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随机找个角落都能撞见野合,邬琅只能暗叹自己倒霉。
面朝邬琅的人,是美的。肤比雪白,唇若丹朱,眼神水光洌滟,呵出来的气都似乎要把大雪给融化了,朱色的锈金大衣挂在雪白的肩膀和大腿上,可不是像落满雪的红梅一般。
而背对着邬琅的那个黑衣男人呢,邬琅看不见他的面貌,只是瞧那穿戴和身形便觉不凡。
隔着半堵墙,邬琅无语望天被迫听墙角,他不敢动,怕一踩雪发出的声响惊了这对野鸳鸯。
直到遥遥听见明月呼喊的声音,他才小心翼翼地挪动着步子离开。
压抑而甜腻的呻吟声还在继续着,匆匆离开的邬琅并没有注意到,方才被他关注的那个黑衣男人,漫不经心的回头一眼,视线落处,正是他方才逗留的位置。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冻死事大
邬琅快速换衣后进了观景台,这一进去才知道明月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在一堆花里胡哨的男人女人里,你只有跟着一起花里胡哨才不会显得突出。
清雅院的丫鬟带他找到自己的座位。一个不仅远离前排风波,还能安静赏花的位置——末席,他很满意。
这丫鬟不愧是大院子出来的人,不仅样貌讨喜,素质也好,就算是对待邬琅这种小人物也没半分懈怠。
坐在他左手边的男人见他过来,先是一惊,却没和他打招呼,反倒偏过头去。邬琅默然,打消了搭讪聊天的心思。
这观景台内座椅摆成了一个u型,主人坐上堂,府内内眷坐一侧,外来宾客坐一侧,而两列坐席中间又垂下迤逦纱帘,顾了忌讳,也应了情谊。
邬琅跪坐了一阵就有点不舒服,换了个盘腿坐的姿势,惹来身旁人鄙夷的一瞥。邬琅直接无视。
过了半刻钟,王爷和衡莲君终于姗姗来迟,宣布赏花大会正式开始。
邬琅原本因为桌下火炉带来的升温游了半会儿周公,骤然听到纷乱的笑声,一下打了个激灵。而侍女们陆陆续续送上来的热梅子酒和精致糕点也让他的瞌睡虫飞了大半。
在一群风雅人里,邬琅是无聊的,因为他连附庸风雅都做不到。
作为一个典型的现代工科男,诗词歌赋的技能必须是没点亮的。而作为一个温饱都没法满足的透明男宠,在美酒美食面前,也对吟诗作对没有兴趣。
远远端坐于上方的临淄王和衡莲君,邬琅看不真切,也不想看真切。
窗外的梅花够美,下酒,足够了。
一杯杯梅子酒下肚,胃里热乎乎的。
邬琅侧头遥望台下白色粉色冬梅,有了些许醉意。身旁不知名男子还在对着主位上的人翘首以盼,就连餐台上的食物都未动分毫。
这个赏花大会,看来是没几个人有心思赏花了。
也好,这样的美景,多几个人看了,反倒不爽。
拎起酒盅给酒杯倒酒,弯下一百八十度了,也只倒满半杯。无奈,只好敲敲身旁人手臂,在那人不耐烦的眼神里问,酒还喝吗,匀我一点如何。
于是邬琅收获了一个你是不是白痴的表情,而酒,自然是没要到的。
只剩半杯酒,邬琅只好慢慢细酌,再不敢像之前一样大饮大灌了。
桌下炉火烧得旺,一阵阵热浪熏着长衫下摆,而从窗缘吹进来的寒风又半点不带温情地刮在脸上,一半寒一半热,脸上红云也不知是因着冷风、热浪还是灼酒才飞起的。又或者是三者皆有。
邬琅单手撑着下巴,视线里,一眼望去犹如海洋的梅花树海,在风中卷起粉色烟尘,摇曳生姿。
不知前面的领导人们在玩什么游戏,等邬琅反应过来时,端着笔墨纸砚的侍女已经走到了跟前,笑盈盈地说,请公子题诗。
邬琅面无表情,内心已然开始嘶吼,老子不会啊。然而,为了不引起瞩目,引用名诗名句此种浑水摸鱼的方法第一时间就被他pass了。
绞尽脑汁想了两句,刚要提笔,才蓦地发现毛笔字他也不会。
算了,不管了。
硬着头皮在白纸上写下:重雪临高台,何处隐梅香。酒酣半杯倒,醒醉卧尘风。
写完,甩笔不看,侍女也很快离去。
没过不久,邬琅忽然听到一个好听的男声说,“燕琅,你上前来。”
邬琅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是在唤他,抬眼向主位望去,沿途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他身上。
平心静气,默默告诉自己要冷静。邬琅撩起衣摆站起身,缓缓走上前,在距离主位五尺的地方停下,行了一个礼。
只听一个柔和的男声略带笑意地说:“燕琅,抬起头来。”
邬琅缓缓抬头,视线最先落在前方一身白衣,如花似雪的衡莲君身上,随后才偏离角度滑至一旁。
率先落入眼帘的是黑色圆襟斜盘扣绣团龙长袍,和自然搭在扶手上,拇指带着翡翠扳指,骨节修长的手,再往上,坚毅的下巴,丰朗的轮廓,削薄带笑的唇,漫不经心的眼,统统组成了一个俊美无俦,玩世不恭的王爷模样。
这是临淄王,司徒靖。
邬琅猛地低下了头,轻轻咬了唇。
这衣服和配饰,刚才在外面撞上的野鸳鸯居然是临淄王本人?!
“燕琅,方才你与众人一同即兴作诗写于纸,王爷与我一一阅览过后以为你所作为之最佳。王爷说过,在此环节中获胜的人,皆能得赏,你可有何物想要王爷赏赐予你?”衡莲君笑着说。
邬琅心下疑惑,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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