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行字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但他真的不是太懂。整整三天,他跟黄煜斐都没能见上一面——当然不是他不想见,是他哥又出了状况。黄煜斐在电话里含混不清地解释,工作上有急事,这两天不在北京城里待着。
有事?有事个头!李枳咬牙切齿,他明明看见黄煜斐家里漏出灯光,怕不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好事儿吧!先是联系不上,后来好容易打通手机,只听到这几句不带犹豫的胡扯,气得李枳直接挂了电话,冲着根本没人追回来打的手机自讨没趣地干瞪眼。
李枳想:这算什么事儿?不想见直说就好,搪塞有什么意思?可又是为什么会不想见呢?
天天碰面太多,腻了?
分明在家里待着,他去拍门,那家伙居然敢装聋作哑——李枳委屈得要命,也怕得要命。他有个毛病,一旦陷入这种情绪,就喜欢咬嘴唇。咬的时候挺玩命的,他那虎牙又厉害,三天过去他嘴皮已经咬破好几处了,稍一动嘴就疼。早上醒来还发干,咧嘴扯一下,就裂开,血淋淋的。
他盯着镜中自己的白脸红血,一心的乱糟糟。他知道这样很疯很怂,可他就是难受,完全搞不懂黄煜斐到底在玩什么神秘,又有什么是这么不想让自己看到的。
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前段日子他们过得惬意极了。作为民康胡同的电驴小王子,李枳成天骑着座驾到处跑,只不过以前这后座的位置是琴盒的,现在坐了个阳光帅哥。阳光帅哥曲着长腿,搂着他的腰,看这古城里的什么都觉得新奇。
就这样,李枳带着黄煜斐,近处骑电驴,远处乘地铁,飞度西直门,打马长安街。他感觉自己每天都跟泡在蜜罐子里似的,恨不得把全北京有名吃食翻个底朝天。哪怕自己在这城里待了将近二十年也没曾特意吃过,他都想带黄煜斐尝个鲜。什么东四十条的四季民福烤鸭,阳坊的胜利铜锅涮肉,六铺炕的金生隆爆肚……
庙会也是去了的,大年初五,他们早早出门,人,还排队请了红缎,写上两人的名字挂在红螺寺的老柏树上。风一吹,满树缎子尾巴挂的小铜钟就铃铃直响。
黄煜斐拉着李枳站在一堆异性情侣之间,淡淡地说佛家平等看待一切遵从本心的爱与欲,所以他们两个的愿望,山顶寺里的佛祖也一定可以听到。他还非说,那黄铜做的小风铃就是“同终”的意思,等他五十岁的时候要立好遗嘱,死了之后要弄个合葬的坟,另一个位子给李枳留着,进不进祖坟都无所谓。
李枳当即眼睛就红了,多半是气得,他去捂黄煜斐的嘴:“到底会不会说吉利话儿?刚五十岁就立遗嘱,你的志气呢?!你说你大好人生浪不浪费?”
但他其实根本也气不起来。那人抱着他黏黏糊糊地认错,过了一会儿就笑嘻嘻地领着他走在游艺街上,飞镖投得还特别准。统共就五十个镖,他给李枳赢了四个大毛绒玩具。
老板黑着脸从架子上拿奖品,往桌上一搁就想赶他俩走人。黄煜斐倒也不跟他着急,一手夹了两个,当着老板的面颇为嘴欠地说:“有些脏啊,要先送去干洗店才能送给小橘。”
当然还有小时候李枳父亲带他玩过的溜冰车,租的双人的,黄煜斐坐在他后面,紧扶着他的腰,俩人在颐和园的昆明湖上跟周围小孩一块哇哇大叫。累了李枳把冰锥一戳,身子往后一倒,就能直接靠进黄煜斐怀里。
隔着层冬天颤巍巍的寒气,往西边眺望,一轮红红的圆日挂在远处的中关村后面,中央电视塔沉静地映着冰湖对面的石舫和万寿山。
等天差不多黑了,黄煜斐大大方方牵着他的手走上西堤,在光秃秃的古柳下缓缓地往北宫门踱。吃顿鱼头泡饼,俩人坐上晚高峰后稍显空落的四号线。耳机各戴一个,随着地铁晃晃悠悠地听blur前几年出的第十三张专辑,吐槽那贝斯越来越像弹棉花了,但不妨碍好听。
总而言之,和黄煜斐度过的每一天,或平淡或动人心神的每一分钟,那些亮晃晃的时刻,李枳都记得仔细。他仍然坚持他的“一个词记录法”,每次睡前都字斟酌句,慎重地记下他对当天的概括。他心里非常清楚,这是老了之后要看着回味,甚至落泪的东西。
所以,当黄煜斐再次“失踪”时,李枳的感觉该怎么形容呢。就好比你追着一点光亮屁颠屁颠跑得正欢,周身甚至开始吹暖风了,结果咕咚一下,掉进一个大冰窟窿。
还差两天情人节的晚上,也就是黄煜斐不肯见他的第三个日子,那人在被他挂掉电话之后终于打回来了一个。李枳当时正在试图修理自家上年头的洗衣机,没接上,再打过去就又是无人接听了。于是直接按了关机键,并决定至少三天不开。他认为这是自己的骨气,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种家伙,他没兴趣扮演。
他也终于想起了本职,折腾了这么多天后,收拾干净一屋子血乎淋拉的烟头,背上琴老老实实去排练室了。
乐队其他俩人都有事不在,宋千孤零零一个坐那儿弹唱秦皇岛。出人意料,他并没有追着李枳这几天的消极怠工行为不放,只是瞧了他嘴巴的伤口几眼,习以为常地耸耸肩膀。
李枳跟他也没什么话可说,还真就练了一通宵的琴。
宋千表示佩服。
结果第二天上午受不住,在排练室眯了两个多小时,李枳跑去卫生间冲洗嘴唇冒出的血,洗得满
喜欢彻夜不熄(H)请大家收藏:(m.baiduxs.cc),百度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