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却是完全陌生的笔迹。
随后,他回身去厨房关火,然后坐在沙发上从第一行开始细细地看。
纸上的大部分字迹已经因为浸湿而晕染开了,而且一页粘着一页,需要极大的小心和耐心才能将它们完整地分开,可是仍然没有妨碍到他的阅读。
写信的人书写了很多小时候的家庭琐事,以及和“你”相处的点点滴滴,从初中补课开始到父母离异,字里行间不但是一种心情的倾诉,更是一个情窍初开的少女对爱的向往。
看到此时,艾景初已经完全确认这封信要送达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于易。
于易搬来不久,韩国人不太了解情况,便以为这栋楼只有他一个中国人,因而误认为这封信肯定是他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他没有继续再看,静静地将信搁在了书桌上,转而去做别的事情。
那段时间,老板去了英国,门诊的病人也不多,而义工却很多。
医院里有很多孩子争着来做义工。有的义工不但替护士干活,还会陪住院的病人打发时间。
二楼有位老太太,长了左颊瘤,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是个退休的华裔教师,对艾景初特别热情。艾景初去探望老太太的时候,做义工的小姑娘刚给她念完了一部小说。
小姑娘感叹:“真糟糕。为什么她不先告诉他。”
老太太答:“这就是爱情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都不认识她,她怎么会那么爱他?”
“那肯定是因为男主角像艾这么英俊。”老太太笑了。
艾景初本没有在意,听见一老一少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便随口问:“你们在聊什么?”
“刚才的小说。”小姑娘递出手中的书。
艾景初接过来,将书朝前翻了几页,看到了标题《letterfrw》。
他很少接触文学作品,所以除了必要的东西,其他基本不太了解。可是不知怎么的,当他看到这几个字,却有了一丝好奇心。
“写的什么?”他问。
“一个作家,在他生日的早上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给他的告白信。”小姑娘想了想,又说:“但是信发出之前,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听见这句话,艾景初翻书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整整一天,他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回到家,他解了大衣和围巾就去拿前些天他随手搁在书桌上的那封信。
带着犹豫和迟疑,他继续将信读了下去。看到最后,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而随之而来的却有一种奇怪情绪,也许是感动,也许是怜惜。
一位少女的爱在字句言语中浸透出来,那么真挚,那么羞涩,那么洁净,不是不让人羡慕。
他看了看时间,按着于易留给他的国内电话,拨了一次,却没人接。
第二天一早,他去医院遇见一个熟识的中国学妹,她问艾景初:“怎么最近没看到于易?”
“他临时回国了。”艾景初答。
“我看到他有一封国内来的信,搁在那儿好久了,后来我顺道放在你们楼下的信箱里,没弄丢吧?”
“没有。”艾景初答。
转过身后,他又想起昨天的那件事情,第二次拨通于易的电话,还是没人接。无奈中,他回了趟家,找到女孩写在信件末尾的落款和电话,然后打了过去。
响了十多下,对方才接通。
“喂——”一个女孩的声音透过无线电波从地球的那一端传来,软软糯糯,忐忑彷徨。
“你是carol吗?我是于易的室友。”艾景初说。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这样吧,也许会修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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