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的生活很单调。大食,爱金子,只要有吃和金光闪闪的东西,他们能在自己的家里宅上百年。目前为止据说一个宅龙不出门在家里睡觉最高纪录是四百年。 如果不想睡觉,又觉得漫长的岁月过得无聊,很多龙都会选择养一些宠物来陪陪自己。
龙族的传承从出现龙的那一刻开始就有了,千万年来世界大陆上的战争何其多。除去人类那种内部战争,即使是几次的神魔大战,龙族也没有被灭绝,守着自己的龙岛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只要龙族长到一百岁就能够血缘觉醒,从他们成年那一刻他们就有让人仰望的传承记忆。
在龙岛出生的小龙在一百年的时间更加是孜孜不倦的吸收龙族长辈给予的教导和书籍上的知识。
这种知识渊博和初成年处事想法上的稚嫩相结合,造成很多人觉得龙族骄傲自大,虽然魔武双修但是脑袋却没跟着发育的错觉。
所以吟游诗人口中的龙族总是愚不可及,引得一个个野心的勇者前仆后继的去屠龙。勇士出现了,勇者去屠龙了,勇者触怒了恶龙了,勇者最后毫无消息。人们叹息的同时吟游诗人又多了个恶龙食人的故事。却不知道龙族的记载:
森林龙哈帕斯遇见一个有着漂亮金发的人族,将他当做收藏品一样放进了他的金库之中,没想到两天以后,这个人族从奔奔跳跳的活泼样子变成了奄奄一息的样子,那一头漂亮的金发也变得暗淡起来。
哈帕斯不能忍受他的财产失去光泽,当时龙族还没有变化人形魔法,一向自傲的龙族怎么可能会创造成为其他种族模样的魔法,龙族是整个世界,不,是整个宇宙最好的种族。
没有变形魔法,也没有共通的语言。当时离现在的年代太过久远了,连第一次神魔大战都还没有开始,各族之间各有地盘,人类还没有繁殖到遍布世界的地步。
最后哈帕斯参考了森林魔兽哺乳小幼兽的行为,给那个人投食,一开始抓了一只母魔兽给那个人类喂奶,哈帕斯满意的看着他的财产像嗷嗷待哺的羊羔一样拼命喝奶。
想着要再抓几只母羊的时候,他的财产一剑把魔兽给杀了,把他装金币的一个箱子砸烂,从身上掏出一个什么东西把那个镶嵌了许多漂亮宝石的木箱给烧了烤起肉来。
当时哈帕斯那个心疼哦,值得庆幸的是那些宝石拿出来擦一擦又变得光亮如新了。
哈帕斯抱着对自己财产的最大宽容,原谅了人类的任性捣蛋,慢慢把那个人的头发养的金光闪闪,哈帕斯甚至觉得这是他所有收藏中最好的一个,抱着炫耀的想法,把这个人类带回到了龙岛,还写了一篇饲养手册给好友们观赏。
因为那个叫维森的人类是个乐观派的人,哪怕一个人到了龙族的大本营,也抱着一颗打败恶龙的心去挑战这些龙。慢慢地大家都知道了哈帕斯家里有一只喜欢拿着一把脆脆的剑指着龙,做出打架的架势到处挑战的人类。
一些母龙可怜哈帕斯整天跟着这个人类,就怕别的龙把他给打死了。哈帕斯只是嘿嘿笑着给他们炫耀自己家的宠物。
因为是哈帕斯的宠物,其他龙当然不会下狠手,有时候无聊了,有个小东西让他们逗逗也是一件乐事。慢慢地,维森也在龙岛有了一定的人缘,龙岛上的龙也慢慢学会一点人类的语言。至于龙族的语言太过复杂,而且传说龙有两条舌头,龙族的语言是其他种族都学不了的,于是那个人类就没有学会。
龙族有两根舌头是真的,另一条长在舌根深处,极其细小,但是就是这个细小的舌头,让龙族的魔法咒语无种族可模仿,那些强大的龙族魔法传承下来也不会被其他种族盗取,让龙族魔法的数量和质量都在其他种族之上。
那个叫维森人类最后活到400岁,这已经是剑圣级别的寿命了,在他死后,哈帕斯漫长的生命也到了尽头,最后留下来的是那本写了三百多年的宠物饲养手册。那时候龙岛里的龙族几乎龙手一本,当然最全的是哈帕斯手里的这一本。这本书最后放进龙族里的藏书室。
那本书篇篇都是满满的流水账,一堆夸耀自己宠物的语言填塞其中,但是去掉那些废话看到尽头,哈帕斯那四百年真是比他以往的日子要过得充实……
“我觉得维森就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收藏,最让我庆幸的是我在我生命的最后遇见了他,维森在最后的日子头发黯淡了不少,在我把他埋起来后,我却觉得那些金光闪闪的金币比他的头发还要暗淡。
我意识到我不再有收藏的*了,血脉里对金币的爱好似乎慢慢消逝,我变得不像一条龙了……
但有什么所谓呢,我快死了不是吗?
这是我最后的笔记了,昨天我挖开了维森的墓,当初他说要用个木箱子装他,我虽然不赞同但还是照做了,我也很庆幸我当初的选择,因为我打开箱子看到维森安静地躺在里面,他的头发依旧很暗淡,但是没关系,我现在也不喜欢闪闪的东西了。
维森在后来就不喜欢一个人睡,他总是要我抱着睡,两百年这么长,他一定很寂寞了。我感觉到了已经是时候了,我要去陪他度过一段更加漫长的岁月。
格林特,我的朋友。感谢你为我和维森创造出的人形魔法,你一直知道维森很喜欢,当时他看到我人形的时候,他那暗淡的白发都变得光亮起来,我向你描述过无数次,它是一个最棒的发明,唯一可惜的是我死了以后龙
喜欢萌宠成长攻略请大家收藏:(m.baiduxs.cc),百度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