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口里所说的“亲爱的”这三个字,似乎永远和他们不一样,带着一种有点戏谑的愉悦。好吧,这至少说明他现在心情很好,弗兰克耸耸肩。
辛楠在这座城市度过了七年青春岁月,从一个有点忧郁的青涩少年成长为渐渐能够把控自己命运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是他的第二故乡。
弗兰克与爱德华,曾经是,或者现在依然是费城地下王国一对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辛楠刚来到这里上学时,便莫名的给校园暴力团伙盯上了,被欺负的很惨。但是同学,尤其是来自中国的老乡都劝他忍耐。在这个标榜自由、民主的国家里,有色人种仍然是非公民待遇的存在。何况,据说这个暴力团伙的核心成员,是当地一个洗白为成功商人的小黑帮头目的儿子,他们这些外乡人根本惹不起。
这个所谓的核心成员,就是弗兰克。但是在一次弗兰克辱及他父母时,辛楠忍无可忍的还了手,一拳把弗兰克打成了熊猫。代价当然是惨痛的,不过虽然被修理的惨不忍睹,居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严重的伤,比弗兰克那熊猫眼好得还快些……
辛楠在这里,是真的勤工俭学的。因为,他得确保自己能够不靠辛家生活。否则,万一他的计划失败,被赶出辛家了呢?
与大部分华人一样,他最初选择了餐饮行业,与人合伙开了家快餐店。某一天外出送货时,经过一条陋巷,意外遇到了严重受伤、流血不止的弗兰克。很老套的情节,黑帮寻仇。
这时候他不上去踩一脚,已经可以说是人品很好了,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掉头就走,也算是仁至义尽,以怨报德了。
然而他听到巷子外面传来的人声时,一把把弗兰克塞进垃圾堆里,还不忘踢上块广告牌遮挡血迹,然后站在这里抽烟。
走进来两个壮汉问他有没有看见一个穿黑衣的男人。辛楠随手指了个方向,还递上烟问他们抽不抽。
等两人走了,辛楠迅速扔下烟,扒开那堆东西。
弗兰克警惕的看着他,“你……”
“少废话,不想变成干尸就跟我走!”
辛楠把几乎已经不能行走的弗兰克拖进了自己车里,按他的指引,去了一处地下诊所。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店里唯一的闲人以及半个老板,正在送外卖的事实,以至于遭到了顾客的连环的投诉,然后,他就把手机关了。
当辛楠交完钱、拿了药回来,才发现弗兰克像看外星人一样惊奇而疑惑的看着他。辛楠摸了摸下巴,对啊,我为什么要救他?难道这一刻我圣母玛利亚附身了?!
当很久很久以后,辛楠已经加入他们,并用他中国式的复杂精细碾压美国式的简单粗暴,与弗兰克连手,帮助弗兰克父亲的小帮会蒸蒸日上时,弗兰克才有勇气问起这个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辛楠跟他讲了吕不韦与秦王父子的故事,大言不惭的告诉弗兰克,自己慧眼如炬,看好他的无限潜力,只是在做风险投资。
出乎他预料的,弗兰克对这个答案很失望,非常失望。他就是因为怕跟他设想的不一样,才一直不敢问的。
其实,辛楠当时只是觉得,弗兰克一只手不能动,用左手竭力硬撑着止血时看自己的眼神,像一只受伤的黑狼。但是,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弗兰克这个真实的原因。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把它带入棺材。
辛楠的阴毒,加上弗兰克的狠辣,很快使这个小帮会一跃而成为费城地下帝国数一数二的大组织。就在这时,辛楠硕士毕业了,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国。弗兰克费尽心机挽留无果后,曾经一度想要跟他一起走,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作为男人,他们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和必须履行的责任,没有办法。
美好的回忆到此结束,第二天,两人一起出行。目的地是一幢外观很普通的五层小楼,但是戒备森严,层层隐匿着荷枪实弹的狙击手。
两人并肩来到三楼最正中的那个房间,辛楠却冲弗兰克点点头,自己走了进去。
门内是一片白色的世界,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干瘦枯黄,却还竭力保持着敏锐,听到有些陌生了的脚步声音,勉强睁开眼睛,眼神浑浊散乱,非常明显的已经病入膏肓。
他看着辛楠,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辛?你回来了,你是来带走我的儿子的吗?!因为我快死了?”
“不,盖里先生。”辛楠和煦的微笑道:“我只是来探望您。”
“哦,你真是有心了,我的孩子。”老盖里有些讥讽的笑,“不远万里来看我,特别是在中国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期间。”
“您说得对。”辛楠跟着笑笑,“我也是来看弗兰克。当然,主要是因为,我只有在春节期间才有假期。”
因为,听说你快死了,不会再成为我的阻滞。我只是想亲自来,确认下这一点。
老盖里用他那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本是蓝颜色的眼睛,审视的望着这个四肢修长的中国男孩,仿佛在确认他说的,是不是真话。
他已经记不太清,当他发现自己的儿子跟这个中国男孩的事情时,具体是什么心情。好像……并没有太多讶异?他了解并且理解自己的儿子,也许是他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这个孩子从小就被他引导的崇尚强者。再惹火的金发尤物,能帮你缔造霸业吗?!
所以,虽然普通结婚生子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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