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下一秒会不会从哪里冲出来一群不要命的,挥舞着刀具要取我性命?
我得清醒着。
我清醒着,也如同醉着,日日以打架消磨时间。
小弟会上交大把大把抢来的保护费给我,我拿那些钱维持日常开销,剩下的请小弟们吃饭喝酒,发给他们泡妞。
我记不得这样的日子重复了多久。
我脑海里有个人,何九一,我有时受伤躺在医院里神志不清时会一遍一遍想他,会想起他和我讲过的每段对白,我记不住完整一首《登幽州台歌》,却能记得他说过的每个字,甚至他说每个字时的语气、表情、姿态。
可能这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对白就那么几段吧。
我爸痴迷于考古,房子给我单独住,留给我如后宫之主般的自由。但我没兴趣把各色的妞儿往家里带,我最惦记的那个何九一,是个男的,而且他说过再也不会让我遇到他。
他九一年出生的,爸妈就起名叫何九一。
九九归一。
我泡各种妞儿,后来也泡各种小帅哥,可我依然在每天凌晨醒来时,被一屋子的孤寂掳去荒无人烟之地。
几年前我会抽烟打发失眠的夜。
某首歌里唱,只剩下一支烟了,还有一整夜要过。
我不会有那种情况,我会在家里囤上很多很多的烟。
直到某天,做梦梦见何九一,他在梦里皱着眉苦大仇深地看着我,说:你怎么抽那么凶?真烂。
我在梦里面手指间夹着一根烟,他说完,我把烟给掐了。
从此后,我就没再抽。
不需要打架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睡觉,睡到昏天黑地。
我的班主任对我早就听之任之。
很多很多次,一觉醒来,发现窗子没关,窗外星光明亮美丽,夜风吹拂窗帘很好看,我揉揉眼心想怎么还是黑夜,划开手机发现已经是第二日。
就那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次夜里醒来,我都清楚地认识到,我是条孤单的狗,我不是孤傲的狼。
直到某天,我那不负责任的爹给我找了个神奇的伴儿。
我隐退江湖,不再是老大。
我的小伴儿就这么惊喜地来到我面前了。
他十五岁,初三学生,性别男,长相可爱,发色墨蓝,发型扎马尾,常服是古装,语言为狗屁不通的半文言文,背长剑,大名江逍客,昵称小可,尊称江大侠。
我矫情点讲吧,在空虚的无趣的日常里历经千山万水后,有个人可以放心相信,放心依偎,即使凌晨三点回家,屋子里还有个人在等你。
我在街头喝醉,给江大侠打电话,大侠会御着剑在五分钟内出现,把我拖进出租车,再把我拖回家里。
使我不至于一招失算暴尸街头。
我因为他开始思索结婚的意义。
太多的婚姻,只不过是因为耐不住寂寞,耐不住孤单,而搭伙过日子。
大侠他真的会是个好妻子。
每次我乱扔的衣服,他都会收了洗好晒好,再整整齐齐叠起来,码好,收进衣橱。
他做的饭,让我觉得之前吃的全是狗食,让我觉得能活到现在真是太好了。
江逍客热爱生活的态度感化了我,让我重新拥有了目标和方向,不至于活得像行尸走肉那般。
江逍客对于我蔡深的大恩大德我这一辈子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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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蔡深闲来无事洗衣服,把江大侠一件丝白衬衣给染上了点点红色。
江大侠决定三天不给这个魂淡做饭。
蔡深以写感恩书相求。
江大侠读后感:啧啧!字数之多令我无法读!念在有心悔过,之前过节勾销之。
作者有话要说: 分割~~~
☆、第七章
这是一个暖暖的午后,我接到储由电话时,正在对着窗子发呆。
窗子上摆一只小花盆,里面有一棵太阳花。
那是江逍客某天放学回家买的。
很便宜,也很耐养,至今没有死。
每天,太阳花都会早上开放,夜晚合拢。
我甚至怀疑过这是不是一棵人工生产的机械花,不然它怎么会这么有毅力,开放,合拢,再开放,再合拢,日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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