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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郭广坤突然问道一股让人口中生津的菜香味,在狭小的饭店中浓郁扑鼻,立刻勾起人的食欲。
他不自觉的吞咽了一口唾液,转头看着那小姑娘,发现她也直吞唾沫。
“鑫鑫,你知道妈这道菜做的是什么,怎么这么香?”
“红烧肉,我妈妈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那女孩带着几分自豪的说道,继而脸色又有些暗淡,“就是客人每次来都把红烧肉吃光,我吃不上。”
郭广坤听的有些心酸,很明显鑫鑫话里的意思是她吃的剩菜。他不再问话了,开始重新审视这家饭馆,这里的地理位置非常偏僻,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里还有一家小餐馆,除非是巷子里的人才知道,可是这里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城镇的老居民,人家都在自己家里吃饭,很少出去吃,因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除非一些没老婆的光棍和来不及做饭的人,才会光顾这里,因此这里的生意不可能会好。
他甚至能够看出来,这家饭水馆很缺钱,不然刚才老板娘也不会连电灯都舍不得开。
“鑫鑫,你爸爸是干什么的呀?”
“我没有爸爸”那小女孩听到郭广坤的问话一脸暗淡,这让他没有办法问下去,只得再次夹了一块鸡肉说道,“尝尝鸡肉,妈做的很好吃。”
“嗯,我妈做的饭最好吃了”到底是小女孩,马上又开怀起来。
这个时候那妇人终于将红烧肉端了上来烧好的红烧肉看着很是,在盘子中四四方方的堆排着,简直就好像艺术品,闻着浓香扑鼻,郭广坤给鑫鑫夹了一块后,自己也夹了一块放在嘴中,酥烂适中,肥而不腻,咬进去会觉得咸鲜中略带点甜味,入口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让人禁不住咀嚼再三,这是非常惹味的一道菜。
他禁不住开口赞叹道:“老板娘,红烧肉真好吃,比饭店的大厨做的还要好,真香”
那妇人听了宛然一笑说道,“好吃就常来吃,呵呵,我就这么一点手艺,别的不敢说,有几道菜就是在饭店也吃不到。”
“鑫鑫,你吃好了吧,吃好了跟妈进屋 $$,写作业去”看着自己的女儿疯狂的夹红烧肉,她脸色有些讪讪,忙拉住小女孩说道。
“别,说好了我请她的,你怎么能把客人拉走呢,对了,老板娘,你吃过饭没有,没吃也来吃一碗,放心,我不收你钱的。”
“我早吃过了”那妇人不好意思的说道。
“我妈没有吃”鑫鑫抬起头说道,这让那妇人的脸登时红了。
“那就吃一碗吧,”
“不,不,我还不饿,你们吃,你们吃”那妇人说什么也不同意。
“你不吃我不给钱,不给我面子是不是?”郭广坤故作愤怒的说道。
最后生拉硬扯将那妇人拉到桌子上,给她递了一双筷子,那妇人推辞再三,见推辞不过,只得端起碗来。
三个人,四道菜,也够吃了,不过那妇人并不怎么吃菜,只有郭广坤让她的时候,她才夹几片土豆丝。
“老板娘,你这手艺就是在大饭店当厨师也行,怎么不去那里应聘呀,守着一个小饭馆有什么前途?”郭广坤有些奇怪的问道。
“哎”那妇人苦笑着说道,“我是应聘过,可是人家要什么厨师证,我打听过,考一个要几千块呢,没有钱考,我有几次还将自己做的菜带过去让人家老板品尝,可惜他们根本连看都不看,求他们吃一口都不干。”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郭广坤也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他突然有一种开个饭店投资的,让这个老板娘来做厨师。可是如果开饭店真想赚钱的话,就必需把开在闹市,或者中学附近,那里流动人口大,生意自然会很好,可是这需要投入很多资金,因为无论那边的店面贵得吓人,而且真搬到那里,桌椅餐具什么的都得跟上。
他盘算了一下手中的资金,突然心中一动,自己手中还有几万块的余钱,应该可以的,凭这妇人的手艺,绝对挣钱,就试探着说道:“老板娘,我聘请你当厨师怎么样,一个月三千块钱”
“你……我不相信”那妇人一连难以置信的看着郭广坤。
“你就说干不干?!”
“你要真聘请我,我当然干,一个月三千块钱,不干是傻子。”老板娘并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这样的话她听过几次,每次都是开玩笑。
想着想着她心中又有一丝落寞。
本来自己凭这手艺的确可以大有作为的,只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哪,她实在太缺钱了,连给饭馆找一个好位置都没有办法。
自己的丈夫死的早,留下一个病怏怏的女儿和这家又破又偏僻的小饭馆,女儿的病是个沉重的包袱,每天都在花钱,自己挣得一点钱几乎都给她看病,因此她根本没有钱换到别的地方开饭馆,更何况惨淡的生意让她很难赚到利润,所以她现在渐渐的死心了,抱着过一天是一天的想法,只靠几个熟客维持生意。
郭广坤吃完之后,又将瓶子内的啤酒喝光,才开口问道:“老板娘多少钱?”
“加上啤酒一共七十块钱,你给五十吧。我们也吃了!”她不好意思的说道。
“说好了我请,七十就七十,”郭广坤利的从自己的钱包中掏出七十递了过去,那妇人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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