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阳光洒下,路边是初春时节刚刚绽放的花骨朵儿,娇而不艳。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土地的味道。
夜未央穿着一袭银白色的风衣走在街上,头发多年未曾剪过,随意的披洒在肩上。显得格格不入。他从不在白天带武器。
在一家客栈,此时正是早晨,客栈中有很多客人。有的在拥挤着买早餐;有的在准备行李离开。熙熙攘攘,很挤。未曾有人会注意多来了一个人。
那来的一个人是个杀手。他特意会在早晨订好房间,一是选择的房间很多,他需要个位置好的房间,方便从窗户出去。二是此时人很挤,很多,没有人会注意他。
待那个人订好房间,他走到了一个角落,手里提着一个酒壶。独自占着一个桌子喝起了闷酒。
他愣神的看着这些忙碌的人们,有的在为尽快买到早餐而插队,有的正在整理行李,有的牵着马匹正准备离开。他不禁笑了笑,这里面不知又有几个和他是同行的?
“喂,小子,一个人占一整张桌子,你不知道今天人多吗?起来!”这时一个上身**的汉子走了过来,左手拿着一整个烤鸡,右手拿着一个大酒坛。一看就是个嗜酒成性的人。
“你是谁?”夜未央道。
那汉子也是愣了一愣,道:“小子,你是喝醉了吧。你知道你这时和谁说话吗?连大爷我都不认识?”
“滚!”
汉子脸色变了,巨大的手掌抽出了金刀。“小子,你不认识我人,那你不应该忘了这把麒麟刀!”汉子怒了,脸上青筋暴跳,那比夜未央的腰还粗的手臂拿起一把巨大的金刀。那把刀竟是黄金所筑,奢华无比。这把刀一出,在场的人都惊了一下,皆是安静下来。江湖上谁人不知这麒麟刀的拥有者——李三。
夜未央却懒得知道。
“你杀过人?”夜未央问道。
“那当然。”汉子将刀扛在肩上,洋洋得意。
夜未央问道:“你杀过多少?”
“三十人吧,这谁会记得?”李三微笑道,脸上得意比原来更甚。
“这些人是你的仇人?”
“不是。”
“那你还杀他们?”
“喂,小子,你话多了吧!”李三满脸的横肉抖动,彻底不耐烦了,“老子想杀谁便杀谁,你管的着吗?”
想杀谁便杀谁?他杀人难道不觉得痛苦吗?反而在哪里沾沾自喜。那些可都是鲜活的生命啊!却因为他一念之下成了刀下亡魂。他们和他又有什么区别,凭什么要他们牺牲生命才可以促成一个人在江湖上的威望!
夜未央凝视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燃烧起来。他一直觉的杀人是种痛苦的事情,他却引以为荣!
对这种人早已厌倦,甚至痛恨。就像痛恨他自己!
李三见他还不为所动,如果不给他点厉害,他在江湖上还怎么立足?他嘶吼一声,抡起大刀便砍向夜未央。
夜未央眼神一凛,迎面一拳狠狠砸在了李三的脸上。
快如闪电的一拳!
李三只觉得天崩地裂的一击打在了自己的脸上,接下来的拳头他已没有丝毫感觉。过了很久很久,他才觉得有一阵阵凉风吹在脸上,痛彻心扉。他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的脸,软绵绵的,没有牙齿,没有下颚,没有鼻子。打的比女人的胸还要软。
他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整天只有摸女人才会有的触感会出现在自己的脸上!紧接着,一股股刺痛和恐惧从骨髓中散发而出……
“啊——我杀了你!”李三痛苦的嘶吼着,右手提起金刀狠狠的朝夜未央砍去。
很快的一击。可夜未央更快!
一瞬间,一只筷子钉在了李三的心脏上,将大动脉死死钉碎!夜未央没有拔出来,他不想让这个家伙的肮脏的血液沾到自己身上。即使他认为自己和他一样肮脏。
夜未央面不改色,又拿起酒壶灌上了几口。待到众人反应过来时,就只剩下了一具尸体,一具面相恐怖的尸体,和一把他一直自认为没有他的命值钱的金刀。
显然,这个客栈是住不下去了。夜未央换了一袭黑色装束,提着酒壶走在街上。
因为刚才杀李三时穿的是白衣,如果有心人要是寻找起来的话都会下意识的找穿白衣的人。
他不喜欢走在人多的地方,那里让他这种常年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来说非常变扭。刚才杀那个李三时,他没有看他死时的样子,也不敢看。也没有人注意到杀死李三的人。因为太快!电光火石之间,李三便死在了大众之下,没有人看清那道白色影子是谁。
他无力的靠在了一棵大树下,面色有些迷离。漆黑的眸子如星空一般深邃,没人能够看清那眸子之中是怎样的可怕。因为那眸子里全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妻离子散,父母双亡,孤儿,寡妻,醉汉,懦夫,仇恨,嫉妒,愤怒,厌恶,剑!
这就是战争遗留下来的东西!
全部都在这个眸子中。
这时突然一只手掌搭住了夜未央的肩膀,那是一只比他的手要小很多的手掌,看似很无力。但当它猛然狠狠的一捏,疼痛立刻传遍了夜未央的全身。夜未央眼神一凛,却没有出手,也不能出手,装作下意识的转过头,惊奇并且略带恐惧的看着他,道:“你谁?为什么对我出手?”
只见这只手的主人是一个很漂亮的男子,漂亮的没话说。他头发高高的挽起,手执白扇,颇像一个文人墨客。
漂亮男子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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