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麦克风,酒吧渐渐安静下来,而他感觉到整个世界,仿佛也随之安静。一刹那他仿佛离这一切很远,恍惚间又发现自己其实身在其中。
直至身旁的贝斯声响起,还有吉他声,高亢的旋律骤然划破空气,也震醒了他的眼睛。他抬起眼,看着面前浑浑噩噩朝朝暮暮疯疯狂狂的一切,看着身旁卖力的紧张的伙伴们,全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随着旋律开始苏醒、奔腾、尖叫。他的脸靠近麦克风,手心火热,整个人看起来冷漠无比,脑子里却只剩下一个念头。
一个清晰的、强烈的、回旋的,永不妥协的念头
这是我的舞台。
我的音乐。
唯我独尊。
天上地下,天高地厚,过往将来,今时今日在这一寸天空下。
醉生梦死,唯我独尊。
第6章 初露锋芒(上)
起初看起来,岑野与平时是没有什么差别的。依旧是那身衣服,酷酷的中分头。因为在灯光下,原本帅气的脸,还显出了几分苍白,远没有生活里色泽动人。
许寻笙点了杯柠檬苏打水,静静看着。
少年显然已经拥有一些粉丝了,他一踏上舞台,引起女孩们一阵尖叫:“小野小野小野!”也有男人为他喝彩:“小野!”“牛逼!”
他没有任何表情,专注地摆弄乐器,而后是与兄弟们的眼神手势交流。音乐声响起,二十出头的大男孩满脸肃然,还有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悲怆。这令许寻笙觉得好笑。但当他一开口,她就笑不出来了。
舒缓的、有力的节奏,开始讲述一段男人心事。他是个很聪明的男人,或者说他们是一支聪明的乐队,很会衬托体现他的音色。
男人的嗓音,如鹰击长空,如水流不息,透过音响设备,更加空旷,也更加丰富。你只听一句,便觉得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松弛下来,仿佛随之沉浸一片大海里。于是想要听更多,想要得到更多。
当每个人都被他的声音瞬间吸引时,他却只是紧抓麦克风,眼睛时闭时睁。你能看到他的胸膛在轻轻震动,还有他微微拂动的发梢,你才突然意识到,那张脸,有多深刻。
持续的、越来越急促的吟唱后,吉他、贝斯、鼓声,还有一连串的键盘音符,如同从地狱深处炸了出来,人们仿佛才忽然惊醒。可是已来不及了,英俊、颓靡、冷漠的少年一把抓起话筒,跳了起来,一句高亢的旋律,响彻整间酒吧。而后是又一句,又一句……他抱起吉他,一段激烈繁复的节奏,瞬间压过所有声音。少年猛然跪倒在地,在这一瞬间,许寻笙几乎可以肯定,他绝望的双眼,看不见任何人,只有自己的世界。他终于唱出了那段最悲伤、强烈,最有撞击力的歌词,而他身后,张天遥、赵潭……每个人的脸色也都变了,都疯了,每一根手指,仿佛都要从琴弦挣脱。
人群爆发出激烈的尖叫嘶吼,前排的一些女孩疯狂摇晃,抓住舞台边缘,若不是酒吧保安还在边上,只怕她们就要拼尽全力爬上去。而这个时候,岑野是什么表情?
他微微喘着气,转头看着台下,又像是看着远方。眼中盛满的,全是不悔锋芒。
在许寻笙意识到之前,眼眶里已阵阵发热,掌心也是热的。心跳仿佛也不是自己的了,和所有人一样,被他带走了。她无法不去注视他的眼睛,而他当然不会看到她。她也知道,此刻的他,什么也不会看进眼里。
朝暮乐队在湘城著名的l黑咖酒吧的演出大获成功,演奏四首原定曲目后,在乐迷们的强烈安可下,加演两首。而朝暮乐队也从湘城一支名不见经传的乐队,跻身新生实力黑马。几乎就在半个月后,岑野的个人微~博粉丝从寥寥数百人,突破五千。
这是后话。
这天,许寻笙一直把他们的六支歌听完。此时,她是心怀感激和赞赏的。好的音乐,就是要带给人心灵震动,而他们做到了。也是因为他们,她今晚才能够如此感动。
她决定今后在他们来训练室时,还要免费提供下午茶。
在人群的欢呼声中,朝暮乐队退场,风光无限的去了后台。而人群仿佛此刻才全体放松,大家稍作休息,等待下一支乐队的表演。许寻笙正玩着手机,电话响起。
“许寻笙,你看到我们表演了吗?”是张天遥。
两头同样的嘈杂,许寻笙只得低下头,捂住话筒,大声说:“看到了,非常棒。”
“我们现在去吃宵夜庆祝,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吧?”
许寻笙:“我不去了,你们玩开心点。”
可男孩就跟没听到似的:“我们酒吧后门见,大家就等你了啊,快点哦!”直接挂了。
许寻笙提起包,问了一下保安,绕到酒吧后门,那是条偏僻的巷子,连接着居民区。果然看到几个男孩等在那里,都在抽烟,气味并不好闻。另外还有两个女孩,两个陌生男人,看样子也是搞音乐的。
许寻笙一眼就看到了岑野。并不是因为他最高最好看,而是今天他恰好站在光亮处,也没戴上帽子,那张脸半明半暗的,烟从他白皙瘦长的指间升起,缭绕在那里。
“小野今天唱得很精彩。”一个陌生男人拍拍他的肩。岑野笑了,是与之前那懒懒散散或略带讥诮的笑完全不同的,此时他笑得很放肆,笑得很深,像个真正志得意满的男人。
看到许寻笙走出来,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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