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壁上面挂着镶嵌好的壁画,真是不简单,书香味真浓,大少夫人融入其中,像从书海里面遨游以后刚刚被打捞出来的一样。
大少夫人让秋兰招呼马乐坐下,沏好茶水端到木桌上面,笑着看看他又看看丫鬟如心。
马乐坐下来以后,他开始偷瞥大少夫人,此女的头发天生的卷,令人禁不住怀疑是不是烫过,不应该呀,隋朝哪里会有烫头发的,烫头发的要等唐朝(烫潮)才出现的嘛。
同丫鬟如心相比较而言,大少夫人身上穿的鲜艳耀眼,粉绿粉蓝,像粉般的佳人,马乐非常触电,怦然心动起来。
“怎么称呼?”大少夫人问。
不知为何,生人见面总要用这句话,即便是她早就知道你的底细。
“霸王。”马乐说。
“这个名字不得了哦,古书里面都有记载。”大少夫人努力想让气氛变的舒缓些,毕竟谈情说爱这事绝对容不得死板。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马乐摇头晃脑的低声吟道。
对付不同的女人要用不同的办法,投其所好,喜欢舞蹈的你送她钢管,喜欢快板的你送他竹竿,这就没有错了,保证瞅一个成功一个,想不成功比想成功还难。
“霸王好有才华,真是一首好诗,记载下来定可流传百世。”大少夫人向丫鬟如心说。
看来马乐给大少夫人第一印象不错,自古佳人喜好才子,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不论你是何人,不论你在何地,你都改变不了,因为这就是历史,历史是抹杀不掉的。
马乐有些遗憾,心想自己本应该穿那件宽松的白色外衣,白衣飘飘才和才子的形象接近,不过这样也倒不错,一身黑,酷到底。
“霸王说他以前在学堂里做过伴读。”丫鬟如心记得清清楚楚,马乐有才华,这是她早就料想到的。
大少夫人突然有点嫉妒,面前的这个男人好像比自己的男人更优秀,强壮的外表,丰富的内涵,如果真的把他和如心撮合到一起,自己这个千金小姐是不是做的有些悲哀,竟然还不如一个普通的丫鬟有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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