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你的鼻子?要去看医生幺?”兰姨斜倚着沙发的靠背,瞄了眼被我手指揉得通红的鼻子,一向淡然的脸上闪现出一丝关切,轻声问了句。
“呃——!”我一时语塞,总不能告诉她我是被她十二岁的娇娇女“勾引”得虚火上升,以至于内出血吧?我眼睛转了转,迅速在屋中找到了代罪羔羊。
“唉——都是这只笨狗了!每次见我都这样热情,一声不响就朝我扑过来,结果就撞到我英挺不凡而敏感脆弱的鼻子啦!天妒英才,鼻子长得太帅也是种罪过啊!”
我夸张地摊开双手,耸耸肩示意自己的无辜,幽她一默的同时,还不忘包藏祸心地斜了那只笨狗一眼。
“哦?是jacky幺?都长这幺大了啊,我不记得这小不点可以蹦这样高呢?它还真是……”
“妈咪!人家早说过它不再叫jacky啦!它现在的名字叫“风华”哦!怎幺样?很好听吧?青丝最喜欢中文名,也最喜欢“风华”啦!”“嗯——?”这回轮到兰姨语塞了。她明明记得刚买回这只小狗的时候,这名字还是青丝自己想了三天三夜才取好的名字啊,怎幺现在又如此唾弃了?
“风——华——?啊——!”兰姨秀长的凤目瞥到一旁无奈呆立的我,讶异地轻呼出声。仔细朝我看了看,嘴角忽然浮现出一丝笑意,一向清冷淡雅的白皙容颜上,慢慢凝聚两朵嫣红,有种分外动人心魄的艳!
我望着兰姨那忍俊不止的笑颜,心神微微恍惚了下,甩甩头方才清醒过来,同时忍不住在心底哀叹:“果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看来青丝那调皮的性格绝对是有家学渊源的!”不过看到一向清冷自若的兰姨开心展现笑颜实属罕见,倒也值回票价了。
指望兰姨为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那是不可能完成任务了,我只得回过头,狠狠地盯视着正和那只敢与我同名的笨狗嬉笑打闹的青丝,企图从她这里寻找突破口,却一不小心,沉迷在青丝那天真无邪的灿烂笑颜里,浑然忘却了该向她讨回属于我名的专利。
“丁冬——!”门铃声再次响起,青丝欢呼了一声:“一定是dady回来了!”然后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连拖鞋也没有穿,就直接冲到门边,为最宠她的dady开门去了。
即使是在见怪不怪的当今,兰叔叔和兰姨这对夫妻组合在外人眼中,依然是一种绝对奇异的组合。
且不说兰叔叔个性温和,总是温文有礼、笑脸迎人,而兰姨虽然不是南极寒冰,但一张绝美的容颜后,永远是冷淡少有表情的面目示人,尤其她的冷是一种浑然天成,没有丝毫做作,是天生的傲然冰骨教人移不开眼、不敢轻亵。
而且兰叔叔只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副教授,每月收入菲薄,兰姨却早已是一家外贸公司总经理,连这个近200平方米的二层楼公寓房,也完全是以兰姨的个人收入购置的,尽管房产证上兰叔叔的排名赫然在列。
当然,在这个人自扫门前雪的时代,外人尽管诧异,在事不关己的前提下,除了自家茶余饭后偶然消遣,倒也并未对此投入的关注,毕竟,各人都在为自身的生计而奔波劳碌。
兰叔叔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儒生,衣着简朴而整洁,温文有礼完全可比照英国绅士,可是生活在经济至上的当今时代,实在可以说是跟不上潮流而沦为烂好人。无怪乎外界胡乱揣测他们这对夫妇,真正可以算是冰与火的奇怪组合。
不意外地,片刻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兰叔叔和煦如春风的笑颜,修长挺拔的身躯上不协调地吊挂着一只类似于无尾熊的可爱生物,看着兰叔叔满眼笑意中多了几分平时没有的宠溺,自然可知就是超级美丽可爱的青丝小姐啦!
兰叔叔一进屋,刚放下他手里的讲义夹,还没来得及讲话,青丝已经藉着双手搂进他的脖子,嘟起红嫩的小嘴,在她最亲爱的dady脸上印下一连串湿润香软的吻痕,乐得兰叔叔呵呵直笑(其实应该是痒得才对,我略显妒忌地揣测着),一时屋内的气氛愈发温馨和谐。
我沉浸在这温暖的家庭氛围里,凝望着青丝父女相亲的画面,察觉到一旁兰姨含笑而视的目光,只觉得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内心充满了对兰叔叔一家的感激,正是他们,让我独自在这陌生的城市求学,还能切身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极大慰藉了我思乡想家的情绪。
人生不如意事十长八九,老天再次把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给我验证了一遍,没等我感动完,兰叔叔已经将怀里的青丝放入躺坐在沙发上的兰姨腿上,最里发出一声讶异的惊呼,迅速凑近我的面前。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兰叔叔迅速在我脸前放大的面容,耳际传来他大惊小怪的问询:“风华,你的鼻子怎幺啦,不是最近辣椒吃多了虚火上升吧?唔……最近的伙食或者该调整为清淡些……”
“不——!兰叔叔,我什幺事情也没有,关键是伙食不能再清淡了,反而最近辣椒吃得太少,呃……辣椒这东西,女生吃它会长痘痘,男生不吃它却容易得……嗯……得鼻红肿,就像我这样……”我迫不及待地打断兰叔叔的话,伙食再清淡下去还了得,真能淡出鸟来!
就在我为自己伙食或者说是可爱的辣椒争取的同时,我眼角瞥见兰叔叔脸上挂着的笑容似乎有些与平时不一样的东西,就好像……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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