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月一怔,歪着头仔细想。
“少歌,说来惭愧。我和他相识,也是缘起于他搭我的车,就和当初你我相识是一样的。我甚至不知道,那时候见到你,觉得很熟悉,究竟是不是因为他?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啊,见到才貌出众的好男儿,难免会有些心动。”她转了转眼珠,厚颜道,“但是少歌你想想,那年我才十四岁。十四岁的时候能懂什么?那个年纪,哪里会懂什么爱不爱的,我一定是觉得他就像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哥哥。”
“嗯……”他微微颔首,像是认同她的说法。
“可是他却告诉我他有了妻妾,想将我金屋藏娇!少歌你知道我这个脾气,一定是气坏了的。然后,他非但不诚诚恳恳来道歉,和我做个好朋友,反而跑到和我有几分相像,又对他有好感的清小姐那里去,对她大诉衷肠。我若是还不知他人品有问题,也白活大几十年了!”
“嗯?”他唇畔浮起一个危险的笑:“不是只有十四岁吗?”
挽月心神一凛,暗叫不妙。
“那个……我现在不止十四岁了嘛,我说的几十年,是说现在,现在。”
“现在你十七。”他的表情玩味十足。
靠,这只老狐狸。挽月暗暗腹诽。
她吸了吸气,柔柔望住他:“现在我心里只有你呀。”
少歌心神一荡,罢了罢了……
“嗯。”他轻轻吻住她的额头,许久许久……
……
这一日,洛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便是辛大公子娶妻这一桩事了。
那个平日里身处云端之上,众人仰望都望不见衣角的辛大公子,此刻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大红喜袍,骑一匹用红布裹得怪模怪样的黑马,身后跟着一顶镂花小轿,再后头是一队半死不活奏着喜乐的乐班子,再再后头跟着数百个样貌憨厚,风尘仆仆,头上扎着白毛巾的山里汉子……
说是送丧的队伍,都有人相信。
再看辛大公子的脸色。
似笑非笑。一双沧桑的眼眸仿佛看尽了世间百态,脸上虚虚浮着一层薄粉,唇上似乎还抹了淡淡的胭脂。
大约原本的脸色是不好看的。
他就这么木木地立在马背上,脊背倒是挺得笔直,就好像后背衣裳里面捆进了一块木板。
“这是闹哪样哟……”几个卖菜大婶子捶胸顿足。
有好事的,凑上去拉住其中一名汉子。
“大哥,你们这是从哪儿来?”
“乌癸镇!”汉子瓮声瓮气的声音传出百米开外。
乌癸镇?
乌癸镇?!
乌癸镇!!!
乌!癸!镇!!!
洛城沸腾了。
辛大公子的梦中艳事,这洛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笑笑也便过了。
不想今日竟然真从乌癸镇抬了个人儿回来?!
这么一想,众人不由齐齐抽了口凉气,再仔细看看辛无涯乌青的眼睑,心中有了计较——辛大公子被山中的妖精给缠了!
这妖怪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惑了山民,将她送进洛城来!
另一种说法,也悄悄开始蔓延——辛家早就要害了辛大少,这一回总算害死了他。这个曾与他有过交情的妖精,便是用妖法将他的尸首弄成活人的模样,到洛城替他报仇来了!这样一想,看那辛无涯的样子更觉诡异非常。
消息即刻传到了辛家。也传进风月别苑。
挽月正懒懒趴在少歌身上不想动。
“妖精好啊,我就想做一只藤精,这样这样缠着你……”她耍赖不想起来。
少歌嗓子发干,重重闭了闭眼,淡定道:“来年,秋后算帐。”
说罢将她拖进来,亲自替她束发净面,淡淡描了眉毛。
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霸道,还事事亲力亲为包办了?他画的眉,实在是……一言难尽。
虽然她实在不想理会外面的事情,只愿偏安一隅,同他甜甜蜜蜜缠缠︱绵绵。但今日的事情也不算无趣,再者他也答应了清小姐要帮忙。所以再不情愿,也被他拖着,及时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赶到辛家大院外。
两列家丁手持长棍,立在门外严阵以待。正当中站了个管家模样的,姓李,挽月曾与他的义子打过一些交道。寻常的小富小贵人家,是连辛家的管家也够不着说话的。挽月三年前想要拜会辛无涯,其实是极其不自量力的行为,仔细想来,大约是作为现代人的一种隐秘优越感作祟——作为一个人,看山上的猴王和普通猴子是没多少差别的。
街道上,来了许多洛城的守备军,正在驱赶围观的人群。
“各位乡亲父老,我们少家主数日前被盗匪劫去,今日恐怕是受制于人。待会想必会有一场恶斗,诸位请散去,以免误伤!”李姓管家抱拳道。
看热闹虽然不嫌事大,但前提是不能伤着自己。一听到恶斗二字,好事人群“哄”一声,挑担的挑担,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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