,它比三百年前更大,也更苍老。
在经过层层安检之后,胡忧进入柳家集,这里是他的计划中的。
“请问长风路怎么走?”胡忧在买了碗露水汤圆后随口问小贩。
露水汤圆是柳家集的名小吃,要吃到最正的只能在路边的小摊,别的地方都没有这个味。
“外乡人?”小贩头都没抬。在路边摆摊最常遇上的就是问路,他早已经习惯了。
土生土长的柳家集人是不需要问路的,他们熟悉这个城市中的每一条大街小巷。外乡人则非问不可,不但因为柳家集的大街小巷如蜘蛛网一样的密密麻麻,更重要的因素是柳家集从来不发行任何的地图,也不许任何人私绘柳家集地图,这在柳家集是重罪,抓到就是个死,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无论柳家集再怎么发展,都不要忘了这里是护卫都城的卫星城,它是一个军事基地呀。
“嗯。从北边来。”胡忧熟练的用筷子挟起个汤圆放入嘴里,哈出热气,享受着芝麻馅的甜美。
这里的露水汤圆不是咸的,是甜的。
“顺着这条路往南,遇上拐角往东看,会有一个小巷,穿过去就到了。”小贩给胡忧指出了最近的路线,问道:“对古董感兴趣?”
“是呀,想倒腾些。”胡忧咧嘴一笑,故意露出一丝得色。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现在正是收古董的好时候,你很有眼光。”
“你也很有见地呀,怎么不收点?”胡忧惊讶于这个小贩的生意头脑。乱世黄金贵,乱世里的古董可不是什么硬头货,在很多人的眼里怕还不如一块馒头实在。
小贩叹息道:“我到是想,可我没那个眼光,再说了,我这朝不保夕的。能活下去就不错。”
放下碗,付了帐,胡忧按小贩的指点找到那条捷径小巷,他要去长风路不是为了买古董。而是要找人。
找一个叫马三眼的反帝制成员,这是一个以古董摊为掩护的小头目。
“救命,救命呀……”
刚刚进入小巷,一个好听的女子声音就传进胡忧的耳朵。
难道是美人有难?
胡忧暗自在心里摇头。现在的混混真是不够专业,叫救命叫得这么媚气,哪里能弄到生意。
以胡忧十三年的江湖经历。一听就知道那是在做戏,谁要真英雄虎胆往发声处去,怕是要被抢得内、裤都不剩。
每行每业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胡忧没打算管,虽然他知道这肯定是有人听到他刚才向小贩问路而针对他设下的陷阱。
“有人叫救命呢。”
就在胡忧转过拐弯离那声音越来越远的时候,一个黑大汉从转角出来横在胡忧的面前。
“有吗,我没听到。”胡忧在心中暗笑,刚才还说他们不专业,这转眼就看到保底的。
保底的也就是托,有些‘英雄’自己一个人时胆小不敢管闲事,多个人那胆就壮了。在这里布个保底的是为了不让鱼儿过网而不入。
“怎么没有,你听,是个女子的叫声。”
“哦。”胡忧应了一声,就准备从黑大汉边上拐过去。
“你不去?”黑大汉不动声色的封住了胡忧的去路。很明显,他这是想要留下胡忧。
“这……我身子比较虚……”胡忧一脸犹犹豫豫,把个胆小怕事的小市民演得非常的到位。
黑大汉一拍胸口,豪迈道:“不怕,有我呢,咱们一起去。我这人最看不得见死不救,你不是那样的人吧。”
“当然,当然不是。”胡忧一脸的怕怕,心里却在冷笑。
胡忧不想惹事,但事惹人,既然这样,那就去看看好了。
黑大汉几乎是押着胡忧往那最偏的岔路去,女子叫救命的声音还在继续,不过已经能听出有一丝不耐烦。当胡忧的目光看到那女子的同时,女子不叫了,她也同时看到了胡忧。
加上身后的黑大汉,三男一女,对一个普通小市民来说,这样的阵容算是强大了。
“她怎么不叫了?”胡忧一脸弄不清楚情况的问黑大黑。
一阵哄笑,黑大汉笑得眼泪都快下来了,见过蠢的,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蠢的。那女人更是笑得直翻白眼,那有一点被胁迫的样子。
“小子,这是打劫,要命的乖乖把钱留下。”
“如果要钱呢?”胡忧假装黑大汉的声音问道。
“那就把命……你……”黑大汉瞪大了眼睛,他觉着似乎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怎么,你们不是打劫吗?”胡忧一脸笑意,目光不经意间扫过在场的三男一女。他要是想杀人,这四个现在不分男女全都是尸体了。
“大家上。抽家伙!”
黑大汉做为保底,功夫是四人之中最高的,反应也还算是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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