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薛禅自言自语地说道:“我的女儿,我的明珠,三天以后就要嫁人了。长生天啊,请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吱嘎!耳边突然传来毡皮被割破的声音。德薛禅心中微惊,但却没有半点慌乱,他即便受伤了,却还是千人敌武士。
忽木狼狈地钻进王帐,噗通跪在地上,高高举起赛勒奔的佩剑,然后又张开嘴巴,手舞足蹈。
德薛禅也不是傻子,知道里面一定有事情,于是低声说道:“你会写字吗?”
忽木摇摇头,但是抽出佩剑在地上不停划动。粗细不一的线条构成一幅幅图画,虽然异常简陋,但是表达的意思却清楚明了。
德薛禅跌坐在位子上,他很难相信自己视如己出的儿子会选择谋杀自己,以他的经验如何看不出部落内的暗潮涌动,只是不愿意说破。本想着借宝音结婚的时候,顺势让出汗位,却没想到对方一刻都忍不住了。
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这个逆子竟然想将自己的母亲据为己有(孟贲指挥忽木胡说的),然后献给天可汗兀邪,将自己的妹妹献给兀邪的儿子呼和特木尔!
“没有人能夺走布木布泰!既然你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那么就去陪你的父亲去吧。”德薛禅身上煞气腾腾,武气狂飙,阴沉的脸色如恶鬼一般,当年纵横草原的狂狼似乎又回来了。多年被酒色侵蚀的身体虽不复勇武,但千人敌的命格未曾有一日衰减,这就是他坐稳翁吉刺惕部可汗的底气。
德薛禅很庆幸,自己早早将赛勒奔麾下最精锐的部队,派出去帮助兀邪巡视疆域。否则,单凭区区三四千王帐护卫军绝对不是赛勒奔的对手。
赛勒奔与德薛禅都以为对方不知情,在孟贲的挑拨下,积极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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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色刚刚发白,牧羊人阿穆早早起床赶着羊群向山坡走去。
他隔着很远就看见一群黑色的秃鹫在半空中不停地盘旋,最后越来越低,成群结队的缓缓降落。
“呸!真是晦气,一大早就碰见这群该死的食尸鬼!”阿穆皱着眉头叫骂道,身为草原人是最痛恨这种生物,有它们出现的地方通常都少不了死亡伴随。
秃鹫降落的地方是羊群吃草的必经之处。阿穆无可奈何地鞭打着头羊向前走,暗暗嘀咕,不知道昨晚是哪头大型动物被吃了,竟然能吸引这么多秃鹫。lt;gt;
牧羊犬先一步跑上山坡,随即疯狂地嘶吼起来,声音充满了畏惧。
阿穆喝止住头羊,自己小心翼翼爬上山坡,一看之下立刻狂吐不止。只见到处都是残破不堪的人骨,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那群秃鹫则尽情享受着丰盛的早餐。虽然大部分的肉已经被狼群啃食,但毕竟没有全部吃光。
这里正是鬼方部使者哈尔巴拉遇害的地方,尸体上依旧斜插着鬼方部的独眼战旗,阿穆一看到那死人头颅独特的长相与怪异的衣服,哪里还能不明白发生了大事。
他立刻掉头就跑,将这个消息迅速传到王庭蔑儿乞部,但是,这个消息也没有瞒过鬼方部的暗探。实际上,当天义渠君就受到了消息,只是正在抓紧搜捕孛儿只斤,来不及展开报复。不过,义渠君却派自己的大将满也速亲自前往收拢尸骨。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一定是翁吉刺惕部所做。以义渠君的聪明智慧,哪里看不出是有人栽赃嫁祸,但是那有如何?这么好的借口送上门,哪怕不是翁吉刺惕部干的,也得安在他们身上。
重病在床的天可汗兀邪发布了一道奇特的命令,将鬼方部使者遇害的消息牢牢封锁,不管外界刮多大风雨,只有一点,绝对不能让翁吉刺惕部收到一点风声。
德薛禅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外界,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赛勒奔身上。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时间一天天过去。
犬戎人在结婚前一天要把贴有红纸的猪肉和美酒送到新娘家,一方面是作为礼物,另一方面是用来款待贵客。这些东西孟贲一样也拿不出来,也可以说不想拿。一切应用之物都由布木布泰准备齐全,规格与平民相同。德薛禅对妻子的安排没有阻止,甚至暗暗默许。
布木布泰送来的猪肉与美酒并没有存在一分钟,刚刚送到毡帐内,就被孟贲几口吃得干干净净。
侍女瞪大了眼睛,尖叫道:“你疯了!那是明天送到拉姑奶奶那里的,你怎么能这么干?”拉姑奶奶就是作为宝音的干娘,也是女方的亲友。
“可敦仁慈无比,想必一定不愿意看见我饿死在婚礼上,麻烦你转告可敦,再送上一些酒肉。”孟贲翘着二郎腿,满不在乎地剃着牙,甚至批评杯中的美酒味道太淡,不够醇厚。
侍女含着眼泪跑回可敦的大帐内,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本来以为可敦会很生气。lt;gt;没想到,布木布泰反而真的命人重新准备酒肉,同时还为孟贲送去一整只烤羊。
“可敦娘娘的心未免太好了,可惜公主竟然要嫁给一个无赖。”
“就是,等明天看我怎么收拾那个家伙,决不能便宜了他。”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要把公主嫁给这种赖子,我觉得虎林部落的呼和特木尔大人就不错,魁梧高大。”
“少说两句吧,最近可汗正在生气,尤其是听不得关于公主的事情。”
“我才不在乎呢,明天等着看好戏吧!”
......部落里的人都拿这件事当笑话讲,自然也流进弘吉刺宝音的耳朵内。
宝音先是难以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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