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慕笛要去大悲寺许愿,估计是为了子嗣。
司岚笙想起孙姨娘在她跟前念叨过,也不觉得意外。女人啊,纵然时下得宠,没有子嗣傍身,始终是心头不踏实。
☆、第六百四十三章着急
不过,方慕笛自己好像并没有放在心上,胡姨娘在暗暗替她着急。
仔细想想也是,她嫁给崔晟已经有好几年,又是女人最好的年纪,按说是容易受孕的。
崔晟和郑氏膝下,就养了嫡子嫡女。加上之前那些妾室替他诞下的庶出子女,崔家子嗣兴旺,足以证明这不是他的问题。
所以,方慕笛要去大悲寺上香祈愿,无甚出奇之处。
方慕笛这个乡君,虽然是当时皇帝的权宜之计,却也是上了皇家族谱的,该有的份例一应不缺。崔晟担心着她的安全,又拨了亲卫给她使用。
因此,有她带着方锦书前往大悲寺,司岚笙没有什么可不放心的。便想着替方锦书收拾收拾,让她自己去就好。
方锦书挽着她的胳膊笑道:“女儿都这么大了,又是跟着堂姑母,便利的紧。也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收拾,这次母亲就交给女儿自己来安排吧。”
她已经及笄,更需要让家中长辈都习惯,她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
司岚笙微微一怔,随即感慨道:“是啊,我们书儿也都长大了,不再是儿时了。”
她咽下到了口边的“也该嫁人了”这句话,改口道:“也罢,就都交给你。到时候,你来知会我一声便是。”
方锦书应了,又陪着她说了会话,才返回翠微院。
她走到书案边坐下,芳菲研好了墨,她提笔写了一封信,吩咐道:“芳菲,你去一趟乡君府,亲手交到堂姑母的手上。”
芳菲应了,将信贴身揣好,出了方家。
比之疫症横行之时的一片萧条,洛阳城里已然恢复了些许生气。虽然仍不及以往,但街道上往来的人多了不少。
更多的,是经此一劫后,四处找零工做的人们,谋求着生路。
乡君府里,方慕笛穿着一件素色袍子,长发就那样松松地在脑后挽成一束,自在而随性。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就是束发用的浅蓝色缎带。
但这样简单的装束,却越发将她的姿容衬托得绝美倾城,曲线玲珑。
她手持一支毛笔,正在凝神作画。
“姑娘,”胡姨娘进了门,瞧着她这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急道:“你说你,怎么就半点不着急呢?”
她是妾室,在方家时就只能称呼自己女儿为“姑娘”。几十年的习惯了,就算眼下不同以往,也改不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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