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似乎是宿命。
无论愿不愿意,胡忧都从来不能在一个地方呆上太久的时间。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天风大陆,他一直都在走,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每一个地方都只不过是他的驿站,从来都没有真正停下来的时候。
龙族的支援人马已经到了,胡忧把野人谷交到查百胜的手里。相信心查百胜的能力,只要大象族不马上对野人谷进行反扑,查百胜就一定能在野人谷得到足够的好处。
对野人谷,胡忧并没有做任何的具体安排,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对查百胜说了一些而已,他相信查百胜会知道要怎么做的。能白手起家,自己建立起一个家族的人,绝对不可能是草包。
“少帅,我们接下来要去什么地方?”杨风烽并不担心他们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有胡忧在,他用不着去担心这些,他只是好奇胡忧要带他们到什么地方。
胡忧笑笑道:“这正是我想要问你的,如果换了是你,你会想要去什么地方?”
“我?”杨风烽愣大了眼睛。在修炼方面,他也可以算得上是天才人物,但是在统御方面,他虽然是七小队的队长,却并没有多少外出的经验。这要让他来决定,他还真是不知道可以去什么地方。
胡忧微笑着鼓励道:“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好了,不需要太具体的地名,只要说出你的考虑就可以。”
“嗯。”杨风烽沉吟着。胡忧的话让他陷入了思考,他知道胡忧一直有意在栽培他,他不能让胡忧失望。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一个热闹的地方……”
足足十分钟,杨风烽这才开口。其实就算是胡忧不问,这样的问题他自己也有考虑过的。在胡忧的有意培养之下,他已经慢慢的有了一定的领导意识,开始学着从全局的高度去想问题。
“继续说下去。”胡忧鼓励道。在中原地区,胡忧有朱大能、候三、甚至是红叶、西门玉凤这样的强力属下,可是在天之角,他只有一个东方晗羿可以帮他的忙而已。东方晗羿在商业方面的能力不容置疑,但是在其他的方面,特别是在军事上,她就不怎么行了。
虽然很多人觉得胡忧是神,但是胡忧自己知道,神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也会饿,也会累,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要想发展出一支强大的有战力的部队,就必须得培养出大量的人才,只有把一大批人才笼络到自己的身边,打下良好的基础,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势力。
谁都没有见到打仗的时候皇帝第一个冲上去的吧。真正干这些事的,还算是下面的人。
杨风烽一开始说得有些磕磕绊绊,慢慢的也就顺滑了。因为这个事他确实是有想过,所以这会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些底的。至少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天之角大多数地方都是草原,并没有城镇,石原平也不是城镇,却是天之角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石原平是一个聚集地,与天之角其他的聚集地不同,石原平没有圩日子,也没有赶圩这样的说法,它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那么热闹,都可以做交易。
据上了年纪的人回忆,五十年前,石原平并不是这样的。那时候这里不过是一个很小的聚集地,别说是天天都有那么多人,就算是到了圩日子,都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多人。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改变,是因为大象族。天之角排名第一的大象族并不是一直都那么强大的,五十年前,大象族在天之角并不怎么为人们注意,因为他们的实力并不足以让人们高看他们。当时怕是谁都没有想到,大象族居然会以不可思意的高速,吹气球一样的膨胀,短短不过几十年的时间,就成为了天之角的新霸主。
大象族的崛起成就了石原平,这是无容置疑的。
“很热闹!”
这是胡忧对石原平的评价。这里的热闹自然是比不了鼎盛时期的浪天、龙族这些地方,但是以天之角的环境,石原平的发展确实已经可以说是相当不错了。
草原上没什么人会像中原那样盖房子,一来成本太高,二来搬家还不方便。天之角是一个马背民庭,无论龙族也好,大象族也好,他们的生活方式大致都是相同的,更别说其他的势力了。
石原平有一些石头屋,但是更多的还是帐篷。帐篷的搭建没什么个x可言,样式都是那个样子,只不过是大小不大一样,所用的皮子有些差异而已。但是一溜几千顶帐篷排下去,看着还是很壮观的。
“真是很热闹。”杨风烽的声音有些ji动。他会ji动不是因为他第一次来这里,而是因为是他的提议,他们才会来到这个地方。
这就是杨风烽口中热闹的地方,也是距离大象族最近的地方。把第七小队拉到这里,是需要冒一定风险的,杨风烽在提出来的时候,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可是胡忧却很轻易的就同意了。
这里,就将是七小队经历风雨的地方,杨风烽提议的。
巫咬金、韦双河可没有杨风烽那么ji动,他们更多的是紧张。从小生活在山里的他们,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么热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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