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士可杀不可辱啊!怎么说自己也比李玄霸大个7、8岁,怎么自己就是小弟了?!那家伙怎么看也就是一个熊孩子罢了!哪里像大哥了?!靠!难道老子就长了一张龙套脸?
好吧,李玄霸比自己早出生个一千五百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比自己大吧。步闲庭自我安慰。但是那熊孩子是大哥神马的,自己绝不承认!
“呵呵,姑娘说笑了,我们怎么会是什么大人物?没错,我们确实不是戏班子的,老子在道上人称万根黄瓜,这是舍弟,人称百朵菊花。”跟那个熊孩子拼武力值不用说一秒就被ko,他也只能在口头上占些便宜。不过说完,他还是很孬地看了一眼熊孩子。只见赵王殿下完全对他们的谈话不感兴趣,一脸“你们快点把话说完,老子还没吃早饭”的不耐烦模样,顿时吁了一口气:“我们都是小人物而已,想必姑娘也没听说过。”
于正红自然是没听说过的,这不过是步闲庭学着她的话胡乱编的。但她也不好意思真的直说自己没听说过,显得自己没见识,又落对方面子,便追问道:“喔,不知道阁下师从何处?”
黑社会不需要拜师的吧?倒是摸金倒斗的有些比较著名的门派。步闲庭又不禁再次怀疑,他们应该是还是干挖人祖坟的行当,便“谦虚”道:“家师籍籍无名,自然不能跟姑娘比,不说也罢。”
“哼!”于正红冷哼一声:“稀罕!不过我可把话撂下了,大家现在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你们来这是为了什么老娘管不着,不过你们不帮忙就算了,可别拖老娘后腿!”
步闲庭笑得纯天然无公害:“那是自然。我们可还想活着离开这里。不过我感觉于姑娘似乎还有什么瞒着我们,既然大家都说开了,不如就开诚布公全说出来,说一半保留一半,可不是有诚意的合作。”
于正红打量了步闲庭几眼,最后冷笑一声:“没看出来,你倒是个人精。好吧,姑奶奶就赏你个脸。徐斌,把你那本东西拿出来!”
徐斌在他们这个团队里一直都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角色,长得又矮又瘦,一直沉默不语。直到刚才,他才暴露出了自己胆小的真面目。这么想来,他根本不具备一个盗墓贼应有的素质,与于正红这群人格格不入。
徐斌被刚刚那一幕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被于正红点名了,才回魂般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日记,递给于正红。
“喏,你看看这个。”于姑奶奶一甩手,那日记本便神准地拍在了步闲庭脸上。
靠!打人不打脸不知道么?老子还要靠脸吃饭呢!万一以后穿到哪个乱世,老子金手指一开,脸一露,霸气测漏,说不定就收服了后宫妹子三千!虽然不能打包带回21世纪,但是最大的乐趣在于收集嘛。老子会告诉你们,老子24岁还没脱团吗?!
好吧,看在你是女孩子的份上,老子不跟你计较!咬咬牙忍了。其实就是步闲庭目测自己的武力值连个妹子都不如啊,就不要干不自量力的事情了。
这是一名男学生的日记本,上面记录了1963他与两位朋友一起到诀户村采风写生,在这里遇到的一系列灵异恐怖事件。关于这个1963年的枕边鬼脸事件,在国家的机密档案里有所提及,事实上,关于这件事民间早有传闻,这也是他们古今释疑专业曾经研究过的一个专题。所以,对于这本日记上的描述,步闲庭并不感到特别诧异。只是他对于这本日记最后一页所留下的文字有些疑惑:
1963年8月2日雨
我知道我们走不了了,再也走不了了!不!我还不想死!
这个男学生怎么知道自己走不了呢?前一天的日记里不是说因为村里举行祭祀,所以不开村门,不让出去吗?那么只要祭祀举行完毕,不是就可以离开了吗?除非,他看到什么诡异的事情,让他确信他们不能走出去,并且还有生命的危险。
步闲庭又仔细地翻了几遍,发现日记应该还有一页,但是被人很巧妙的撕走了,做得天衣无缝,看起来就像从来不曾有那一页一样。要不是那男学生写字太用力,在后面那一页留下了凹进去的痕迹,他也不会发现。步闲庭对比了一下,虽然那些痕迹很模糊,但是仔细对照的话还是可以看出,与最后那一页的内容并不相同。所以,他判断后面一定还有一页内容,被有心人撕掉了。
“敢问于姑娘,这本日记你是哪得来的?”
于正红努了努嘴:“喏,你问徐斌。”
徐斌白着一张脸道:“那是、是我二舅的日记。我二舅在我们家是最有文化的人,他在城里念书,还学画画什么的,经常到外面写生。听我妈说,有一次他和朋友出去写生,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正常了,发起了癔症,说自己被鬼缠上了。没过多久就吊脖子自杀了。这本日记是我去外婆家玩的时候,在老屋子柴房里发现的。以前我就对这个传说中的舅舅挺好奇的,就把这本日记拿走了。后来,他们就找上了我……”说着,他瞄了于正红一眼。
于正红一摊手:“我也是受雇于人,给他来这找一件东西。那人给我提供了一些线索,让我去找这本日记。所以我领了我的手下--他和胖子。去找当年那个死里逃生,最后还是难逃一死的家伙。找到这本日记后,我给了点钱让这孬货带路,当年他看了这本日记后,自己曾经偷偷来过这。”
徐斌心虚地瞄了一眼于正红:“当、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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