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点雅致的小酒肆,且取名“一合小肆”,意为肆中凡酒,无论贵贱,每人只卖一合。若还想再喝,需得看能不能合老板眼缘——合上了老板的缘,白送一坛也无不可;合不上老板的缘,半滴清酒也嫌太多。
季鸿才走了进去,那老板抬眼瞧了一下,登时挥挥手:“不懂酒的不卖!走走走!”
这就叫合不上老板的缘了。
余锦年已嗅到满屋飘香的美酒味道,哪里肯走,正要再争取一下,却听街上有人喊道:“阿喜!阿喜你别吓娘……”一回头,见一个披锦裹缎的妇人手忙脚乱地从一架停放许久的马车上跳下来,怀里斜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娃娃,那娃娃也用小锦被裹着,只露个毛茸茸的脑袋。
可余锦年却看着那小孩子似乎在抽搐。
也不知是出了什么差错,这样的富贵夫人身边竟一个丫头小厮都没有,而那妇人俨然已慌了神,不知该怎么办,她摸了摸怀中孩子的小脸,只会小声哭着喊“老爷”,又一脸叠地唤“阿喜”。
余锦年皱了皱眉,收回迈进酒肆的步子,转身拨开人群走了过去。
待季鸿认出那妇人是谁,余锦年已经走上去了。
第121章 一合酒
那妇人虽雍容华贵,饰金佩玉,但瞧着年纪确实也不小了,脸上眼角已生出了许多细密的皱纹,皮肤比起京中的夫人小姐来也是粗糙了许多。依着夏人的习俗,女子早的十三四岁就已嫁为人妇,晚的也不过双十,否则再大些就要被人称作是个老姑娘了。
然而看眼前这位夫人的年纪,在有些动作快的人家,都足够做祖母了。
余锦年快步走上去,至跟前时撩开纱幔,眯着眼睛瞧那孩子,但他视力确实不佳,只看那孩子抽搐,却辨不清更详细的症状了,于是立刻问道:“夫人,可否将这孩子让我看一眼,我略懂些医术,或许能救这孩子一命。”
他并没有想太多,在大街上遇到病况紧急的病人,但凡有些善心的医者,都不可能漠然视之,更何况幼子抽搐乃是急症危症,是片刻都等不得的。
妇人惊慌之余,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警惕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见他一身兰纹重锦衣,打扮上比之一般官宦人家的小公子还要贵气几分,但似乎眼睛不太好,总是用力地眯着。她自然不怎么相信一个街市上突然冒出来的少年,更遑论他还是个半瞎。
然而此地乃是酒肆食坊云集的十宝街,近处并没有医堂,而她最后悔的就是方才遣了仆从婢女去隔壁坊市中买布匹,眼下竟连个能驾车的人都没有,而自家老爷更是不知去了何处,道是要与人商谈要事。她犹豫迟疑着,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余锦年——正在这时,怀里幼儿骤然张嘴翕动两下,紧接着便仰着脖颈再搐起来。
妇人吓得失了魂,还没反应过来,余锦年已一步跨上前去,右手帮着托住了快要从她怀里掉出来的孩子,另一只手的小指趁孩子口开牙张时,快速伸到孩子口中,轻轻地压住了孩子的舌尖,提防他一不留神咬伤自己的舌头。
那孩子一抽搐起来,牙关立刻紧闭,猛地扣咬住了余锦年的小指。别看是个小孩子,抽搐时的力气却并不小,他被咬得微微皱了皱眉,感觉到孩子口中异乎寻常的热度,接着就对妇人道:“先将他放下,裹被打开,不能再闷着了。”
那妇人不知该不该听这少年的话,正纠结着,视线扫到他腰间垂挂着的一枚卵圆形玉佩,羊脂白的玉,润得恰到好处,玉面上雕着一朵蔷薇花。她惊疑片刻,心中却也稍稍放下一些戒备,慢慢将孩子放在车里,微一疑虑,终是咬咬牙决定信他一回,敞开了孩子的裹被。
孩子后背已有汗湿,余锦年快速将孩子衣物解开,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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