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炫技的四十秒吉他后,重低音的鼓声才砰砰切入,接着是贝斯声。
但纯器乐演奏的前奏大概就持续了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可这种器乐之美,宛如天籁,从低吟到轰鸣,余音绵绵回响,绝对不会人产生‘这很冗长’的不耐感觉。
詹姆斯站在立式麦克风前,难得地没有再四处跑动,而是举着铃鼓在一旁按节拍晃着。
等前奏过去,他才踮起脚尖,对着那个被工作人员调得似乎有点儿过高的麦克风仰起了头,唱出第一句极为澄澈的高音:“rdie……”
一时间,全场具寂。
后来有人回忆着说:“兰斯的技巧确实让人想跪,可吉米的声音足让石头为之哭泣。”
第64章两把吉他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名叫[rdie]的歌,在开篇部分的节奏却极为舒缓,甚至还带有一种迷幻的色彩。
但又与普通的抒情歌截然不同。
詹姆斯唱这首歌的时候,每一个单词都咬得异常清晰,给人一种掷地有声的力量感,反而和他平时吞音严重的利村方言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歌曲中释放的情感,如同一bō_bō扑面而来的浪潮,汹涌而来,势不可挡。
观众们一反之前的喧嚣,鸦雀无声地望着舞台。
他们不约而同地双手交叉握在一起,满脸痴迷地望着那个舞台上的金发神明。
他仰头歌唱的姿势简直像是在热吻麦克风,而向后仰脖子的时候,能清楚地看到那条垂在胸口处的那条长长的银色十字链,还能看到汗水从他的赤裸的上身缓缓地滑落下去,汗津津的他,在舞台灯光的照耀下简直闪闪发光,让人目眩神迷。
可偏偏他自己没有丝毫的自觉,在立式麦克风前,身子不断地后仰,大大方方地自然展露出腰腹部优美的线条,喉结轻轻地滑动着,唱出了令人晕眩的歌声:“我经常在想,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糟透的现实和遥远的梦想……”
兰斯抱着吉他站在他身侧的不远处轻轻地走动,视线始终停留在对方的身上。
他随着音乐声,微微摆动身体,手指灵活地拨动间,吉他也随之发出近乎哭泣般的音色。
詹姆斯察觉到他的视线,不由得微微侧头,绿色的眼睛中同样倒映着吉他手的身影。
他情不自禁地回了一抹笑容。
两个人目光对视间,又一次于无声中达成默契。
于是,在詹姆斯又唱完两个段落后,吉他声瞬间有了一个高音,旋律进入了一个转折……
经验丰富的鼓手立刻随之跟上。
此时也越来越默契的贝斯手也稳稳地托举着他们向上。
节奏快了一拍。
金发的主唱于是从立式支架上拿下麦克风,声音瞬间从浅吟低唱又变得狂野了起来:“不知为何,我不知为何……啊——!来狂欢吧!来狂欢吧!那些根本什么意义都没有,都没有……如果刽子手抓住你,就狠狠咬他的枪托!”
此时,之前雇佣的巡演乐师们在舞台看不见的小角落里也开始演奏了。
但他们弹奏的声音很轻,仅仅只起到了一个丰富音色的作用,使背景音乐产生一种厚重感觉。
“他们说rdie!~neverdie……rdie!”
詹姆斯用近乎咆哮的声音吼出这句歌词。
兰斯的吉他音丝毫不弱地激烈起来,那些闪烁地火花瞬间被点燃成了一场大火。
这个场面太让乐队所有人满足了,只要看看观众们被彻底震撼到的表情,所有人就都心满意足了。
接下来,又是一场精彩的吉他.
这一段也就是之前被乐评人戴利先生批评过的‘主唱买烟’段,他指责兰斯太沉浸于吉他的演奏,演奏时间过长,以至于让主唱没事干,完全可以出门买包烟,回来再接着唱。
但他这话显然是过分夸张了。
尽管吉他确实占据了主导,但主唱并没有闲着没事干,而仅仅是让出了主导权,转而用人声去配合吉他的声音。
事实上,这首[rdie]灵感确实来源于他们那次打架斗殴进警局的事情。
但兰斯在创作歌曲时,并没有把思维局限于利物浦和曼联两个俱乐部的竞争上,反而文青地从另一个角度上升了主题,提出了rdie的生活态度。
所以,歌词的开篇是‘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紧接着,到了第二段变为‘来狂欢吧’以及‘他们说rdie’,之后,一段极度紧张,堪比野蜂飞舞一般的吉他声是既表现出那份疯狂的生活态度,也暗示当他们疯狂地去狂欢时,周围人和现实不断施加的压力。
所以,在这一段的吉他声中,詹姆斯虽然没有唱一句歌词,但会有很多的语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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