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两正说着,闫宝福便拎着一只浑身是血但依旧不停挣扎的肥鸡走了出来,“快找个盆,这鸡脖子上被黄鼠狼叨了一口。”
闫玉芬急忙放下炉钩子去找盆了,闫宝书站在一旁瞧的仔细,“这是母的那只吧?”
“可不是咋地,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那咋地,还宰了吃啊?”闫玉芬端着盆放在中央。
闫宝福心疼道:“还能有啥办法,宰了吃了吧。”说着,闫永贵和金桂琴已经从仓房退了出来,进屋后关了门,金桂琴说:“那老大的口子,还是宰了吧,省的让它活受罪。”
家里就这么两只鸡,一公一母,现在母的被黄鼠狼给叼了,这往后想吃个鸡蛋啥的也就没那么方便了。
此时,闫玉芬已经把菜刀递给了闫宝福,正准备给鸡抹脖子时,闫宝书走了过去,伸手拨开了鸡脖子上的毛看了一眼,笑道:“别宰了,我有办法让它活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的有点晚了,实在是脖子疼啊,颈椎病犯了,我是写写停停……哎,苦逼啊。
小攻下一章出来,而且还会和小受坦诚相见,光腚啥的,还是挺有看头的吧。
那个时候剪头都是削薄剪,普通得很,电推子也没有,是手动的,像钳子似得那种推子。
头油的牌子有很多,桂花牌还算可以,在当时来说。
酸菜炖血肠,自家的做法就是用猪肠子灌上猪血上锅,熟了之后切成一片片的扔进酸菜锅里,我个人是不太爱吃血肠的,口感实在……喜欢不起来。
土豆粉通体颜色比较深,所以炖菜里放它会有点发黑。
呼土豆大家吃过没?就是煮熟的土豆蘸大酱吃,嗯,好吃,香,哈哈。
东北的冬天黄鼠狼也有出没,因为饿啊,而文里写的黄鼠狼与鸡的故事,是真实的,我至今都还记得。
用什么法子能把那只母鸡救活,大家能猜到不?哈哈哈
☆、第十章
闫宝书说能把这只鸡救活多半是因为私心,如果说这只母鸡因为被黄鼠狼叼了一口就送了命,这往后老闫家上哪里找蛋吃去!菜样本来就少的可怜,恨不得一点荤腥都不见,闫宝书可不想剃光了头跟家里头当和尚。再说了,外面购买鸡蛋要一块多钱,最多也就十二三个,这和养只鸡比较起来,哪头轻哪头重他还是拎的轻的。
闫宝书所掌握的医学知识非常地浅薄,绝对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才说的大话,之后的十几分钟里,闫宝书在一家人的注目下完成了有生以来,不对……是迄今为止,人生中的第一台大手术。
闫宝书从屋里拿了金桂琴的针线笸箩,穿针引线的同时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待他在针屁-股上穿了恨不得有一丈长的黑线后,手术正式开始。
其实这东西贼简单,闫宝书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拨开鸡脖子上的毛找到被黄鼠狼叼出来的大口子,接下来就是针线游走,左出右进,一眨眼睛的功夫,母鸡脖子上的伤口就被缝好了。
“好了,能不能活下来就听天由命吧。”闫宝书被折腾出一身的汗,把手里的针线扔进笸箩里便站到了一旁凉快去了。
“这样就完了?能行吗?”闫宝福持怀疑态度地把怀里的母鸡扔到了地上。刚才他抱着鸡的时候,它不停地挣扎,叫声惨烈,可见这十几针下去够它受的了。
“先看看吧,能活着总比被吃肉强。”
母鸡先是和黄鼠狼斗争,接着又被闫宝书一通缝针,体力消耗的实在是有点多,爪子刚着地那会儿还能走两步,现下已经是猫到碗架子底下软弱无力的咯咯哒去了。
“哦对了。”闫宝书解开了棉袄扣,忽扇着衣襟说:“妈,我提议把鸡笼子搬到外屋地来,黄鼠狼爱吃鸡,今儿没偷成说不定就惦记上了,安全起见,还是搬进来比较好。”
一家人都这么觉着,可问题是,外屋地本来空间就狭窄,如果再把鸡笼子放进来,这还有下脚的地方吗。闫宝书也考虑到了这一点,转念一想说道:“要不就放到俺也那屋去吧?”
“哎,我看行。”金桂琴转身看着身后的闫永贵,“放咱爸那屋咋样?”
闫永贵点了点头:“那就放咱爸那屋去吧。”
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闫宝书准备回屋睡觉,因为他现在还有点晕,临进屋之前,闫宝书为了提醒他们,不得不补充一句:“爸妈,我爷那屋不通风吧?如果鸡笼子搬进去得经常清理,不然俺爷得被熏死,这事不用你们操心,就我们几个小的轮流去做吧。”闫宝书终于找到机会改造闫宝龙了,从小事做起,将来才有可能成就一番大的事业。
“那就这样吧。”闫宝福不待两个大人答应,抢先一步就把闫宝书的话给落实了。
闫宝福毕竟是挣钱养家的人了,并且工资还算可观,在这个家里是占有绝对的发言权的,由此可见经济独立是多么的重要,看人下菜碟可不都是和外人才能做的。另外,值得高兴的就是,闫宝福也有头脑灵活的时候。
闫宝书冲闫宝福笑了笑,转身进屋时又偷瞥了闫永贵和金桂琴一眼,虽说他们表面上并没有一丝变化,实际上心里都是抱着同样的心思的。
闫宝书没在逗留,回了大屋就钻进了被窝里,而此时的闫宝龙已经呼呼大睡,四仰八叉的德行实在是……闫宝书郁闷的收回目光不在看他。没过多久,闫宝福回来了,轻手轻脚地上了炕,“宝书,睡着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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