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宋致远怕她真的生气,赶紧补充道:“我猜你应该会喜欢。”
林思珈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笑容灿烂的冲他道:“谢谢你,宋大哥。”
宋致远也受感染一般露出了笑容。
要猜测她的喜好其实一点都不难,毕竟他对象的人生字典里,除了吃喝玩乐,最在意的就是打扮了。宋致远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爱穿新衣服的姑娘,有段时间他甚至注意到,她的衣服多到可以一星期不重样。要不是清楚她的衣服都是她二哥免费提供布料,由她大嫂友情加工出来,不用花她自己一毛钱的话,宋致远真会以为她一个月工资全花在新衣服上了。
不过就算不用她自己花钱,在很多人还保留着一年做两次新衣服习惯的衬托下,他对象爱美和奢侈的作风已经相当突出了,更别提他出发前,她还指定要他送口红。
宋致远相信,他送的东西不但能符合她的心意,并且是独一无二----别看林二哥宠妹妹跟宠闺女似的,在广州给她买衣服鞋子首饰,好像给她花钱都不叫花钱了。但林二哥即便再宠她,也绝对不可能买那些口红胭脂。
因为在云州,或者说当下的全中国,描眉画唇的女子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被贴上“风尘女子”的标签。他的对象被家里宠得跟小公主似的,想必她怎么折腾,都不可能跟“风尘”二字搭上边,但也免不了被人评价一声不正经吧。
林叔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她受人非议的。
其实宋致远也是坚决维护女朋友名声的主力军,这一次却没有把持住,当时在百货大楼听售货员滔滔不绝的推荐,他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她在他怀里说起要口红时双眼发亮的模样。
她是真的很期待这份礼物吧。
宋致远那一刻才恍然大悟,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畏手畏脚的人,否则毕业的时候,他就不会放弃留在北京、甚至出国深造的大好机会,毅然而然的回到家乡。
档案调回云州后,组织上本来想照顾他,安排他进市政厅工作。坐在办公厅喝喝茶,帮领导写写报告,然后混资历混人脉等待升/官,这样的日子很舒服,也是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但却不是宋致远想要的。他回云州的初衷是建设家乡,所以选择了他认为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客车厂,在一线确实又苦又累,但只有这样才有他发挥的机会。
宋致远这一路做的选择,也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可他还是坚持走下来了,旁人的劝说和不解都只是过眼云烟,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所以现在对于她,也没必要过于关心则乱,比起外人怎么评价,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宋致远想通了,这才在售货员的推荐下,给她买了不过女朋友一高兴就喜欢缠着他,这让宋致远感到甜蜜又烦恼,好在她有分寸,只在他忙里偷闲的时候溜进来找他玩,宋致远只好勉强劝自己忍了吧╮( ̄▽ ̄\“)╭林思珈这次用上了最大的耐心,一直等到放假这天,终于迫不及待的用上男朋友送的产品,给自己画了个美美的妆。
这个妆非常的简单,因为产品有限,很讲究的林思珈先用雪花膏和珍珠霜打了个底,然后就直接往脸上扑香粉了,她皮肤底子好,有点遮瑕和提亮作用的散粉一上脸,就和皮肤完美融合,脸蛋看起来白净细腻了一个度,瞬间磨皮一样的效果,林思珈都惊呆了,揽镜自照,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简直无法自拔。
其实像她这样只上一点粉的话,旁人是很难跟化妆联系起来,架不住林思珈自己作死,男朋友送的眉笔胭脂和口红她都舍不得漏掉,一件件往自己脸上抹,看着自己慢慢从清新靓丽的美少女,变成活色生香的大美女,然后就被推门进屋的老妈抓现行了。
张桂芬看着盛装打扮,光彩照人的大美女先是一愣,差点被她给闪瞎了,接着才意识到这是她亲闺女,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那种!张桂芬同志顿时急了,“你这臭丫头,画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林思珈指着桌上的瓶瓶罐罐,一脸坦然的表示,“我画的妆啊,才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个小丫头画什么妆。”张桂芬难得有些气急败坏,“这些东西哪来的!”
“宋大哥送的咯。”林思珈把用过的胭脂香粉都拧上盖子,不紧不慢的道,“这么好的牌子,咱们云州可没得卖,都是宋大哥千里迢迢从广州背回来的。”
张桂芬不认识这些牌子,但是这些铁盒子做工精致,盖子上还印着漂亮的图案人物,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她便没怀疑林思珈话里的真实性,刚鼓起来的怒气也跟戳破的气球一样消了,还剩一些怨念,“致远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送什么胭脂口红?你这个样子走出去,别人会说闲话的……”
“买都买了,又不能退,放着不用多浪费啊。”林思珈不高兴的道,“这些东西得要我好几个月工资吧。”
“这么贵?”张桂芬忍不住咂舌,她闺女三个月工资就一百多了,致远那小伙子看着挺靠谱,怎么花钱就大手大脚。
林思珈点头,理直气壮的道,“所以我不能辜负他的心意嘛。我保证平时不用,只跟宋大哥出去玩的时候才化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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