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为何做贼?
阿乐(ノへ ̄、):因为世道艰难。
阿乐( ̄v ̄)/:紧跟主人的脚步,既然大郎都当了山寨头子,那么小人也得混个水匪头目,才不弱了大郎的名头!
暖手捂( ̄v ̄)/:嗷,开启称霸大商的第一步!
胡扯( ﹁ ﹁ ) ~→:你在瞎激动个什么?
暖手捂(▽):这样我就可以称霸大商的每一颗兔草了!
☆、第67章 捡漏
在战乱中能够保存自己,都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更别说阿乐不过是林淡的小厮,虽然会骑马,识两个字,还会几手粗浅功夫;可是在破城这样大事中,能抵什么用?
偏偏他还真的把知府的一家给救了下来,还安排人一路送到了吴州。自己则大胆地继续留在了河州,趁乱将战死的河州知府的尸身给收殓了。办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并没有离开河州;而是在二皇子反叛之后,趁着河州的守备力量就剩下一个空壳,一边积极联系紧邻河州南部的桐州守备,求救出兵收复河州,一边又在当地组织百姓自救。
能做到这些,全都是因为阿乐救下了一个水匪头子。阿乐在信上也没细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主要就是讲了他现在已经是河州一支水匪的大头目;到底要不要让这些水匪变成良民,还得看林淡的意思。
照林淡的意思,虽然他还是需要一些暗中做事的人,但是他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小厮折进去。
“身边可用之人还是太少啊。”林淡感慨了一句,吐掉草根,看到胡澈三两步走过来,“澈哥怎么也来了?”
胡澈没好气地看着他:“扔了一堆事情给我,你倒是在这儿偷闲?”他脱了鞋子,盘腿在席子上坐下,一手把林淡揽到自己身上,一手把暖手捂推开一点,“这么热的天,你靠着暖手捂也不怕热。”
“能者多劳嘛!”林淡被换了个姿势也没动,不过他还是发表了一下意见,“暖手捂靠着软乎,你身上太硬了。”
胡澈嘴巴上一本正经地回答:“暖手捂都开始长毛了,小心它再染上虱子。”心里面猥琐地想着:哥身上还有更硬的你没领教过呢。
幸亏林淡不知道他的想法,否则的话……明明对别人很牛气,但是对胡澈下意识就变成怂包的林淡,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最多就是内心羞愤一把。
暖手捂因为被剃光了毛,原本不太灵光的脑子,对虱子两个字竟然变得十分敏感,听到胡澈说出禁语,立刻转了个方向,兔视眈眈地看着胡澈,还用粗壮有力地后腿拍击了两下地面。
胡澈一脸错愕,随即大怒:“身为一只暖手捂,竟然敢挑衅主人?!反了你丫的,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你!”
暖手捂属于光长块头不长胆子的兔子,平时看到个外人,要不就躲在房间里不出门,迫不得已要出门的话,也会紧贴在林淡脚边,跟粘住了似的,绝对不会走开。不过可能它兔妈咬过胡澈,它还从胡澈手上逃脱过好多次,在山庄里的时候,暖手捂和胡澈玩惯了,哪怕胡澈装模作样生气,它也不害怕。
这会儿就见它蹦跶起来,直接就往胡澈怀里面撞。暖手捂一只没了毛都有三十斤重的兔子,这一下要是撞扎实了,绝对不好受。
不过胡澈好歹是习武有成的人,要是被一只刚满岁的兔子打败,那也太搞笑了。哪怕那是一只三十斤重的兔子。
胡澈显然是逗暖手捂玩,灵活地一会儿去摸它耳朵,一会儿去捏它的肥腿,简直极尽挑衅之能事。
最后精疲力尽的暖手捂,是被胡澈抱着下山的。
胡澈还一边晃荡着拎起来有一个小孩儿高的兔子,一边哼着自创的小调:“今天打到一只肥兔子,晚上炖来给媳妇吃,肉炖香锅皮作袄……不对啊,暖手捂你每天吃这么多,最近怎么好像都不长个儿了?这张皮子哪里够做一件袄子啊?”
暖手捂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跟只死兔子一样被胡澈抱着,跟着他的动作,晃荡过来又晃荡过去。
路过的人看着都面露惊悚。平时看着跟在大郎身边的兔子就已经觉得够大只了,但是现在抱起来,没想到竟然那么大只!
林淡也不理会众人吃惊的眼神,径自和胡澈一起回屋洗漱休息,临睡前问道:“澈哥打算什么时候回京城?”
胡澈原本都快睡着了。别看他还有精力和暖手捂玩耍,实际上在山上的日子十分忙碌。不仅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因为山寨往来交通不便,坏了点什么缺了点什么,都得想法子自己搞定。另外应道长的教导十分严格,他原本以为自己的基础十分牢靠,每天教的东西也很快就能掌握,然而他所谓的掌握,显然远远达不到应道长的标准,每天累得几乎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他的功课却并没有因此落下。因为他在习武的时候,边上还有个应道长给他讲课出题。拜这段时间的锻炼,他现在已经大致能够做到一心二用。
林淡也没什么特殊待遇。不过他并没有什么基础,一边扎马步一边学习,显然比一边打拳练剑一边做功课要来得轻松一些。
胡澈原本都已经快睡着了,听到林淡这么一问,立刻就一咕噜爬起来,双手撑在他的耳边,问:“怎么,嫌弃哥了?打算赶我走了?”
“当然不是。”别说是这么有压迫感的姿势,就是平时胡澈一严肃起来,林淡也得怂,不过现在黑灯瞎火地啥都看不见,他才觉得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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