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修杰的话与之前的大夫所说无异,宋夫人点了点头,看向立在一旁的香儿,道:“香儿,你家少爷欲将你许个人家,想来是主意已定,你若还有什么想说的,便在此时说罢,过了今日便没机会了。”
有缘无分,大体说的便是她与宋黎吧。未语泪先流,香儿看着宋黎,缓缓跪了下去,道:“二少爷,是我害死了莺娘。”
“你说什么?”
香儿口中的故事又换了一个模样。
七年前,经过宋黎的软磨硬泡,宋老爷终于答应让他纳莺娘为妾,宋黎出游的前一日,宋老爷单独找过香儿。
宋老爷给了香儿一个香囊,言道香囊里装的香料乃是海外传来的,具有香飘百日而不散的奇效,他想缓和与宋黎的父子关系,便让香儿劝说宋黎戴上这个香囊。
若是宋黎喜欢上香囊,她再告诉宋黎那是宋老爷给的,到时父子关系便能和软些。宋老爷还许诺香儿,若是她能助二人关系进展,便将她许给宋黎做妾。
香儿本就倾心宋黎,又得了老爷的令,便在给宋黎配衣裳时,将宋老爷给的香囊吊在了他的腰间。
谁知第二日宋黎与莺娘出游,便被熊袭击了。
香儿哭着道:“少爷,我不该收了老爷的香囊,更不该给你下药,可这一切却是因为我爱你,”她来起头来,望着宋黎道:“少爷,我是真的爱你啊!”
言罢,不待众人反应,香儿便一头撞向了旁边的柱子,两眼一翻便不知是死是活。
小宝被猝不及防的吓了一跳,他瞪着瘫在地上的香儿,捂着嘴,将惊讶之声咽回了腹中,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宋黎也在震惊之中回不过神,他不明白一个香囊怎么就害死了莺娘,迷茫的看着倒在地上的丫鬟,犹豫着该不该上前。
作者有话要说: (正在剔牙)兔作者:你们想的没错,上个故事是亲情,这个故事是爱情,我真是一个故事多多的作者。
☆、第三十四章
还是薛修杰反应过来,赶紧去探香儿的呼吸,得到结果,他手一僵,回头看了了悟一眼,又扫了小宝一眼,对着宋夫人道:“还有气。”
“来人!”宋夫人赶紧唤人将香儿带下去救治。薛修杰也跟在后面出去了。
这些年宋黎对香儿多少有些感情,只是不知是亲情还是爱情,他思索片刻,终于还是追了出去。
见人都走光,宋夫人道:“高僧可知这个小小的香囊有何不妥?”
了悟余光扫了一眼旁边的小宝,见他看着柱子上的血迹有些害怕,心中便不好受起来,很想去安慰他,却碍于场合连问都不好开口。
听到问话,了悟定了定心神道:“我幼时曾读过一本书,那书上道:熊居林中,在人没有侵入它的狩猎范围时,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但熊易受有异香之物吸引。”
宋夫人点了点头,道:“高僧果然是高僧,不但见多识广,而且知恩图报,与其他早早溜掉的僧人一比,更值得敬佩。”
“多谢夫人美誉,贫僧愧不敢当。”了悟道。
今日的宋夫人与初见时大不同,少了小女人的模样,反而多了几分当家主母的气质。
她望了望半开的窗,似乎是想看看外面人的身影,不知不觉便愣了,过了一会儿,她道:“今日既然有机会,我也想将心中之事说一说,否则总是憋在心里,恐日久生病。”
她又看了看两人,轻轻的笑了,道:“要劳烦高僧和这位小公子听些怨言怨语。”
宋夫人的意思是要将他们不知道的内情道出,也正是了悟几人迷惑之处,了悟稍一思索便应了,道:“愿闻其详。”
宋夫人望着地上的一处,缓缓开口,道:“事情还要从二十六年前说起,那一年我十四岁,宋清秋二十四岁,他才只是个小店铺的管事。
“宋清秋有个癖好,喜爱岁数小的姑娘,我便是被他骗着失了身,还未成亲便有了他的骨肉。
“正是那一年他被店铺的东家相中,要将女儿许配给他,也就是宋黎的娘陈氏。
“陈氏自然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被宋清秋藏在个村子里,给他生了儿子宋福。
“陈家当年在扬州城也是大户,陈氏是陈家的庶女,虽然地位上不敌嫡女,但陈家许的嫁妆丰厚,宋清秋稍一犹豫便同意了。
“陈氏是真的喜欢宋清秋,要不以她的条件,也犯不着下嫁一个小管事。
“二人成亲头一年,宋清秋便将陈氏的嫁妆铺子管了起来,生意越做越红火,俨然扬州城的新贵。
“可惜这一年陈氏的肚子都没什么动静,宋清秋又有了做生意的功劳,便将我接进了门。
“这里我不得不说一句,宋黎与陈氏都太过心软,对宋清秋也过于全心全意,心意都给了狼心狗肺的人。
“我刚进府时自然小心翼翼,时间长了也发现陈氏软和好说话,胆子也大了起来。我将宋福似大少爷一般养护,陈氏连半个不字都不会说。
“便是过了一年她生了宋黎,她也仍是温婉贤淑的样儿。其实,坏就坏在她生宋黎这件事上,你们可能不知道,宋黎是七个半月就生的,宋清秋不知听了谁的风言风语,笃定陈氏有了外心,宋黎不是他的骨肉。
“这男人有的时候就是忘恩负义,宋清秋自宋黎出生之后,越发不把陈氏母子放在心上,也不想想他当年是如何发家的。当然,我那时也是狐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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