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望着她艰难前行的背影,几欲叫住她,却都强忍着放弃了。阳阳,其实你就是香兰居的主人,你就是鄢国公主,你就是我的旧爱,你就是我的新欢,等劫难过去了,等一切都恢复平静,我就去找你,把所有的所有都告诉你,告诉你,我们的缘分开始的地方并不是郧地那场婚礼,而是更早更早的时候。那日在郊外避雨的沿口下我说过的话依然算数,一辈子都算数:我弃疾发誓,护你一世,爱你一世,若有违此言,不得好死,死了也会被人掘坟鞭尸。
一个在前面走,艰难地走;另一个在后面望,痛苦地望。一个揣着此生永别的决绝,另一个则在内心里暗自发誓会尽快去找她。夜,将他们越拉越远。
虽然还没走出百米,但杜荔阳总觉得自己已走了一个春秋。难道是伤心过度吗?她直觉得头晕,恨不得立马就倒在地上一了百了。可转念一想,自己竟然这样的没有出息吗?不行,一定要坚持住,至少,要走出他的视线,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再倒也不迟。
可是,身体有时候太过诚实,往往与主人的想法大相径庭。她晕倒的时候压根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晕倒了。
弃疾见那个故作坚强的身影忽然倒下,终于控制不住冲了上去。他从草地里扶她入怀:“阳阳,阳阳!”
怀里的人早已不省人事。身体相触的地方能感受到她就像个滚烫的火球,他伸手探了探她的脑门,就如一个才煮熟的鸡蛋一般。
一阵风吹来,他赶忙脱下自己的外袍来把她严严实实地裹住,抱起,朝马车走去。
侍女越含着泪看着这一切,为什么他看着公子明明是关心夫人的,却为何要那么狠心?那个鄢国公主到底有什么好的?我们家姑娘好歹也是郧公的女儿!
将发烧的人儿小心翼翼抱进了车后,他交代侍女越:“天也快亮了,天亮后,第一时间就是去找医馆,夫人她,烧得厉害,现在你先拿巾帕到不远处的小溪边浸点凉水来敷到夫人额上。”又向其中一个护卫道,“你,带她去。”
“唯。”护卫答。带着侍女越朝小溪走去。
弃疾又吩咐在场其余众人:“切记,一路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夫人,若夫人有任何闪失,我要你们全家陪葬。送夫人回了郧后,尔等速速回来向我汇报。”
“唯。”众人齐声道。
他再一次掀开车帘子看了看,随后才舍得离去。等侍女越与那护卫回来时,早已不见了弃疾的踪影。
☆、怀孕不知
弃疾回到府中,再未眠,直至天亮。他走出云水居,伸手锤了锤额头,一夜没睡,头总是有些晕的。抬头看看天,天边已是新阳一片,估摸着今日天气不错,阳阳一路应该好走,就是不知道烧退下去了没有。
他走到书房,还没坐多久,刚准备遣人去叫蔡从,却不料陡然就听到一声关门声:“啪。”
“谁?”弃疾警觉地朝门口望去。
只见一个男子向他走来。那男子一身素白长袍,一头雪白银丝。虽是满头白发,但观其相貌却还是个中年人模样,刀眉星目,薄唇皓齿,走起路来也是一派潇洒飘逸。他不动时,就如天山之巅盛放的一朵雪莲,清逸出尘,不染世俗;他动时,又似一只白虎,从容不迫,英挺拔萃。
那白发男子笑着,片刻已走到弃疾跟前。
弃疾先一愣,而后激动道:“大哥?真的是你!”他们虽已是三四年的光景未见,但由于高阗的特点真的是太过鲜明,他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位结义大哥。
高阗一拱礼:“三弟,多年不见,可还好?”
弃疾赶忙让他坐下,又亲自为他倒了杯茶,笑道:“三弟我也还是那副模样,没什么变化。”
高阗端起茶盏来喝了一口道:“那我见你府四周都有官兵围着,莫不是出了什么事?”
弃疾摆摆手:“说来话长,且容小弟日后再说与大哥听。不过,大哥是如何进来的?”
高阗淡淡道:“我说爬墙,你可信?”
弃疾笑道:“也是,大哥武功高强,便是出入宫廷也能旁若无人,何况是我这小小的司马府,真是多此一问了。大哥向来不出充国,不出那明月山,怎么如今却来了郢?”
高阗笑道:“看了你给我写的信,我便来了。”
弃疾想了半晌,终于想起那封信来,便是数月前他命蔡从写的关于杜荔阳那枚玉的信。“哦,大哥竟是为了那件事亲自下山?其实不必的,若是在充国有了什么关于那枚玉髓的线索,完全可以写封信给我就好的,怎么还劳烦大哥大老远走这么一遭?”
高阗道:“三弟不必客气,因为我这一次不得不下山。”
弃疾问道:“大哥是有要事要办?”
高阗道:“嗯,是的。我给你看一样东西。”他自自己脖颈上取下来一件玉坠子,摊在手中。
弃疾定睛一看,震惊不已:“这……不是我家夫人那块玉髓吗?”
高阗听后,一笑:“你家夫人?”
弃疾道:“对,我的夫人,我的夫人身上也有这么一块玉髓。据夫人说,这很可能是她回家的钥匙,说是小时候从充国神山上求来的。”
“所以,你就写信给,让我帮你打听这玉髓?”高阗道。
“嗯。没想到大哥竟然也有一块。大哥怎么也会有这样的玉髓?”他想了片刻,脑中一个灵光闪过,“难道……大哥你和我家夫人来自同样的地方?”
“你家夫人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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