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站起来,将鞭柄往他身上一丢,转身向外走去了。
陆雪征抵达金光耀所在的维多利亚医院,内外走了一圈,只见此处森严壁垒,已经全被金家保镖所占;并且医院向来是一处防护严密的地方,纵算没有保镖阻碍,各个病房也不是能够轻易进入的。这时想要再动金光耀,实在是难如登天了!
陆雪征恨恨的离开医院,知道自己这回是坏了招牌,又丢人了。
因为已经痛揍了金小丰一顿,陆雪征发泄了怒气,所以再见到苏清顺时,就没有再大发雷霆。
苏清顺刚刚赶到金公馆,已从李纯那里得知了金小丰的凄惨遭遇,吓的腿肚子都转筋;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对他作出惩罚,只当面将盛国纲上次送来的皮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半钞票留下,然后将皮箱原样锁好推到苏清顺面前:“你去找到盛国纲,就说我陆某人手艺不精,把买卖干砸了。该留下的报酬,我留下了;余下钱款不敢领受,奉还给他。”
苏清顺不敢多言多语,拎起皮箱如飞而走。而李纯像只小狼狗一样静观形势,见苏清顺离去了,便怯生生的把个脑袋伸入房内,睁着两只大黑眼睛小声说道:“干爹,您忙了一天,现在该吃晚饭了。”
陆雪征现在倒是还就看他顺眼一点。沉着一张面孔走出房间,他在门口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而后目不斜视的望向前方,心事重重的直奔餐厅。
李纯弯腰低头,怪别扭的跟着他往前走,一时怕自己走快了,一时怕自己走慢了,步伐调整了个乱七八糟,怎么着都是不对劲,一路颠颠倒倒,跳舞似的进了餐厅。
三十二、雨过天晴
午夜时分,金小丰跪在客厅地板上,一整天水米没沾牙,并且还挨了一顿伤筋动骨的暴打。
春日的夜晚,有时还会相当的凉。公馆内的暖气早停了,所以他的皮肤上起了一层j皮疙瘩。j皮疙瘩不显眼,显眼的是那一道道血痂。
抬手捂住腹部,肠胃中传出了叽里咕噜的鸣叫声音——他饿了。
他很怕饿,小时候总挨饿,饿怕了。可是不很怕打,小时候总挨打,习惯了。
这时,陆雪征缓步走了进来。
陆雪征停在金小丰面前,伸手搭上了他的头顶。干燥的手掌温柔的抚摩过头皮,那一瞬间的酥麻让金小丰闭上眼睛,周身斑斓血腥的皮肤上,闪烁过了洁净美丽的蓝色火花。
一个声音在他心中回荡起来:“我爱你啊!”
金小丰的出身不算坏。他生在乡下,家里有房有地,农忙的时候还能雇得起一名长工,虽然做不成地主少爷,但是总能吃饱喝足的填上肚皮。可惜他命不好,亲娘死得早。后娘过门后又接连生下几个结结实实的好孩子,便容不得他,不但对他朝打暮骂,而且还撺掇夫君把他送去了天津城内的一家饭馆子里,做那没有工钱的学徒。
金小丰那时才七八岁,个子不大,心眼更少。老板、厨子、伙计都不拿他当个人,轮番上阵虐待殴打他,他实在是受不得了,索性逃出去做了一名流浪儿。陆雪征把他从脏土堆旁捡回家时,他已经满了十三岁,生的又高又瘦,一头瘌痢脓疮,比狗屎还要招苍蝇,比野狗还要凶恶。
进入陆家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被戴国章狠揍了一顿,那时候戴国章年纪还小,不懂厚道。痛揍金小丰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金小丰“看起来真恶心”。
有了戴国章开头,单薄一些的苏清顺和杜小东等人也跃跃欲试的围上来了——还有韩棠。韩棠个子小,抡着木g往他的头上猛敲。敲的正开心时,陆雪征不声不响的走过来抱起韩棠,把这个白脸男孩扔出了三米多远。苏清顺等人见状,立刻丢下武器,作鸟兽散。
只有陆雪征不嫌他的瘌痢头恶心。
陆雪征买来了消炎药片与外用药膏,不但每天看管他服药,而且亲手给他涂药。药膏是黄色透明的,黏糊糊的抹了他满脑袋,他看起来更让人作呕了。
于是他自惭形秽的躲藏起来,同时对一切挑衅作出几乎残忍的反击。半年过后,他的头皮恢复了健康的肤色与光泽,戴国章和苏清顺等人也被他逐一打翻在地,狠捶了一通。
可是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他失去了陆雪征的特殊关怀,以及头发。而和前者相比,后者似乎还不足以让他感到忧伤——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生出过头发了,他本以为自己的头皮会一直腐烂到露出骨头。
此刻,他在陆雪征的抚摸下,静静的睁开眼睛仰起了头。
陆雪征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就见他那脸上还算干净,只在右眼的内眼角处受了伤,是被自己用鞭柄杵破了皮肤。灯光昏暗,他那轮廓清晰的面孔越发光影分明,一双眼睛陷在微凹的眼窝里,s出了柔软而又迷茫的目光。
陆雪征忽然笑了一下,感觉罗汉的躯壳里住着一个小男孩的灵魂。
金小丰忽然向前扑去,伸出双臂搂住了他的大腿。像在茫茫大海中抱住了一根浮木似的,他可怜兮兮的侧过脸去,把面颊贴向了对方的下腹部。
陆雪征垂下眼帘,不为所动的继续抚摸他的光头。黯淡光线流过了金小丰的虎背熊腰,紧绷的皮肤被映照成了古铜色;背部的肌r线条在明暗中起起伏伏,向上一直延伸到了异常粗壮的手臂。
两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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