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茶叶罐准备泡茶,转头看见他的姿势,背靠沙发,长腿交叠,垂着头,侧脸的线条美轮美奂。那样专注,像这小镇的早晨,安静而平和。
她捻了一小撮茶叶放进茶壶,又想起那个让人不安的梦,眉心微皱。
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白毛林,这样的平和又能持续多久?
“主人,玄鸟……”一直安静坐着的人忽然转头,一手举着杂志,一手点着上面一张图片给她看。
她放下茶壶走过去,俯身看了一眼,原来是一张战国贵族墓出土的玉玄鸟图片。
“的确是玄鸟,你认识字?”她有些惊讶。
怪物却没回话,低头捧着书喃喃:“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嗯?”沈岚莫名其妙,他已经又安安静静地看杂志去了,仿佛刚才什么都没说过,一切都是她的幻觉。
她摇摇头,站起来要走,忽然又愣了一下。
刚才他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只要稍微熟悉一点商朝历史的人都知道这句话,大意是开创商族的始祖生自于天上的玄鸟。
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那包古董。二伯说是商朝真品,她自己看着也不像假货。难道之前的一切都只是她的幻想?他其实就是一个熟悉商朝文化,名叫尹一清的盗墓贼?
晚上回家的时候,她还在想着这些事。
成天在古董圈子里摸爬滚打,她当然也听说过很多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但之前从没想过自己会遇到。现在回头想想,似乎从怪物出现的那一刻,所有的事情就变得扑朔迷离了。
已经出了商业街,四周安静下来。天上无星无月,昏黄的路灯在头顶忽明忽暗,穿过几层梧桐树叶,投在地上的影像斑驳交错,越往前越昏暗。
沈岚忽然生出一丝不安,脚步慢了下来,转头一看,怪物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心里又安定了一些。
真是好笑,前一刻还当他是危险,后一刻又当他是依靠,看来她自己也傻了。
一脚踏入那昏暗,还没走几步,忽然有什么拉住了她的胳膊,扯着她往梧桐树边上拖。
“啊!”她吓得尖声惨叫。
“嘘——别叫别叫,岚岚,是我啊!”
这声音有点熟悉,沈岚一愣,摸出口袋里的手机按亮一看,顿时垮了脸:“王大少?你回安郡了?”
“是啊,岚岚,想死我了吧?”王大少扭着圆滚滚的身子往她面前蹭,小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线。
“……我为什么要想你?”沈岚一把推开他。
“矮油,好歹咱们俩也定了娃娃亲啊,别这么冷淡嘛,我才从s市回来,第一时间就来看你了哎。”
沈岚捏着拳头想揍人:“滚!这年头娃娃亲早不算数了!”
第六章吾名太一
每个时代,外来者都是弱势群体,这点沈岚的太爷爷深有体会。
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老爷子背井离乡闯荡到了安郡,虽然也是一号人物,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那地头蛇就是王家。
王家是大户,其实也是靠发死人财起的家,其中第一把好手就是王家老大。
沈老爷子那会儿年轻气盛,乍一遇见对手,免不了要较量几番。不过大概出于英雄惺惺相惜,一来二往,他竟跟王家老大成了朋友。
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人蹲在某个古墓底下结下了儿女亲家。
这真是相当诡异的场景。
可惜两家儿子辈都是男丁,到了孙子辈,王家倒是出了个女儿,本来跟沈净岑处得挺好,谁知道二十岁不到就跟着s市一个大老板跑了。这事儿给沈净岑打击不小,害他至今还不敢谈婚论嫁。
终于在王家内疚难堪了很久之后,沈家得了个曾孙女。
沈岚从小就知道自己跟王家那个小胖子有婚约,但从没当过真。沈老爷子心疼她幼年失了双亲,也说过:“现在是新时代了,岚岚不同意就算了吧。”
谁知道老爷子前脚刚走,王大少后脚就来盯人了。
王大少大名王小春,自认fēng_liú倜傥无人能及,从小就知道灵活运用绯闻的力量。曾经学校里最常见的情景就是他站在一大群人中间指着经过的沈岚大喊:“看到没?那小美人儿是我老婆!”口气跟电视剧里的纨绔子弟如出一辙。
小时候也就算了,到了中学他还这样,沈岚有次忍无可忍脱了鞋就甩了过去。
王大少毫不在意,顶着个鞋印继续卖弄:“所谓打是亲骂是爱什么的……”
众人斜眼。
终于整个安郡镇都知道了沈岚跟他订了娃娃亲,他才算消停了些。
前年沈岚考上了s市某大学,刚准备去学校,忽然听说王大少也要去s市,想起他四处散播消息时的嘴脸和无休无止的纠缠,再三思索,忍痛放弃了念书。沈净岑当时差点没操刀杀到王家去,但王家已经全都搬去s市了。
没想到,曾经某个月黑风高夜缔结的孽缘在这个月黑风高夜又缠绕在了一起。
“哎呀岚岚,别这么死板嘛,娃娃亲是你太爷爷跟我太爷爷一起定下来的,要尊重老人家在天之灵知道不?”
“到底谁死板?!!”沈岚心里窝火,转头扫视了一圈,怪物死哪儿去了!给我用你对付二伯的暴力来死揍这丫的!
“你也别不好意思了,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咱俩挑个日子就把喜事办了吧。”
他以为自己是谁?永远都是这么自作主张!想起曾经无奈放弃的大学,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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