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会客厅的装修高雅不失温馨。华丽典雅的壁炉,柔软的沙发,飘着香气的茶点以及写着非常漂亮标注的书籍。如果脚边有一只慵懒的猫和一只在睡懒觉的狗,那场景更是令人难以拒绝。
“你说我会爱上南肯辛顿的下午。我想我现在就已经爱上了。”光是想象,他就沉迷其中无可自拔。
“你可以留下来。”
宋朝当他是在开玩笑,“如果你愿意把房租降低。”
“你可以成为它的主人,另一个主人。”
宋朝这回可真不是装不懂,他的确没能反应过来。艾伯特站在长桌旁边,倾身拔出瓷瓶里修剪得很漂亮的玫瑰。手持花,眸深情,如虔诚的信仰者直视宋朝:“eg的法律通过同性恋者婚姻法,十六岁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宋朝,你愿意住进来吗?以主人的身份,成为我的合法伴侣。”
宋朝:“……”
噔噔噔噔噔。
宋朝如遇蛇虫猛怪,迅速后退。远离艾伯特,然后被身后的沙发脚绊倒,一把摔进柔软的沙发里。瞪着圆眼睛,一脸懵:“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艾伯特忍着笑,长腿一跨锁住宋朝,居高临下的盯着他:“我可以再说一次。需要吗?”
宋朝抽着眼角:“不……不用了。”
“那……你的答复?”
“呃……我——”
“宋朝!”
宋朝一个激灵,游移的视线定住,和艾伯特对望上。一时之间,沉沦于那深不见底的眼眸里,喏喏说不出话来。
艾伯特垂眸,抚摸宋朝的脸颊,温柔深情。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有如纯洁至美的精灵。”初见之时,车窗外少年精致如精灵,一闪而过,遁入车流。令人不由产生昙花一现的错觉。再次相见,便是缘分作祟,将两人越推越进。“you are rose。”
宋朝是缠绕在艾伯特心口生根发芽的小玫瑰,必要拥有得到才可不伤不痛。若是强行拔出,必定痛彻心扉。卡罗拉玫瑰,最为纯粹热情的爱,是艾伯特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的爱意。
宋朝没注意到艾伯特后面的那句话,他所有的心神注意力全在开头的那句话。源自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的《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描述初见恋人时一见钟情的爱情。
那是宋朝最喜欢的一句话,普希金是他最喜欢的一位诗人。初接触到那句话,宋朝神思不属,深为其中深情所震撼,心中有着小小的隐密的愿望悄悄的生根发芽。
他渴望有朝一日他的恋人能对着他深情的念出这句诗——别笑,宋朝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有这种羞耻的想法很正常。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渴望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爱情,哪怕乖巧如宋朝亦不例外。
再说了,宋朝学的时尚设计,说到底都是艺术。艺术是相通的,把一位爱情诗人奉为毕生偶像也就不是一件多么难以理解的事。
宋朝脸颊绯红,眸中波光闪动。他害羞了,又害羞又激动。
艾伯特一怔,眼微一眯,立刻猜到了宋朝是因什么而害羞激动。老实说,他选择那句诗表达爱意不过是恰好能表达出他的感情,全然没有想到误打误撞叫宋朝如此欢喜。
艾伯特趁胜追击:“你接受它亲吻你的指尖,接受它的停留吗?它很轻,不会给你造成什么负担,它如蝶翼般轻。它喜欢你的手指,它想住在这里。”
艾伯特盯着宋朝的双眼,眼里压抑着热切的渴望,一边喃喃一边将手里的玫瑰环成一个圈,圈进宋朝左手无名指,如在教堂之上得到牧师宣布将戒指戴给新娘一般隆重。
宋朝的无名指害怕的一缩,被艾伯特强硬的拉住,他好听的声音像魔鬼的低语,在极力的诱哄着无力招架的宋朝。
“永远的,住在这里。死生不离。”
艾伯特的强硬令宋朝颤抖,他的话令他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艾伯特强心的闯进了他的心。当那玫瑰枝茎换成的戒指套进无名指,如棺盖落地一般。宋朝竟松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他对艾伯特的拒绝也并不如想象中的强硬,也许他心里一直就没放弃过艾伯特,才会那么轻易的被俘获。
艾伯特唇角一勾,温柔的微笑。眸中一片春风般的温柔,他倾身上前,辗转吻过宋朝的唇,然后说:“那么,我们明天去登记吧。”
咦?咦??!!
“今天不行,太晚了。今晚睡在这里,明早再去登记——你不说话?太高兴了吗?”
!!!!!!!
发生了什么?!
第28章
发生了什么??
宋朝到现在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昨晚上留在艾伯特的家, 受到据说是艾伯特的妹妹却有深蓝色眼珠和金黄色长发的艾薇拉的热情款待。宋朝毫无招架能力, 当疲惫的躺上柔软的床的时候, 他脑中一闪而过艾伯特说的那句‘登记’, 瞪着天花板傻兮兮的鼓不起半点勇气去询问艾伯特。
翻来覆去最后得出个答案:大概是开玩笑的吧。于是心大的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艾伯特从被窝里拉起来, 被牵着去洗漱、换衣服、吃早餐然后坐上车。出发了,车开了挺长一段时间, 宋朝才茫然的问:“去哪里?”
“去你公寓。”
宋朝点点头,“哦。”他以为艾伯特是送他回公寓。
送是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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