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捡起开膛刀,追出几百米远,拖着肠子的野兔才气绝。
正因为丛林野兔的顽强生命力,才能在这片死亡丛林中生存,在凶兽的眼皮底下跑来跑去。不过它运气不好,碰上了陈兴,只得饮恨献出鲜美的肥肉。
“噼里啪啦!”
火堆冉冉升起,架在上面的剥皮野兔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少量的兔油滴落在柴火上,发出滋滋滋的轻响。
吃完一顿鲜美的烤兔肉,陈兴把剩下的用刀子割下,放在餐盒里,留着下顿吃。接下来,将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冒险,他必须节省干粮,以备不时之需。
随后,他爬上树冠,躺在丫杈之间休息。
睡着之前,他反复回想黑老怪说过的话。黑老怪说,大部分人对英雄药剂的使用都陷入了误区,以为只要提取出来,就有机会获得血脉。虽然机会是有,但概率非常小,绝大部分使用者都会死亡,或者疯掉。
只有经历过某种“仪式”,成功的概率才会大幅度提升。
陈兴问过黑老怪,如何才能找到“对眼”的目标。黑老怪告诉他,只要遇到了,自然就会知道,因为那是来自基因的共鸣。
这个说法玄之又玄,根本无迹可寻,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然后,他必须放弃身外之物,用最原始的方式战胜对手。最好不用武器,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冷兵器,但不能太过于依赖武器。
这个点对陈兴来说实在太困难了,他本身的发展方向是精确射手,用枪械打镇守级的变异生物不难,但是用冷兵器,实在有些为难他。
他一没灵能护甲,二没资深格斗技巧。除了烂大街的佣兵格斗术,什么武学都不会,更别说家族绝学了。如果不是黑老怪数次救他,他都快怀疑对方是不是想变相害死他了。
这样想着,陈兴掏出开膛刀,望着锋利的刀刃出神。
这段时间开始,他要练习近战技巧了,不能光靠枪械,不然到时候真是一脸懵逼。虽然他不擅长近战,但有三重奏在,还是有能力一战的。
“啾啾啾……”
树下传来蟋蟀的鸣叫,他收起开膛刀,翻过身体,尽量让自己舒服一点儿。
他想念船上的橡木大床,想念年轻女孩的温软,想念舒服的被窝。树上比泥地还难受,弯弯曲曲、凹凸不平,腿伸不直、脖子扭不过来、背后硌得难受,十分煎熬。好在他三世为人,做了十多年的佣兵,餐风露宿,吃苦如吃饭,在这恶劣环境里,也渐渐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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