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路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八卦周刊今天的报纸上,用特大号的加粗字体打出令人潸然泪下的事实,再配上季澜视频的截图。
并在最后说明,这与八卦周刊无关,而是他陈磊看不下去的一厢情愿,就算他被迫辞职,也要把事实说出来。
说干就干,陈磊打开rd,开始争分夺秒地码字。
一边的王石见状也拿出了专用的进行视频的细节处理。
而季澜,则是发出了刚刚在车上构思依旧的微博。
因为她,刚刚才知道,原来杨建国是被杨丹怡推下楼去的。
这就有意思了。
————————————
季——澜——
陈宇在微博的搜索框输入这两个人,并没有显示相关用户。他笑了笑,也是,哪有人会像他们干演员的一样,拿真名当id。
但是她都被人肉出来了,找个微博也不该是什么难事。
手往下划拉了两下,找到了。
“又又又木”。
点进主页,正好有一条刚发的微博。
陈宇挑眉,自己在这等着劳心劳力哈欠连天,她在里面还发起了微博?
眯了眯眼睛,仔细地看内容。
“
假如死亡能让真相烟消云散,那这片苍茫大地上该埋葬着多少冤屈。我尊重死者,但更尊重事实。
大家愿意为弱者发声,我想这是正义的表现。只是,是不是也该稍稍地尊重一下事实?
话不多说,被骂了大半天,我只想原封不动地陈述一遍你们从不关注的真实情况,请点图片和链接。
最后,还是那句话,祝那些在事实真相还没出来前就轮番骂我的傻逼们一人爆炸上天,全家长命百岁。谁给你们的勇气替警方办案?
顺便,键盘侠们还拿得出一块钱的话,看看今天的《八卦周刊》吧。
[图片][图片]
链接
链接
链接
”
点开两张图片,画面看起来是手机自带的备忘录截图。
内容如下。
“
首先想了想,还是得自我介绍一下,虽然我的基本信息你们可能比我本人都还要清楚。
:)
我叫季澜,今年十九岁,就读于w市六中,无父无母,养了两只鸟,于2011年的暑假起寄住在死者杨建国的家中。
由于学校的全封闭制度,这三年间,只有每个双休日和寒暑假的部分时间我才会在死者一家暂住,自认为从未做过影响他俩夫妻和谐以及父女亲情的事。
并且这三年间,我不光学费自负,每个月还会上交一千的生活费给他们补贴家用。
一个月只住八天,甚至八天都不到,折算下来一天一百多,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住个小宾馆都比这划算,至少还不用受气、吃隔夜菜。
——当然,我也知道这些。只是我觉得,家,有总是比没有好的。
本来以为,高考过后,能开开心心地和他们度过我在w市的最后三个月。但是事情总是转得那么快。
六月七日,考完数学之后,自觉估分还不错,加上想改头换面,所以去本地的东方大厦换了身形象。也就是当天的半夜,死者杨建国摸进了我的房间,企图进行强|奸。
我不知道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但是强|奸的事实,跑不了。
贞操最任何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所以我进行了正当防卫,踹了他的命根子,并且报了警。
口说无凭,这一切当然都是有证据的。
我想,在个人居住的区域放上一个摄像头,不算违法吧。我也从来不会想到,以前出于好奇,随手买的用来记录睡眠画面的一个小玩意,会在这个时候为我提供最有力的证据。
具体视频记录画面请点链接,没有增删。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这都有错,那怎么干我才能不让你们骂我?
是自己主动地tuō_guāng衣服去迎合杨建国,让他爽个够?
还是软言软语地一边让他对我上下其手,一边和他好好讲道理?
甚至是欲拒还迎地让他的下半身进入我的下半身之后,才委屈地站出来声讨?
请你们告诉我!
请那些人肉出我的联系方式侮辱我的人,快跳出来告诉我!
如果一定要说我有错,那就错在没有第一时间放出证据。
因为我曾以为,再坏的人,都该尚存人性。
我所能掌握的证据都放在了链接里,是非对错请各位自行判断。
最后的最后,他们不是还有个女儿活着吗,你们为什么不去问问她真相?
幸存者的言语,也该有参考价值。
以及,死者跳楼的楼顶天台有监控,我想如果能调出监控,事实大概会水落石出。
”
有点意思。
陈宇笑了笑,一边可怜地陈述事实,一边把舆论矛头转向唯一的幸存者。
这季澜,是制造舆论的一把好手。
他又随手点进链接。
第一个链接是八卦周刊网站的某一个页面,上面似乎是死者殴打老太太的采访视频。
第二个链接,黑乎乎的,很粗糙。看起来就是季澜所说的摄像头录像了。
第三个不用点,大概也是证据吧
想了想,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加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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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说的规律更新时间全都喂了狗
凌晨二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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