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所说的一点儿夸大的成分也没有。
沈云换上皮大麾和皮帽子后,在屋里走了几步。
天,又热又觉,难受死了!
最后,洪天宝拗不过他,只得任他脱了下来,换回了原来的青布夹棉袍。
接着,两人依旧坐了老罗的马车,穿过小半个东城区去吃牛全席。
在那饭庄里,沈云都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因为洪天宝穿戴不俗,腰带上还别着有功名的人才能佩戴的玉饰,再加上长得虎背熊腰,油光水亮,所以,跑堂的伙计竟然将他当成了洪天宝的长随,刚开始时,只顾着满脸堆笑的向洪天宝点头哈腰,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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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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