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面前,初冬的斜眼被都市的高楼大厦切得七零八落,赵锦书背对着慕梅,落日的光芒在他身上投下了影子。
赵锦书的影子又长又瘦的,慕梅突然想起了赵锦书其实已经三十一岁了,慕梅突然想起来了在有一次赵锦书带着她去参加他朋友家聚会,他的那些朋友大都娶妻生子了,有一位孩子甚至已经会脆生生的叫着赵锦书为叔叔了。
如果…慕梅皱着眉低下了头,如果赵锦书不是倒霉了认识林慕梅,那么,想必,他现在已经是和他的朋友一样了带着自己的妻子孩子参加聚会了。
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眼看的就要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了,慕梅拔起了腿!
就是死也要缠住他,不是因为怜悯,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林慕梅不能失去赵锦书。
林慕梅和赵锦书在很久很久以后变成了老爷爷老奶奶的时刻,他们要一起去旅行,像那年慕梅在曼彻斯特的车站上遇到的戴着不同款式的结婚戒指结伴旅行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一样。
赵锦书一直往前走,和许多的人肩膀擦过了肩膀,赵锦书目光就只直直的望着前方,一直这样告诉着自己,不能回头,不要回头。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的爸爸妈妈一直等着喝媳妇茶,他的爸爸妈妈还等着抱孙子,现在,他得甩开林慕梅,在极短的时间里找一个比林慕梅还要可爱的姑娘,他不想再当爱情里的傻b。
侧过身体,赵锦书闪到了一家电器商店门口的气垫边。
不一会,就看到了林慕梅从面前跑过,大约是没有找到他她就站在那里发呆。
林慕梅总有办法抓住自己的神经,赵锦书握着拳,他站在那里有着一个在给气垫注视气流的发电机,它在的响着轰轰,也不知道从那里来的风刮到了他的脸颊上。
一寸相思一寸灰。
商店的橱窗照着自己的眼眸,它和自己的思想背道而驰,痴痴的凝望着那个站在人群中狼狈的女子。
为了讨好自己她把她的头发弄得像一大堆坨在头上的泡面,把她打扮成了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的模样。
她的鞋肯定不合脚,所以刚刚奔跑的时间里掉了一只,也许是真害怕追不到自己她也无暇顾及。
现在,她就那样脚穿着一只鞋,手提着一只鞋,风把她的一头泡面般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很多人都在看着她,不少的男人贪婪的把目光落在了赤着的脚趾头以及她白皙均匀的大腿上。
那裙子太短了!
可是,平时比什么都精的她就站在那里浑然不觉。
赵锦书心里在叹着气,从气垫那边走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呀呀呀~~写这几章的时候给迷住了,我在想也许这文完结后可以写一段的为原型的男主配渣女的组合,嘻~~还没有写过渣女呢~~37、惑(04)
锦书他跑到那里去了?是不是这次赵锦书打算不再理会林慕梅了?连怜悯也不没有用了?
要怎么样才能让赵锦书明白?要怎么样才能得到赵锦书原谅?这些念头开始在慕梅的脑子里杂乱无章得如走马观花般的在她的脑海中盘旋着。
慕梅就站在了街头,很多的人从她的身边越过,一直到,有一片阴影盖住了她,遮住了落日的余晖。
裂开嘴,慕梅扯出了一个僵硬的笑容,怯怯的唤,锦书!
“不把鞋穿上吗?”赵锦书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是嘶哑的。
恍然间,慕梅才想起了原来自己手中还拿着一只鞋,鞋太大了,刚刚跑了几步鞋带就松了。
“就穿,马上穿。”慕梅拿着自己的鞋慌慌张张的想蹲了下去,赵锦书终于肯搭理她了和她说话了。
刚刚想蹲下手中的鞋就被抢走了。
林慕梅,真是一个不矜持的女人,都二十七岁了有时候单纯得就像一个小姑娘似的,她不知道在她身边走得很慢的男人都在等待着这样的时刻吗?只要她一蹲下了就铁定会走光,那时,男人们说不定会会在心里给她的身材比例打分。
这个时刻,成了慕梅脑海中永不褪色的温暖影像。
在熙熙壤壤的街头,男人赵锦书为女人林慕梅穿鞋。
慕梅低着头,他抓住了她的脚腕,把她的脚腕放进了黑色的大头皮靴里,他把皮靴的鞋带打成蝴蝶结,很漂亮的蝴蝶结,漂亮得仿佛下一秒它们就可以展开翅膀飞翔,翩翩起舞。
低着头,慕梅轻轻的用手指去触摸赵锦书的头,刚刚理过的头刺刺的,赵锦书喜欢把头发理的短短的,短短的头发再陪他顺眼的轮廓看着总让人会舒心,会想无条件的去信任他,慕梅想赵锦书要是当了演员了,他的这张脸一定演不了坏人。
小小的水迹掉落在了地上,一点,两点,三点…
手从她的鞋带收回,听着她的声音在头顶上飘起,似远又近。
锦书,刚刚,我心疼。
终于,林慕梅也懂得了要和赵锦书说甜言蜜语了。
站立了起来,眼前这个女人就只站到了他的肩膀,初冬的风把她夸张的发型吹得七零八落的,她垂着头,因为流泪不想让人看见吧?刚刚,她还不是向他博取可怜么?
把她的头发顺好。
缓缓的,赵锦书说着。
“还是把头发弄回原来的样子吧,大卷发要配大嘴巴才有型,你又没有大嘴巴。”
人家茱莉亚罗伯茨可是有名的大嘴美女。
慕梅点着头。
缓缓的,赵锦书再次的,艰难的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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