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斯嘉立刻就出了家门。打车来到母校门外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她
就去了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门外的小食店,要了份吃惯了的卤肉饭。
奇怪的是,小食店的老板虽然已经换人,但卤肉饭的滋味却几乎没变,也算
难得。
在985 名校这一级别的大学里,宋斯嘉母校的校园不算大,还是近年前就
存在的老校的大体模样,间杂着最近二三十年不同年代里分别新修的建筑。
听说新校马上就要建设完成,那边有现在校园的两三倍大小。到时候,本
科生应该都会去新校读书,老校大概会以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为。
宋斯嘉随意地在校园里逛。
大学校园,真是个很有魔力的地方。身边全是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庞。在这
里,整个人好像都会年轻一大截。
宋斯嘉今天穿一身浅蓝色布裙,米白仿古布衬衫,背一个斜跨式白底素纹小
布包,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下雨而不敢穿布鞋,改穿了皮鞋,那她就活生生像一个
民国时的女学生。
这身装束让她瞬间年轻了三四岁,走在校园里一大堆本科生中,半点不显老,
反倒是那份掩不住的成熟和优雅,赚来许多男生的瞩目和女生的欣羡。
宋斯嘉并不需要刻意去什么地方,这里到处都有她的记忆。
教学楼,她在这里每一层的教室里都曾上过课;体育馆,她曾在里面挥汗
如雨地练习排球;室外泳池,她曾在众多火辣辣的目光中,换上泳装显示着自己
姣好的身材跃入水中;校园西南侧的小植物园,在那里的某条小径,她送出了自
己的初吻——同样在这个小园某个更幽静的角落,某天深夜,在男友反复要求下,
她人生中第一次跪倒在一个男生面前,把一根滚烫的ròu_bàng吞入口中。
当然,寄托了她最深情感的,是那幢号称人文学院楼的三号教学楼。
本科时,宋斯嘉一半以上的专业课都是在这座教学楼里上的。学院学生会办
公室也在这里,她参加的会活动也有大半是在那里。
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发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
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遇见他——那个她一生中第一次爱上
的男孩。
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一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那
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身处夜晚,周遭也是阳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
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一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
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
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为什
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
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当然,很快的,自己对他就没了畏惧感。因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彼此身
上找到了无数的共同话题:书、电影、音乐、体育项目、球星,甚至,他们还喜
欢同一档电台节目,喜欢同一位电台持人。
曾经有一位学生会学姐这样玩笑:「你们确定不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吗?」
自那以后,自己就一直叫他「哥」,这一叫,就是十年。
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些,也不全是甜蜜,还有抑制不住的酸涩。
毕竟,自己曾经期盼的,并不是做那个男孩的「妹妹」。
也就是在这座教学楼里,她发现自己的期盼落空。
在那男孩第三次过来指导结束后,已是晚上快十点的样子。全队一起下楼,
大家正在讨论要不要去校门外的某个小食店吃夜宵,所有人的目光突然都被一楼
楼梯边安静守候的一个人影吸引,那是全校知名的管理学院学生会美女副席,
她一言不发地微笑着站在楼梯边。
男孩上前牵起她的手。
原来,她是那男孩的女朋友。
后来,宋斯嘉才知道,每次那男孩来人文学院帮忙指导时,美女副席都会
安静地留在一楼教室自习,既不催也不闹,从没有过半句怨言,也从每一次加入
到讨论中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要知道,整个大赛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学期之久,在这段时间里,男孩一半以
上的时间都耗在了自己学院这支几乎全由大一新生组成的菜鸟队伍上。
有那么光彩照人又善解人意的女友,夫复何求?
那晚,望着他们并肩离去的背影,听着身边的队员们不无艳羡的啧啧赞叹,
宋斯嘉知道,自己的内心是忧伤的。
那也没办法。
缘分而已。
总算自己还能叫他一声「哥哥」,与他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
一晃,离那个春天,已是十年。
走回学校西门时,终于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阳光并没有减退多少,这必是
一阵持续不了多久的太阳雨。
宋斯嘉撑开伞。
突然,她发现在西大门边的一个角落,支着个老旧的修车摊,修车师傅正忙
着在雨中撑开一顶大遮阳伞,把一干修车器具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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