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我于高山之兮,望我故乡,葬我于高山之兮,
望我
天苍苍,野茫茫,山之,国有殇。
当世三大扒坟高手静静地站在尸骸的身后,举目眺望……
云深之处,海天一线,那是神州,那是故土。
金锋有些伤感,深深向一具戴着金丝翼善冠,腰悬印玺的干尸鞠躬。
“朱允炆老祖宗,我……懂你的意思了。”
“我带你回家。”
“他们同意你进皇陵最好,不愿意的话,你跟我。”
“你们其他人,都跟我。”
说罢此话,三大高手相视一眼,齐齐跪下,重重向骸骨磕头。
三大高手十指齐出,出各自门派的法决手势……
金锋长身起立,手捧长香,当空长喝!
“朱允炆,魂兮归来喂!”
吴佰铭手拿招魂幡,反手一挥,扯破嗓子大吼出声。
“搬山——招魂咯!!!”
弓凌峰端着引魂铃,当空一打,用尽全力吼声来。
“卸岭——起尸哟!!!”
三个人仰望苍穹,嘶声狂嚎。
“老先人!”
“回家咯!!”
“回家咯!!!”
凄厉的如野兽般的嚎叫穿金裂云,直刺苍穹之顶。
周围的树木无风自动,天外,白云陡然飘散。
五十多具尸骸被三大高手一一捡起,依次装入早已准备好的棺材里,一一抬下山送驳船运到深水区等候的货轮。
建帝的尸骸则由金锋一个人托着放入金丝楠木的棺椁当。
这是一位帝王,所应有的待遇。
建帝的尸体非常的特殊,在这个海岛竟然还保留着干尸的模样,不得不说是一个迹。
与他陪葬的最重要的一件物品,那是他的印玺。
这枚印玺非同寻常,是朱元璋初登大宝时候自己纂刻的皇帝之玺。
后世评论朱元璋人生三大遗憾,其第一条是没有拿到那镇国神器的传国玉玺。
为了追索传国玉玺,朱元璋还派徐达杀进草原逼迫元蒙交出传国玉玺。
作为朱元璋自认的汉室正统来说,没有传国玉玺,那简直是天大的耻辱。
自秦汉以来,玉玺为传国之大宝,正统之象徵。没有传国玉玺,那我老朱不是白板皇帝了!?
这对脾气暴虐的朱元璋来说,那是绝对接受不了的事。
数次北伐找了很多年,杀得人头滚滚,尸山血海,却是真没找着传国玉玺。
虽然自己按照传国玉玺重做了一个,但心里面始终是不爽的。
毕竟几千年来那传国玉玺的威名早已深入每一位帝王的骨髓里了。
镇压气运的镇国神器呐!
传国玉玺可能是朱元璋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所以后来有人说,从朱元璋开始以后的皇帝,那都是白板皇帝。
这枚皇帝之玺金锋也没想到过会在这里发现,历史对明代皇帝的印玺几乎没有清楚的记录,完全是一笔糊涂账。
建帝也穿了一身龙袍下葬,陪葬品仅仅这方印玺。
他的随身遗物金锋没动,这枚皇帝之玺……
金锋肯定要收了。
三大高手和张丹、七世祖、陈浩作为抬棺人,亲自护送朱允炆的棺椁船。
金锋率领金家军全体成员向这位消失六百多年帝王深深鞠躬默哀。
朱棣干翻了朱允炆,拿了江山不过二十二年挂了,亲亲的两叔侄到最后,都成为了历史长河里的一滴水。
这是历史!
残酷而无情!
到死,朱棣也没找到朱允炆,反而七下西洋让整个神州的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
紫檀、苏麻离青和各种珍异宝被引入神州,从而也开辟南洋移民的大浪潮。
两位帝王的功过是非,随你后人怎样评述。
目送棺椁离开以后,七世祖忽然笑了起来,嘴巴都扯歪。
这小子连着给阿萨德兰亲王做了扶棺人,又给建帝做了抬棺人,凭这两条,足够让这小子吹嘘一辈子了。
两天以后,金锋守着吴佰铭的人看他们单独熟练的拆除了太庙,这才放心下来,乘坐直升机飞回大马。
途没有任何停留耽搁,连包家都没去,转专机直飞希伯来国。
那里,才是自己要去的地方。
那里,才是自己的战场!
那里,是自己的跳板!
天堂或者地狱,从那里开始!
临走的时候,七世祖厚着脸皮想要跟来,被金锋一句话丢在了烂虾岛做监工。
乘坐的专机是五世祖包玉华的,庞巴迪环球快车。最大航速950公里,最大航程一万公里出头,全世界随便去。
这架庞巴迪也三亿半,对于包玉华来说不过是毛毛雨。为了感谢金锋能把佛牙给自己家供奉,包玉华对金锋说,为了方便金锋以后的出行,这架飞机,以后送给金锋了。
前些年,佛祖顶骨真身舍利重建大报恩,一位顶级富豪以个人名义捐赠了十个亿。
十亿,都快能买三架庞巴迪了。
五世祖的资产,还真的不那位顶级富豪少。送架飞机给金锋坐着玩还真算不什么。
不过,金锋却是没收。
现在,还不是享受的时候。
自己这一门,从古到今,都是为了应劫而生,对于物质的要求,近乎没有。
可容纳十九个人宽敞机舱一应俱全,连浴缸都有。
金锋是在这面洗去了一身征尘,美丽动人的空姐全程服务,无所不应。
严厉的将两个空姐赶出宽大的浴室,金锋刚刚脱掉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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