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朝出圣主,召恩师入朝,委以重任,受之兵部。明君贤臣,真是天作之合啊!弟子要恭喜恩师,贺喜恩师!”
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欣喜若狂,手舞足蹈,看到了老师高兴,比自己中了状元还高兴哩!
这个年轻人名叫黄弘纲,他是江西人。
当年王阳明巡抚江西期间,才十岁出头的黄弘纲仰慕阳明之名,当即背起行囊,离开祖辈生活的山村,追逐圣贤的脚步。
接下来的日子,是黄弘纲最幸福的时光。
他追随在恩师身边,学问日渐增长,一日千里……而此刻的王阳明,,马上就要进京,王岳作为朱厚熜的铁杆心腹,向天子讨了旨意,提前来摸摸王阳明的底儿。
他是怀着一颗超圣的心,兴匆匆赶来的。
而他看到的居然是一个胡须飘飘,很有风度的大叔,带着三四个人,围着一口锅,连碗都不用,捞起来大块的肉,就往嘴里塞,汁水顺着胡子往下滚。
吃的那叫一个豪放!
不知道的还以为遇见了山大王呢!
王岳看得傻眼了,居然敢聚众吃狗,不怕被文明人毒打啊!
大叔啃光了一块肉,随手扔骨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王岳,就笑道:“酒肉不分家,也来吃点。”
说着,他抓起一个狗前腿,冲着王岳晃了晃。
王岳发誓,他是不吃狗肉的,奈何这肉也太香了,简直无法拒绝啊。
他接在手里,狠狠咬了一口,醇厚的肉味,跟同样浓郁的汤汁配合在一起,在舌尖儿绽放,那滋味简直难以形容。
怪不得连神仙都要被狗肉倾倒呢!
不吃,绝对是人生的损失!
王岳快速啃光了皮肉,伸出两个大拇指,发自肺腑赞道:“真是天下少有的美味,哪怕京城的名厨也比不上啊!”
面对称赞,大叔哑然一笑,“狗肉上不得席面,是人家名厨不屑一做!”
“那先生为什么会烹狗?”
“这个……就要从龙场说起了。”大叔笑呵呵道:“当年在龙场的时候,十分困窘,能有的吃就不错了。那边有人善于烹狗,滋味绝佳,我教他孩子读书识字,换来了方子。后来在江西平叛,各地的土匪山贼,盗匪水冦,喜欢吃狗的也不少。久而久之,就染上了吃狗的习惯。”大叔笑呵呵解释。
王岳却道:“先生只说吃狗,却没说烹狗,圣人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
大叔哈哈大笑,“当你山穷水尽,举目无亲,腹中无食的时候,你想的就不是君子和小人了,而是馒头,越大越好的馒头!”
很坦诚,丝毫不掩饰。
这就是王阳明!
王岳一直坚信,任何能广为流传的学问,必定有其接地气的一面。而身为开辟一脉学问的大家,也一定是平易近人,诚实而富有魅力。
其实当抛开所谓微言大义的时候,孔老夫子的论语也是一本很有趣味的书。
王岳再无疑问,眼前这位风度翩翩吃狗肉的大叔,就是无数人的偶像,心学集大成者,孔孟之后,最接近圣贤,文武双全的顶尖人物,王阳明!
第一次相遇,算不上高大上,但是王岳很满意,人好,狗肉在那里!”王岳由衷道:“先生,晚生恳请你,不要退缩,不要避让,真正遵从内心,知行合一!告诉天下人,圣贤该是什么样子!”王岳热情洋溢,简直就像个虔诚的心学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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