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此一役,威廉通过具有后世议会性质的贤人会议确立了自己英格兰王位继承人的地位,此时他便是无可争议的未来英格兰国王,威塞克斯公爵威廉。
在英格兰,威廉是爱德华国王的封臣,他以英格兰王国威塞克斯公爵的名义统治者包括东盎格利亚、肯特、赫威赛等诸多公爵领地和郡,在广大的英格兰南部拥有超乎想象的地产庄园。
在整个英格兰王国,也只有麦西亚公爵李奥弗里克才能和身为威塞克斯公爵的威廉实力相当,这还是单单指威塞克斯公国一地的实力,没有将威廉在诺曼王国等地的实力计算在内。
召开一次贤人会议可不容易,贤人会议发挥着类似于诺曼底公爵的宫廷会议的作用,贤人会议由王国教俗贵族构成,诸如王室成员、方伯、主教、塞恩,决定战争与和平、征税、法律颁布等重大问题,甚至可以选举、废黜国王。
另外,国王的王廷也在诺曼征服前夕发展成为管理王国的中央机构,王廷成员本是国王信任的私家臣仆,后来发展成为国王理政的左膀右臂,负责处理文书、掌管财政税收等,并跟随国王在国境内四处巡游。
为了达到诺曼人掌控英格兰中枢的目的,威廉提出由自己担任英格兰的摄政官一职,并推荐了里夏尔伯爵位军事总长兼警务总长。
摄政官:这一职务事实上代行王权,出现在英格兰王国早期。那一时期英国国王还有一个更主要的身份即法兰克的公爵,因此国王们事实上长期呆在法兰西执政,而留下一个摄政官在英格兰代国王统治。事实上直到失地约翰(jond)丢失了法兰西的大多数领地,此后的英格兰诸王才被迫满足于直接统治英国。
摄政官一职,最后一次出现在英格兰历史中,是在亨利三世时期。很微妙的是亨利三世虽然冲龄继位,但他本人,是诺曼征服后英格兰第一个光凭自己的世袭身份即可的继位的国王(从征服王到约翰一世,获得英格兰统治权多少需要依靠当时国会的承认)。
因此从亨利三世以后,“国王从来没有年幼到失去统治能力”成为英格兰的信条,从而使得为年幼的国王设置“摄政官”成为一种“大逆不道”(暗示国王无力统治国家)。
军事总长,顾名思义,是统率英格兰王国全境军事力量的统率,拥有调遣方伯、塞恩和民兵的权力。
警务总长。这一职务很微妙,如果不加lord,事实上是指国王在各郡和百户区任命的警长(conable)。“警务总长”的翻译因此而得名。但是事实上,lordconable是个军事职务,主要职责是战争时期和世袭的王室大元帅一起统帅英格兰王国的军队。
威廉的提议自然受到了盎格鲁萨克逊贵族的激烈反对,特别是当他提出要求诺曼王国的阿道夫伯爵兼任英格兰王国的掌玺总管之时,盎格鲁萨克逊贵族更是沸反盈天,反对声此起彼伏。
掌玺大臣这个职务今天看来并不重要,但是历史上却是一个要职,封建时代,国玺被视为一个国家政权象征,1642年查理一世从伦敦出逃,带走国玺,差点使得国会无法运作,而詹姆斯二世出逃时,则故意将国玺投入泰晤士河以阻挠国会执政。英格兰议会的定制法规定,国会召集必然是由国王的诏命,而如果国王死亡或者因某原因无法表达意见,那么大法官可以在召集令下加盖国玺,可以被视为国王亲命(也就是说如果国王不在,大法官和掌玺大臣两人联手可以代表国王召集议会,这是这种情况下唯一召开议会而延续英格兰政治传统的方式)。
在这里,贤人会议便是后世议会的雏形,它的作用大同小异,甚至其权利犹有过之,由诺曼人担任掌玺总管意味着威廉能够掌控贤人会议,这是盎格鲁萨克逊贵族所不能容忍的。
威廉所提出的要求阿道夫伯爵担任掌玺总管的要求不过是一个被他拿出来的交换条件罢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在实力没有处于优势的情况下能够完全掌控英格兰王国的中枢,他只要获得军事总长和摄政一职即可。
有着摄政的职务,威廉可以名正言顺地以爱德华国王的名义对英格兰王国的诸侯发号施令。
盎格鲁萨克逊贵族气势汹汹,站在威廉身边的诺曼贵族的气势也不弱,他们都是爱德华国王统治英格兰期间所册封的贵族骑士,在英格兰南部已经扎根了数年之久,历经前行发展后,在英格兰的诺曼贵族们的实力也不弱。
双方的气氛越闹越僵,双方的争斗似乎一触即发之时,爱尔兰的神父们在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甘德和约克主教艾德里德携手打断了互相之间的紧张气氛。只见斯蒂甘德神父看向双方开口建议道:
“大家不妨各退一步,平心静气的好好聊聊,总能找到双方都能得利的平衡顶。”
斯蒂甘德神父和约克主教联袂而来,即便是威廉也不得不给他们几分面子,更何况是其它英格兰贵族呢?
威廉和麦西亚公爵双方各退一步,他放弃了索要掌玺总管职务的要求,在付出一定的利益让步后,他终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个重要职位摄政和军事总长,至此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管理英格兰王国的军事力量。
为了更好地履行英格兰摄政一职,更好地掌控英格兰王国,威廉必须对英格兰王国的政治事务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英格兰王国的中央由贤人会议和管理王国的中央机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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