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归
谭素素在位于国贸的一家律师楼上班。
大学里她的专业是“比较文学”,可是毕业的时候,并不能找到什么适合的工作,所以最后只好靠着表哥的关系,进了现在的这家律师事务所。
他的表哥是京城里一家非常著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所以经办刑事及经济案件而著名,和她所在的,并不是同一家。
之前,表哥并没有此间的背景,也不是名校出身,完全是凭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他在两年内考到了律师的职业牌照,并且又在之后,一口气连赢了好几场本来看似必输无疑的刑事官司。从此成为了北京司法界的一“后起之秀”。
他被现在所在事务所的一把手召之麾下,已经是十五年以前的事儿了。
从当初的翩翩少年,演变到现在的,已经有一点点发福的成熟男子。并且在事业上,也不再进取,而是开始坐享其成。――这是谭素素对他的评价。
现在说说谭素素自己吧--她来这所两年了,混得还行。本身人长得好看,而且又偏巧,她是属于那种比较放得开的女孩儿,所以办公室里的男子基本上都喜欢和她打交道。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自己的嫉妒,所里的合伙人之一刘小姐却总是把她派给女性律师作助理。
由于是学习比较文学的缘故,谭素素的英语非常好,笔头上就更是不用说了。因此,一般说来,她在所里的主要工作就是翻译、校对。象这一次,她的任务就是为资深律师吴雨霞翻译、整理a公司在香港上市的有关法律资料。
有时侯,她也觉得自己不能学以致用,是十分可惜的一件事。当初自己的英国文学造诣可是连系里的几位古董教授都交口称赞的,毕竟莎翁的作品不是人人都能看懂的,英国人自己想看个明白,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呢!--这就象中国的《红楼梦》一样。不过现在看来,是全都白学了。
今天,全组人都在加班赶工,因为――临时发现了错漏。
接近午夜的时候,基本上搞好了。
谭素素由于是后勤人员,所以当时并没有随小组进驻过a公司。现在,听着那队娘子军一边收拾,一边八卦a公司的太子爷--李寻欢的种种事迹,她,不由得心生向往,不知不觉地放慢了手头的动作。
“喂!你们!别聊了,赶快!还有你!谭素素,别发楞呀!”立即,她就被吴雨霞的“一号跟班”王婷抓了个现行。
谭素素赶忙收回心思,将自己手上已经校对好了的、那最后的一份案宗交到她的手中。
回到自己的小窝,已经是凌晨一点钟,她基本上是困意全消。把背包往地上一扔,她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歇了一会儿,她越发觉得精神,只好站起身走进厨房,准备取一罐冰镇啤酒出来,喝晕了好睡觉。
那张即事贴――就那么万分醒目地、贴在冰箱的正中,谭素素有一刻的楞肿,接着,她伸出手,一把将它扯下。
很简单的一行字:“宝贝儿,我回来啦!明晚再来找你。”
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翘了翘,心想:千年不变,还是那一惯的《天使的愤怒》里的那位男主那样,他喜欢在冰箱处给自己留言。
拿着字条,她一边反复地看,一边用空余的另一只手拉开冰箱,取出了啤酒。没有回客厅,而是进到了自己的卧房。
靠坐在床头,谭素素一口一口地嘬饮着冰凉沁人的液体,伸展了一下自己的腰支和长腿,她觉得舒服了许多。然后,一仰脖、她一口气喝尽了杯中物,就着那股晕晕迷迷的劲儿,和衣睡下了。
第二天早晨她睡醒的时候,正好是八点钟。――她这人的生物钟极准,早上基本七点多准能醒,因此她从不用闹钟,而是采取“睡到自然醒”这一健康的方式。
急忙起身,她简单地冲了个澡,连头发都没吹干,就披散着出门了。
坐地铁赶到单位,打了卡一看,八点五十九分,哈哈!她不禁心情大好。
今天的她,穿了一套银蓝色的西服裤装,这是她去年在该品牌打四折的时候买的,因为是永恒的正装系列,谭素素倒不太担心它会显得过于落伍。哎,没办法,荷包有限,只能将就着穿了。她的头发在这个时候,已经全干了,从抽屉里拿出口红,她去卫生间里对自己进行再加工。
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个美娇娃了。――她不无得意地自诩。
迎面正好遇到吴雨霞律师,谭素素急忙站定问好。吴律师看了看她,笑道:“年轻,就是不一样,你看我,熬个夜,就周身跟散了架似的,可是看你却是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
“没有呀,您今天也很精神呀!”她笑眯眯地拍马。
“得了,别哄我了。不过,嘴巴这么甜,今天就带你去见个世面吧,下午准一点从公司出发,记得呀,你和王婷说是我同意的。”
“谢谢您。”谭素素一副感激状。
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她立马就垮下了脸孔,拜托!人家根本不想去见什么世面!不能开小差,还要牺牲午休时间!讨厌!
a公司的“路演模拟”于下午两点在某宾馆的宴会礼堂举行。
“说是模拟,但是一切都是一比一照搬两周后即将举行的正式路演的规模。而且,今天真的会有许多a公司的意向投资人来参加的。”王婷对谭素素说。
看着谭素素一脸“那又怎样?”的表情,王婷继续炫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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