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渐冷以后,陆沅君的腕子,脚踝,都藏了起来,衣裳把人挡的严严实实的。
以前封西云看沅君,腕上有镯子,脖颈上有项链,粉嫩的耳垂上晃晃荡荡,挂着两个闪闪发光的坠子。
可天一冷,沅君那些首饰可都瞧不见了。又因为在陆司令的丧期里头,她不能穿的太鲜艳显眼了,越发显得素净。
对于沅君这个年纪来说,素净的过了。
封西云以为,沅君这会儿是最好看的年纪,这样有些可惜了。余光里看到了空荡荡的梳妆台,纤尘不染不假,但什么都不摆也不合适。
思绪像是停在下头的汽车轮子,一脚油门儿下去,四个轱辘转的飞快。封西云自己虽没有追求过女性,可从小耳濡目染,也晓得该如何讨女子欢心。
若按父亲的手段,那就是买衣裳,买首饰,蹲下来让小姑娘骑在自己的脖子上。
封西云撇撇嘴,父亲那一套是不大行。
再回忆一番自己的同窗们,新式的青年喜欢追求爱情,跟自己的亲爹大同小异,见一个爱一个。
有一个最不要脸的,跟追求自己的女子说什么,我现在还不懂女人,你等我嫖够一百个再与你相伴终身。
到头来的确嫖够了一百个,两个人也的确是成婚了,可他把花柳病染给了女方。俩人儿别说相伴终身,连两个年头也没过到,就轰轰烈烈的又离婚了。
那人的品格虽不能取,封西云以为,过程还是可以学习的。
比如,要随时给自己的爱人制造一点什么来着,罗曼蒂克,r。
于是封西云从床上起来,快步往门边走去。手放在了门的把手上,少帅狠狠的按了下去。
咔嚓和吱呀声同时响起。
吱呀是门朝外开启,咔嚓是封西云手上用的力气太大,把门把手险些拽了下去。
“我带你去个地方。”
封西云甚至没有低下头查看一下,门把手究竟怎么样,先陆沅君一步走到了走廊里。
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肉眼可见他胸口的起伏,封西云别过头,不去看沅君。
得赶紧走了,不然封西云没有信心,能否真的当柳下惠,做到坐怀不乱。
“去哪儿?”
比起封西云来说,陆沅君的步伐就慢了些。
她先是对着梳妆镜整理了下衣服,转了一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没有差池以后,才不怎么高兴的走了出来。
说是带自己看他的花园别墅,怎么刚看了一个屋,就急着要走。
陆沅君在踏出门外的同时,突然膝盖弯曲,伏下了身。目光看向了床底,封西云小楼里的帮佣不错,床底下空荡荡的,灰尘和沙石也没有一粒。
“还真没有别人。”
陆沅君扶墙站了起来,抖了抖裙子。
“今天可是十四,我娘让我早点回去。”
乱七八糟的地方,就不陪你去了,怪累的。
封西云面颊的温度降了下来,手上的薄汗也吹透干。走廊的前后窗户都开着,纱质的乳白色帘子被吹拂起来,飘飘扬扬。
谁说风是瞧不见摸不着的?
这会儿窗帘飞扬的边角,就是丝丝缕缕秋风的尾巴。
“你也说了,今儿是十四。”
方才说去一个地方的时候,封西云心里头其实没有什么打算。
他只想着快点走,不能跟沅君待一个屋了,孤男寡女的,就算两人没什么。关着门久了,外头的帮佣们也要误会的。
好在沅君的一句话,让封西云有了打算。
他来运城的这些日子里,几乎走遍了运城的大街小巷。一地一俗,封西云想看看运城白百姓有什么风俗。
也的确有那么一样,入了封西云的眼,就是运城的花市集。花市跟别的市没什么区别,清晨起来,小贩们的板车车上拉着晚香玉,玉兰花,盆里栽着盛开的芍药和牡丹。
红的粉的很是好看。
花市没什么新鲜的,运城以外的地方也能寻到。花集就不一样了,只有每月阴历的初四,十四,二十四才有。
封西云赶在初四的时候路过了一次,说是集,也就十几个摊子,五十来米不到距离。且就这半百米里,也只有路南迎着日光的地方有摊子,路北就见不到了。
“我带你去赶花集。”
封少帅报了个名儿,就火急火燎的装了银元在身上,领着陆沅君出发了。
花园别墅还没看几眼,两人又要去看花了。陆沅君坐在车上,琢磨着封西云说的这个地方。
眼下正是秋日,从车窗外头看出去,树枝尖儿上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了。风吹的大一些,便会把叶子从枝头揪下来,飘飘摇摇的落到地下。
这个时节可不兴买什么芍药牡丹花,弄几盆儿金菊回家摆着,明日的中秋节就会很好看。
然而当汽车停下,封西云拉开车门,扶着她下来的时候,陆沅君没瞧见一盆儿菊花。芍药和牡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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