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入她颊侧的发丝,柔软青丝在光线中仿佛一团蓬松光亮的丝线,清香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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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时候,羽帐晨香满,她还未睁眼,就闻到热粥的香味,他侧身坐在床边,明珠一眼的眼眸温柔凝视着她,一丝一丝梳理着她的发。
枕畔放着一株清晨摘下的牡丹,花瓣丰润伸展,铺满锦缎丝枕。
莺儿支起身体,在晨光中,看着那雪白色的男人捏一柄银勺,端一碗碧粳米粥,仿佛雪凝成的一座雕塑,他的侧颜被朝阳透出菱汶窗格透过的橘色光线描摹的秀致绝佳。
莺嘴啄花红溜,燕尾剪波绿皱。
指冷玉笙寒,吹彻小梅春透。
这样好的时节,这样好的一个人。
她应该喜欢的,不是吗?
她应该留下的,不是吗?
疯狂的放纵的夜晚过去,映入眼帘的,依旧是无比空茫的感觉。
莺儿木木的张嘴,木木的就着他的手吮入一口热粥,莺儿看着他淡雅的脸色,想了想,终究觉得自己不能负了这个男人的等待,於是勉强着压下心底苍白的冰冷波涛,尽量温暖的笑开,握着画兰细长的双手放在膝盖上,
“画兰,我们已经……已经做了夫妻之事,那麽从今开始,我就是你的妻子了。我们平平安安白头偕老,恩恩爱爱的在一起,过一辈子,好不好?我们可以生好几个孩子……你不能因为我做过别人的妾就瞧不起我哦!”
她的脸色微红,娇羞的低下头去,乌黑的发顶对着他温润的眼眸,“画兰……你、你喜欢我罢?我、我也喜欢你────”
一个指头轻轻点住她的朱唇,点去了她未竟的话。
“你明明不是这样想的,又何苦为了安慰我而说这样言不由衷的话?”
那个白发如雪的年轻男人将她颤抖的下颚抬起来,眸如春水,宠溺那样温柔的看着她。
他什麽都懂得,什麽都明白。
她的心,早就被血浸的乌木一般,失去了生气。
这样的她,勉强留在一个男人身边,和他做戏,演一生一世恩爱夫妻,简直就是慢性自杀。
清雅的男子微微笑了,熙光晨雾中,温润而平和。
他眸中虽然有失落,却依旧干净。
画兰一口一口喂她吃干净了碗里的热粥,然後拭去了她红唇上的湿润,在她茫然的目光中浅浅启唇,“柳云莺,我等你,是因为爱慕你。而不是为了获得你空虚的怜惜,甚至於要你逼迫自己来给我回应。”
他在她唇上一吻,“想走,你就走吧。”
“我等你,是为了让你能有个回来的地方,不是为了强求你的爱。”
歌尽桃花扇底风。
走马天涯。
等你被雨水浇透了,被大风刮冷了,尽可以回来。
柳云莺,想走,你就走吧。
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去吧。
白发男子牵来马匹,送他心爱的姑娘上马,看她一步三回头,二回头,再回头,终於还是走了。
也许看过了天高云淡,也许看清了人世红尘,也许那些世间的各种美好和阔达终能洗净你的悲伤,让你的心底发出春芽。
他淡淡的说。
“柳云莺,你看,去年冬天湿透的木柴被春阳晒干了,缝隙里面长出短短的青苔,铺满了春日的新鲜香气。”
“柳云莺,你看,去年被大风刮落的鸟巢今年已经修补好了,初生的一窝小黄莺已经学会歌唱,在大树上跳跃着生机和活力。”
“柳云莺,哪怕你到了天涯,到了海角也不要怕……在这个世界上,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永远是你的最後一条路。”
所以,放心去吧。
因为,有人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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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州柳家,住着世上最有名的丹青妙手和医圣,他一头白发,人人侧目。
可是日子长了,谁也见怪不怪。
这世上,人们总对於天才有种莫名的敬畏,像画兰公子这样医术精妙、画笔如神的公子,兼具一身仙人般清雅气息,那麽少年白头也让人觉得理所当然了。
天才嘛,一头白发,才不是凡人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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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大宅已经被完全恢复起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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