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上,两支队伍在进行激烈的足球对抗赛。荷尔蒙伴着汗水在操场上挥发得淋漓尽致。但比分定格在0比0,曾华、叶小薇坐在场边上静静地向场内看着。穿着红色球衣的林风带球迅速地向前突破,场边的二人提着心,攥紧拳头期待着什么,期待奇迹的发生,期待从高中开始绑在林风头上的魔咒会被打破。
林风突破了狠命封堵他的对方后卫,但是角度稍差,他没有起脚,又将皮球传给了位置较好的另一个队友。空门!只有守门员。对方后面防线全部被林风刚才的突破打乱并拖住了。绝对是好机会。曾华和叶小薇站了起来,大声喊着:“加油!加油!”
天呀!队友由于太激动竟然将球射飞了。
对方开球。林风已经筋疲力尽,加上上一波的进攻,红队的队员整体靠前,还没来得及回防。奇迹发生了!不过是林风队的球门被攻破了……
比赛结束了。林风摇摇晃晃地向场边走来,汗水像水洗一般从双颊流下来。他挥手向场边的两个人笑着,笑得略带牵强和尴尬。走到二人所坐台阶的脚下,正好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草。林风疲软着躺了下来,闭上双眼,嘴里像醉酒般嘟囔着:“我说我不踢,你们非要让我踢。”声音中还带着奔跑后的粗喘,嗡嗡地响,不是很清晰。
“踢得很好呀,林风最棒!”叶小薇发疯似地用双手扩在嘴边,大声地喊着,声音的后半段有些沙哑。
林风心情不好!易凡和他分手了。易语之得知女儿的男朋友竟然是一个立志当歌手的不务正业的人时,坚决地反对。来硬的不行,最后易语之夫妻使出了眼泪核武器。
“你哥哥要离开我们去流浪,你再跟一个歌手生活,爸爸妈妈将来可怎么办呀。” 赵雅琴哭泣着。
“妈妈!哥哥不是去流浪,他们是去追寻梦想……。”
最后易凡屈服了。“梦想”这种东西一旦实现了,可以作为谈资炫耀,没有实现的时候,在别人看来就是白痴在做梦。“梦想”是最软弱无力、没有说服力的东西。
“你怎么没有说你的身世?”后来叶小薇质问林风。
“什么身世?”林风装糊涂。
“你的家庭出身。”叶小薇说。
用外在去判断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有时候会成功,有时候不竟然。因为外在的东西时常会给人一种假象。但内心的,又难以捉摸。林风不是不真诚,他只是想让事情简单化,这一点他是正确的。就像最初易凡喜欢他阳光的外表,喜欢他优美的歌声,却没有耐心听他讲完白星雨的故事,没有兴趣帮他分析白星雨的下落,她自己也没有想过了解林风的家庭。
……
“林风,加油!”操场上的叶小薇继续大声喊着,声音向远处扩散着,向远方、向高空。
“神经病!”躺在草地上的林风嘀咕着。
正在退场的球员们不断回头向叶小薇所在的方向望着。对面就是礼堂-安静的、庄重的礼堂。他们第一次演出就是在那里,也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了曾华。在那里,有过多少次辛苦排练,有过多少次激情演唱,有过多少次暖暖的晨曦,有过多少次静静的寒夜。不久的将来,他们将离开这里,寻找新的舞台。
曾华的体恤衫红红的,像此时火红的太阳,宽松的蓝色运动裤裤脚随风摆着。旁边的叶小薇今天特别的淑女,黑亮柔顺的长发垂到白底绣花长裙上,发端偶尔被微风吹起。
叶小薇停止了呼喊。曾华将视线从礼堂方向收回,从吉他包里拿出吉他。快速轻拨了几下琴弦,接着校准琴音。本来是说赢了比赛要唱歌的。在礼堂的对面,在靠近他们曾经最辉煌的地方唱首歌,这样会有仪式感。而且一定要由林风来唱-独唱,曾华和叶小薇当听众。
现在不行了,林风肯定没心思唱了。曾华要唱么?前奏响起,在初夏干净、温热的空气里传播着。林风的歌-《阅尽繁花》,曾经多少次在这个校园里回荡,曾经多少次打动过这个圣洁的校园。
曾华唱起,风格演绎迥然不同,成熟、深沉的嗓音一声声撞击着,撞击着叶小薇和林风的内心,撞击着校园里听得到这个声音的人的内心。
随我穿过云端,
陪你踏破天涯,
去追朝霞晚霞,
落在彩云人家。
随我越过高山,
陪你浪迹天下,
去看日出日落,
枕在平顶山下。
随我看月如霜,
陪你脚踏白沙,
痛饮东篱之水,
共度北城之夏。
随我翻身上马,
陪你阅尽繁花,
去看星辰无华,
坐饮杨都寺下。
林风抽泣着,不愿让别人看到他激动得扭曲的脸,索性抱着脸趴在了草地上。肩膀起伏着。他脑海里像播电影般浮现了一幅幅画面。当年,高中最后一场比赛输掉后,白星雨躺在草地上哭,而他无所谓地唱着歌。现在哭的人竟然是自己。只不过唱歌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曾华。旁边坐着的还是叶小薇,只不过这一次,她安静得像个淑女,时而轻声哼唱着,眼神迷离-那种在她身上少有的神态。
由于“非典”,毕业论文的答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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