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部落在荒原上属于一个中型部落,首领叫五爪,这个部落是从他老爸的老爸的……那里传下来的,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五代。
第一代首领叫大爪,带着几个族人在这一片定居,之后人员越来越多,形成了石头部落。
这个部落建立在一片小山上,一半的面积全都是奇奇怪怪的石头,另一半是荒原,上面搭建了不少用木头和茅草以及泥土搭建的简易屋子。
石头部落内部等级森严,一共分五个等级。
首领五爪,部落里所有的物品,所有的人都是属于他的,他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哪怕是别人的妻子,他若是有兴趣,也可以随时去临幸。
作为首领,五爪长得最是强壮,脖子上挂着一串敌人的大拇指指骨,王重只看过他一次,那家伙长得比较黝黑,身高两米多,十来个妻子,十几个子女,每次出行,身边都有不少人跟着。
往下是长老,长老一般都是由年长之人担任,数量不多。
这类人一般作为辅佐首领的人,有着极高的智慧,比如教导族人如何狩猎,如何种地,有些还懂一些简单的医术。
再往下就是勇士,勇士是每一个部落最重要的人,勇士的多少,决定了这个部落的强弱。
因为勇士就是一个部落的士兵,若是遇到敌对部落来犯,勇士是要冲在前面的。
所以勇士和长老一样,都享有私人财产权利和拥有奴隶权利。
再下面,就是侍从和奴隶。
侍从还好一点,负责照顾自己的主人。
而荒奴,是荒原上最低贱的存在,他们不配吃高级的食物,但是却要干最苦最累的活。
王重的母亲因为是荒奴,所以他继承了这个身份,小时候,他是由其他几个荒奴照顾。
荒奴虽然身份低贱,但也正因为这一点,荒奴之间经常互相抱团取暖。
王重是喝着羊奶长大,羊,也是荒原上最珍贵的财产,哪怕是他的主人大牙,也只有五头羊的财产。
大牙身为勇士,拥有六个荒奴,分别是三个女的和五个男的。
其中有一个女的是哑巴,很小,王重记得他刚睁眼的时候,一度都不敢相信,哑女居然只有四岁。
但是因为条件的艰苦,荒原上的人一般懂事的很早,所以在哑女四岁的时候,她就肩负起照顾王重的重任。
也幸好,王重懂事,从不哭不闹,哑女照顾起来也不费事。
和王重一样,哑女自小也无父无母,从小被其她荒奴养大。
她对王重很好,是因为她就是由王重的母亲无名氏养大,哑女自小把无名氏当成了自己母亲一般,因此对王重有着天然的感情。
这一年,王重已经两岁了,走路也稳了许多。
因为不哭不闹,王重挺受其他荒奴喜欢,所以给他取了名,叫木头。
这个世界还非常的原始,大家取名都非常随便,有些荒奴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大多数都以这些人的特征来取名。
比如哑巴女,就被取名哑女,出生的时候,她的嗓子就有问题,说不出话,长大了也只能简单的发音。
条件虽然艰苦,但是让他欣慰的是,自己这具身体,要比以往的身体都要强壮。
这也是荒人的特性,大多数荒人都长得人高马大。
“哎,这里虽然吃得饱,但吃的也太差了吧。”
王重坐在茅草屋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土豆,无奈摇头。
这土豆,是荒人们最常吃的食物,没人知道这土豆是怎么成为主粮的,不过王重猜测了出来。
土豆不像水稻,玉米那类食物经常打理,也不需要很多的水源,虫害更是稀少,而一株植物总是能种出很多土豆,所以渐渐地,土豆成为了荒人们的主粮。
其实外国很多国家土豆也是主粮,我国有着土豆替代主粮计划,因为水稻这些主粮无论是产能还是效率,都不如土豆。
土豆吃多了也会腻歪,虽然难吃,不过王重还是吃了下去。
吃的时候,王重朝边上的大型茅草屋看去。
那里是大牙的住所,他今天宴请了几个部落勇士,一起在吃羊肉,喝马奶酒,所以香味扑鼻,不少在门口站着的荒奴们忍不住嗅着这诱人的味道,努力不让自己的口水流出来。
“阿巴。”
这时候,哑女小跑了过来,脸上带着窃喜之色跑到王重身边。
“哑女。”王重奶声奶气的道:“跑慢点,万一撞到那些人,他们又要欺负你了。”
王重所指的,是那些侍从,这群人地位比荒奴要高,所以经常欺负一些荒奴。
尤其是一些侍从的儿子女儿,上次哑女就因为不小心撞到了他们,哑女被一个叫大鸟的胖孩子踹了几脚,哑女因此瘸了好几天。
哑女吐了吐舌头,因为太开心了,所以年龄还很小的她倒是忘记了那次的事。
“阿巴阿巴。”哑女幼小的身子拉着王重进屋。
走进屋,哑女从怀里拿出一小块羊皮,指了指羊皮,指了指王重双腿。
王重明白了,奶声奶气道:“你是让我把这当成裤子穿。”
“阿巴阿巴。”
哑女一兴奋,她的语速就会快起来。
说着,哑女温柔的摸着王重的头,有时候她自己也想不通,王重这个才2岁的小娃娃,怎么会这么聪明,果然和他娘一样。
想到王重的母亲无名氏,哑女眼睛忍不住又红了起来。
“哑女,不哭,以后等我长大了,我也要成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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