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把头摇的像拨浪鼓。
袁朗单手卡腰,无奈的说:“那你就投降。”
“坚决不投降!”老白不改其志。
“那你冲啊!”袁朗大叫道,“两个你总得选一个!”
老白哭丧着脸,“不选行吗?”
袁朗耐心耗尽,向连虎使了个眼色,连虎朝老白的马屁股上狠抽一鞭,马吃疼狂奔,老白拉都拉不住,哭天喊地的吼。
临到崖边,马害怕,一下子刹住了,老白毫无防备,平飞出悬崖,在空中滑翔片刻后,坠落。
连虎连忙跑过去看他,“不会受伤吧。”
“下面是土地,土质松软”袁朗一点也不担心,“再说,石海在下面,不会有事。”
齐桓道:“这座莫山是谁设计的,太精妙了。燕云十城的山地类型,这里几乎全有。”
袁朗道:“既然叫莫山,自然是一位姓莫的人设计的。齐桓你该知道他,他也是虎豹骑的人。”
齐桓皱起眉,“谁?”
袁朗淡淡的说道:“莫省吾,辅国公的第一谋士,虎豹骑的唯一叛徒。”
高城他们的训练,从跑步变成了爬山。最初是每天三趟,后来是每天五趟,莫山的路障变幻莫测,昨天上山的路与今天上山的路截然不同。
每次上山下山,高城他们都必须高度警觉。敏锐的观察力、随机应变甚至是直觉缺一不可。
与此同时,袁朗开始教侍卫司鹰锐阵型。
鹰锐的任务很杂,有时充当先锋,有时负着断后,有时护卫粮草,有时负责攻城,不过更多的时候,鹰锐是斥候。
戎狄人不善守城,却长于野战,野战首战情报,再战地形,因此斥候最关键。
戎狄人非常重视斥候,护驾军(主力军)前有先锋军,先锋军前二十里必有百余名斥候探路。斥候小队由戎狄最精锐的士兵组成,配备最好的马匹和最好的武器。他们分工精细,有人负责绘制地图,有人侦查敌军人数,有人猎杀敌方斥候,相互配合,互不干涉,一旦探清,立刻专人快马汇报主帅。主帅得到情报,摸清地形,野战立时开始。
昭国军队多步兵,而充当斥候的只能是骑兵。骑兵素质差,斥候水平自然也不高,但凡遇到戎狄斥候,常常无一生还。野战没有斥候,就等于没有了眼睛,昭国焉有不败之理。
昭国数十万将士的性命,不是丢在两军交锋的战场上,更不是败在戎狄铁蹄下,而是灭于斥候之手。
鹰锐刚成立时,铁路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杀光戎狄斥候,戳瞎他们的眼睛。
鹰锐每队虽然只有二十五个人,阵型却变化极多,对骑术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协调性。
平时训练时,高城很注重协调配合,侍卫司的骑术也许不及鹰锐,但默契与配合绝对不差。
高城本以为这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最容易学会的内容。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他最大的考验竟然就在这里。
侍卫司平时的训练,高城每场都参加,阵型变化都以他为中心转变,因此火风习惯于做领袖,习惯于其他马围它转,但在袁朗的新阵型里,高城并不是主位,火风必须配合其他马的节奏。这让火风很不适应,再加上火风性子桀骜,连续两次都没做对,便再不肯配合。
因为火风一个,整个阵型练不成,高城很着急,可任他怎么和火风说,火风都不肯听从命令。高城气的想抽它,又舍不得,坐在一旁生闷气。
袁朗见了,走过来,瞧瞧火风,又瞧瞧高城,心道,你俩性格还真像。
“高城”袁朗严肃的说,“这个阵型非常重要,你如果再练不成,我就只能把你踢出去了。”
“火风还不太适应。”高城站起来,“我会训练好它的。”
袁朗摇头,“高城,我觉得你想训练好阵型,或者说你想去燕云,最好不要带火风。”
“为什么?”高城责问道
“战场上,一个人一匹马的力量很小,骑兵只有组成队型,形成排阵才能发挥巨大威力。火风性子高傲,不喜欢和人配合,它更适合当主帅的坐骑。高城,你如果想身先士卒,就不能骑它,除非你不想要你兄弟和你自己的命。”袁朗用力拍了拍火风的脖子,一针见血的说:“火风在战场上,不是神骏是害群之马。”
高城的新马是从陈桥大营弄来的,青色大宛马。高城骑上它的时候,火风在一旁长嘶不止,高城听得心揪,咬咬牙任由它被袁朗拉走。
火风叫了整整一天,高城也没来看它,第二天,火风开始绝食。
连虎心疼的要死,摸着它的头说:“唉,你主人又不是不要你,你绝什么食啊。你知不知道你很名贵啊,你妈妈生下你就死了,这天下再找不出第二匹汗血母马给你爹配种了。你是唯一一个纯血统的汗血马,你知不知道,你要是饿死了,天下养马人都想找块豆腐撞死。”
火风根本不听,绝食到底,连虎没办法去找袁朗,袁朗说先别告诉高城,省得他心软,前功尽弃。
饿了几天后,火风站都站不稳,毛发也不如以前光亮,袁朗牵着黑炭来到马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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