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素曾经无数次的拒绝萧鼎对老宅的改造,最后却以失败告终。
禁止这人给几个孩子的发零花钱,算是朱素最后的倔强。
穷苦出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受些苦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在末世生存下来的人中,朱素熟悉的人里大半都是经历磨难而心智坚韧之辈。
从小磨练三人的意志力,如果末世来临,她希望三个孩子有足够的毅力活下去。
显然,朱凡三人正按照她预想的路线走得挺好。
虽然辛苦,不过看着小屁孩儿们满足的模样,萧大少终究没有将嫌弃摆在脸上。
他不懂没有关系,萧大少只要知道一旦给小屁孩们零花钱,朱素的拳头绝不手软就足够了。
拿到一个月的收益,三个孩子越发的有了干劲儿。
正是假期,朱凡从剧组送完盒饭,哼着歌骑上爱车,慢慢悠悠的往家里走,天色还未暗下去,路边的霓虹灯早已照亮了整个城市。
抠门的朱凡摇摇头,太浪费电了!
回家的路上,路过学校外的一条小巷,朱凡耳朵动了动,顺畅的开了过去,却定定的停在一百米开外。
小伙子叹了一口气,他家阿姐为什么要把他的身体调理得如此灵敏,以至于耳朵总是听见不该听的声音。
小巷子里有情况,这种社会暴力,朱凡太熟悉不过,本不想管,可谁让其中一人是班里的同学!
“真是麻烦!”朱凡将车掉了个头,打开车头灯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小巷。
摩托车精确的停在一行人一米开外的位置,黑暗的小巷被车头灯照的透亮,巷中的几人同时伸出手臂挡着眼,看向朱凡的方向。
朱凡扫了一眼面前的情况,三个男人穿着花哨,露出的肌肉上纹身挺有威慑力,看着他的目光有些不善。
对比三人,被欺负的女子脸上带伤,眼角带泪,手里更是焦急的紧抓住衣衫,不巧,这人正是他的同学—金珑。
“臭小子,你一个送外卖的,知道我们是谁吗?敢找事?趁着哥儿几个心情好,赶紧滚!”为首的男子见朱凡车尾的外卖箱,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威胁道。
朱凡长腿一绕,下了车,脱下外套,盖在少女的身上,还好,今天他穿了件风衣,刚好将少女□□在外的皮肤盖住。
把金珑拉到角落,朱凡淡淡的嘱咐到:“待着别动,等着,你身上有伤,待会儿我带你去医院包扎。”
女同学颤抖的拉住朱凡的手臂,声音却很沉稳,“你报警了吗?”她的手机被人抢走,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朱凡。
朱凡愣了愣,摇头,“没有。”他倒是忘了还有报警这个简单直接的方法。
没办法,跟着阿姐混久了,警察对朱凡而言,更多的是麻烦,而非帮助。
朱凡上前一步,金珑抢先一步拉住他,低声说道:“别去,你一个人,打不过他们的。”小姑娘今年才转到这所学校,她自然认识这位学校有名的才子。
你成绩好,学校的老师同学都让着你,不代表面前的三人会放水啊,金珑拉着朱凡的手往后拖,“我数一二三,咱们开始跑,跑掉一个是一个,然后想办法报警。”
她想不通,这位弱鸡同学干嘛不先报警再冲过来,难道真是读书读傻了?
“没事。”朱凡扯掉女孩的手,踢了踢地上的碎石头,走上前,“我管你们谁,今天,这事我管定了。”
朱凡手痒的捏捏手指,许久没有动手的机会,现在才发现,他竟然有些兴奋。
也对,当初和黄毛打了一架,这学校他老大的地位早就坐稳了,做了一年的乖学生,知道他过去的人不敢招惹他,新转来的混混们以为他是书呆子,更没有招惹他的兴致,以至于他只能和瘦猴、黄毛点到为止的比划招式。
算算时间,朱凡竟然有一年没有真刀真枪的干过架了。
真是怀念啊!
“学生,这女人自愿的,你又何必为了她找打!”其中一个混混满是怜悯的劝说道。
什么时候混混也开始讲起道理来了?
自愿?还要不要点脸了!
“当我傻么?”朱凡无语的看天,“她是我班里的同学,我可没看到一点儿自愿的意思!”
金珑这姑娘不单纯,朱凡知道,可若说自愿和几人在这乌漆麻黑的小巷子干那破事儿,他傻了才会信。
“别废话了,动手吧!”朱凡低首盯着手表看时间,待会儿还要送金珑去医院,然后赶在晚餐之前到家,他的时间很紧张!
飞身上前,一脚踢在为首男子的胸前,将人送出两米,令其彻底丧失战斗力;转身一个旋腿踢在另一人的头上,特地选了不致命的位置,只是将人踢晕而已。
至于剩下的最后一人,被吓得后退两步,见鬼似得往后跑,可惜他忘了,为了堵截金珑,特意选了这条死胡同,现在竟然成为了自己的死路。
晕了两个人,还剩下一个清醒的,朱凡抓着这人的长发,做着自我介绍:“我叫朱凡,这片儿我罩着的,给你的两个兄弟也说说,今后如果想动真华中学的学生,先过了我这关再说。”
“朱凡,你是朱凡?”小混混抖了抖,抬起头,看向这位传说中的混混之王。
第114章
“你竟然知道我?”朱凡一拳击向混混的肚子,知道这一片是他罩着的竟然还敢对真华中学生动手!“胆子还挺大!”
紧接着朱凡又送出一拳。
“凡哥,如果知道你还管着,我们绝不会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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